原來這才是本質。
是喜歡。
被灌醉接吻的那個晚上,他記得所有的事,他記得那個帶著酒香的吻,甜軟到讓他的大腦昏沉,即便是在清醒的狀態下想起來,也會微怔一會兒。接吻時他一隻手碰到手術刀,但沒有動手。或許喝醉的自己不知道為什麼,但清醒後卻清楚地知道,拿起手術刀的瞬間,他有些怕。
真的想要她的眼睛嗎?
好像不是……
他慢慢放下刀,抬手握住她腰肢。
心情才莫名的安定下來。
原來這才是他的心意。
沒想清楚這些東西時,他自己與自己鬥了那麼久,思來想去有些掙紮,還以為自己該放棄她……但放棄的念頭壓根不能冒出來,稍微想到這一點,就難以抑製暴躁。
於是那天得知她要嫁人,在車裡,他忽然想,為什麼不自己娶她?
突然的念頭。
卻讓一切迎刃而解。
原來他……是那種興趣。
是想完全占有的興趣。不是占有某個器官,而是整個人。
季墨想。
其實從確認感情開始,就代表他已經不是過去的自己了。
那些陰暗的,血腥的東西,在他在意的姑娘麵前,都需要移出位置來了。在遇見她以前他自認不是個好人,但在這之後,卻願意成為一個好人。
他這人一向不信神,也不信沾了血腥會遭報應的鬼話。
但當心裡有了在乎的人,季墨覺得信一信也無妨。
隻求她永世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