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金燊雖然養了粥粥這麼長時間了,把她從隻會嘎嘎叫養成現在爸爸爸爸地喊個不停,從一定程度上來說,也算是了解這個小屁孩了。
但是此刻金燊依舊不明白小粥粥想要送什麼禮物,儘管不知道,但是心裡還有所期待。
粥粥在前麵背著書包跑得很快,小書包一搖一搖的,發出了“嗒嗒嗒”的聲音,金燊在後麵信步走著,也就讓她跑。
但是小家夥跑著跑著突然停了下來,小手擦了擦額頭的汗,金燊這才意識到自己忽略了周粥額頭上還有傷口。
他三步做兩步上前,彎腰趕緊把小家夥抱了起來,不讓她自己跑了:“不跑了。知道嗎?”
周粥小臉紅紅的,額頭上都是汗,她背著書包,又被抱了起來,就不方便自己擦汗了,於是說道:“爸爸,擦汗……”
潔癖的死神大人順手就給擦了。
周粥正準備要下去自己走,剛好就看到旁邊也有來接孩子的家長,那個爸爸把自己兩三歲的孩子舉過頭頂,然後跑了起來,跟放風箏似的,隻是連接著的是胳膊,不是線——
“飛了,寶寶飛起來了——”年輕的爸爸一看就很皮,興奮地喊著。
那個兩歲多的小孩子笑的咯吱咯吱地響,其他走在路上的小朋友都羨慕的看著這一幕。
粥粥也不例外,她羨慕壞了,原來這就是承嘯哥哥說的飛起來了。
粥粥背著小書包,被爸爸跟拔蘿卜似的抱在懷裡,她羨慕的多看了幾眼,然後回過頭,湊到爸爸耳邊,小聲地說道:“爸爸——”
金燊太了解這個小家夥了,典型的人類小朋友心理,就是彆的小朋友有的,看上去特彆開心的,她就很想要。
以前的死神大人覺得人類幼崽的這個特點,特彆的討人厭,但是現在看著小家夥依賴地叫爸爸——
金燊隻覺得他說不出拒絕的話,再說了,他也想看看她笑得咯咯咯。
於是西裝革履,比精英還精英的男人,此刻跟其他普通的傻爸爸沒什麼兩樣,把已經四歲多的女兒舉了起來,學著旁邊的那個父親的樣子,高高地舉過頭頂,然後朝前跑了一段——
他看上去太嚴肅了,高大帥氣,氣場很強,本身他懷裡抱著一個孩子就特彆違和,天生他還做出了這種傻爸爸操作,一下子就吸引了一群人的目光。
然而粥粥卻沒有意識到什麼,興奮地揮擺著手臂,就像小鳥一樣,嘴裡嚷嚷著:“爸爸,爸爸,快看,我飛起來了——我飛起來了——”
“我比爸爸都高了——”
金燊:“……”地主家的傻女兒。
詭異的是,他心情變得很好。
很快就到家了,粥粥一到家門口立馬就下來了,然後一路小跑……
金燊就在後麵叫她——
“周粥,你慢點!”
“爸爸,我要去忙了!”結果小家夥回到家,就跑到了自己的房間,把門關起來了。
不僅把門關起來了,而且還很認真把書包遞給了爸爸——
“爸爸,我現在有點忙,你不要打擾我喲。”
小家夥頭上的呆毛都豎起來了好幾根,小臉蛋還是紅紅的,眼睛亮晶晶的,但是說的這句話,很明顯學的金燊。
金燊以前特彆煩粥粥,她經常來書房——
“爸爸,爸爸,我看到了一隻螞蟻!好多隻螞蟻!”
“爸爸,爸爸,你出來看,有花花!”
金燊沒辦法,隻能把書房的門關上,跟她說:“爸爸有點忙,你不要來打擾我。”
金燊還是把她的小書包接了過來,心裡堵得慌——
忙什麼?不是說好了回家有禮物的嗎?
雖然心裡氣壞了,金燊還是很有涵養的,沒有跟小家夥計較,而是把書包拿到了一邊。
但是臉色陰沉陰沉的,以至於死神二號來的時候,看到這個臉色,心裡咯噔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