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姐黯淡下來的眼神,韓明秀的心裡也怪不好受的,差點兒就脫口而出,讓她們娘三個回來跟她一起過了。
可是想想又覺得不太現實,大姐是那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傳統女子,但凡能在婆家過得去,就斷不會拖帶著孩子回娘家來給妹妹找麻煩的。
再說,她眼看就要生了,說不定能生出個大胖小子,要是有了兒子,日子興許就能有轉機,所以,大姐是絕不會答應她的,至少不會在這個時候答應。
當然,要是還生閨女的話,大姐的日子恐怕就更要雪上加霜了,到那時,再讓她回來也不遲……
“姐,你今天能不能在家住啊?”韓明秀問。
考慮到大姐身量重,外麵又又天冷路滑的,來回也不好走,她就尋思著讓大姐在家住一晚上,她給她做點好吃的補補身子,再發點麵蒸幾個饅頭,讓她帶回去給倆外甥女兒吃。
大姐卻說,“不的了,家裡還一大攤子事兒呢,我一會兒就走,你沒事兒我也就放心了。”
韓明秀沒有勉強,大姐家的情況她知道,要是回去晚了,她婆婆和姐夫又該有事兒了,還是叫她早點兒回去吧,也省得他們找茬了。
“拿我給你燒點兒水去,你等著。”看大姐坐在炕沿兒上隻捶腿,就知道她肯定是走急了,這會子一定口渴,她就想給她燒點熱乎水喝。
大姐說,“彆費事了,給我舀點兒涼水喝也行。”
“不費事,正好我也想喝呢。”沈若蘭把剩下那點兒疙瘩湯幾口扒拉到嘴裡,起身把桌子上的碗筷都收拾了,就進了廚房,一邊給燒水一邊把碗兒筷兒刷了。
大姐也不跟她見外,坐在炕頭上,隔著牆,姐倆一個屋裡一個廚房的說話。
“秀啊,你二姐這段時間給沒給你來信?”
“沒有,二姐都好長時間沒給我寫信了,給沒給你寫呀?”韓明秀拿著刷帚正在刷鍋呢。
她嘴裡的二姐是家裡的老二,叫韓明玉,今年十九歲,去年秋天爹娘出事前她嫁到了縣城去了,夫家姓林,她老公公還是個小官兒呢,好像是收購站的站長,二姐嫁過去後,就被她公公安排在收購站裡當臨時工了,一個月能掙十二塊錢,一年下來就是一百多,比屯子裡掙工分的大老爺們掙的都多呢,都快把屯子裡這幫大姑娘小媳婦兒的眼饞死了。
不過,彆人眼饞那是彆人的,韓明秀卻不眼饞,因為隻有她知道二姐在城裡過的是什麼日子。
雖然二姐夫對二姐挺好的,但是二姐的公公婆婆很不待見二姐,明裡暗裡的總給她氣受,不光不給她好臉子看,還直接跟二姐表明了他們就是瞧不起農村人,不許二姐往家裡招農村親戚。
那時韓明秀還不知道二姐在婆家的地位,爹娘死後還傻乎乎的去了二姐家一趟,打算在那兒住一段時間散散心,結果在人家待了一天後,就灰溜溜的回來了,再也不提進城走親戚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