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越以後,除了那德福,其他小孩子見到他總要害羞一下,格裡沙是這樣,菲尼克斯也這樣。
他對魯尼的方向笑了笑,露出兩個可愛的酒窩。
魯尼瞪大眼睛,像看到什麼不得了的事情,跑到他父親達納身邊嘰裡咕嚕說了一串話,誰知以達納為首的大人們全部大笑起來,連他們掛在馬背上的獵物都跟著一顫一顫。
賽音察渾笑得直不起腰來,他對著魯尼說了一段鄂倫春話,又朝郎善彥大喊:“善彥,我諳達的兒子和他父親說,想用家裡的熊皮來和你結親,等長大了會獵十頭野豬來娶你的女兒。()”
郎善彥一開始沒反應過來:我沒女兒啊。?()”
但他立刻反應過來,“嘿,這臭小子!他想娶誰?”
郎追也不敢置信地看著魯尼,這小屁孩多大啊?這就想著結親,太早熟了吧!
菲尼克斯坐在床上,因為還沒到他平時起床的時間,臥室裡隻有他一人,所以他狠狠拍著被子:“寅寅才不會和他結婚!熊皮而已,我家有好幾張,有北極熊的,棕熊的,黑熊的,就憑熊皮也想娶寅寅?寅寅,彆答應他!”
郎追捂著嘴用氣音回應:“我本來就不會答應,你閉嘴啦。”
真的好難得看到菲尼克斯情緒這麼激動的樣子,但郎追這會兒囧得不行,實在沒心情逗小金毛。
菲尼克斯的通感時間也就30分鐘,氣了一陣子,也隻能下線。
大人們笑了一路,把郎追和魯尼當成了富有趣味的話題,調侃了他們一路。
郎追很慶幸自己聽不懂鄂倫春話,厚著小臉當做自己什麼都沒聽見。
魯尼則羞得將衣領拉起來,遮住大半張臉。
如此到了達納的部落,達納大聲喊著女兒們的名字,讓她們準備煮肉粥,招待遠道而來的客人。
鄂倫春人住的地方很特彆,叫楚倫昂嘎,也叫斜仁柱,郎追一開始還聽成了“仙人柱”,這是一種由木頭做了架子,外麵鋪了樺皮和獸皮的簡單建築,裡麵空間不大,地上鋪了毯子,中間是篝火,火上可以烤肉和煮粥。
但是對於靠打獵、捕魚、采集為生的鄂倫春人來說,肉是常見的東西,煮粥的米、麵粉才是稀罕物,肉粥通常是結婚時才吃的好東西,這次若非賽音察渾來了,他們是不會煮粥的。
郎追啃了幾天的乾糧,小牙齒磨得發酸,有粥吃自然高興,郎善彥怕他累了,等吃完就把他攬在懷裡抱著,一下下輕輕拍他的背。
木柴燃燒時發出的劈啪聲,伴隨著大人們的交談,父親的輕撫,讓郎追開始昏昏欲睡。
他呼了口氣,望著火光,慢慢沉入夢中。
也許是因為仙人柱有什麼魔力吧,這一夜,郎追夢到了前世的哥哥,秦歡。
郎追前世的父母是藥材商人,產業規模不大,算不上富豪,但足以給孩子供應寬裕的生活,秦歡被他們教育長大,本科在985,碩士和博士在國外名校就讀。
他高大,英俊,身材鍛煉得宜,溫文爾雅
() 又不失精明,談生意時穿著西裝,平時也是一身名牌,會打籃球、網球,走在街上總有收不完的小紙條。
有段時間,秦追很嫉妒秦歡,也許是因為秦歡從小吃穿不愁,個頭比他更高,也許是嫉妒秦歡不用小小年紀就被關在鐵籠子裡,不用被扔滿身的老鼠,不用被毒打,走起路來不會一瘸一拐,所以對秦歡總有股想親近,又不願靠太近的彆扭。
可是在秦追死去的那天,秦歡卻跪在雨裡,跪在弟弟的身邊哭得那麼可憐,西裝被雨水澆透,完全沒有體麵可言。
那一刻,秦追內心幽微處所有的複雜心思都散了,隻是很遺憾,秦歡是個好哥哥,可惜他們的親緣太淺,風一吹,就散了。
夢裡的秦歡比秦追記憶中更加消瘦,他側躺在床上,眼角發紅,手裡捏著一隻很小的竹蜻蜓,很舊了,秦追隱約記得,那好像是自己小時候送給秦歡的。
他走過去,小小的手按住床沿,戳了下秦歡。
“喂。”
秦歡緩緩睜開眼,見到一雙黑白分明的鳳眼,清澈靈透,透著股機靈勁。
眼睛的主人有一張熟悉的小臉,頭戴紅紅的瓜皮帽,喜慶又可愛,正對他笑得像甜甜的蜂蜜罐。
秦追看到秦歡露出驚愕的神情,高大身軀猛然坐起,一把將他摟懷裡,秦追鼻子被胸肌撞得發疼,他驚叫一聲,夢境就此中斷。
“呱!”
郎追在清末的大興安嶺醒來,發現自己縮在鞣製好的麅皮裡,身體暖暖的。
戴鵬迷迷糊糊醒來,給他把滑落的麅皮毯子蓋好:“寅哥兒,做噩夢了?”
“沒有。”郎追坐起來,開始穿衣服,左右環顧,疑惑道:“我阿瑪呢?”
被父母寵了三年半的寅寅小朋友已經習慣了清晨起來,有阿瑪給他在床前放一盆清水,擺好臉帕和牙刷、牙粉,因此哪天郎善彥沒出現,他都覺得不太對。
郎追爽快地承認自己是爸寶、媽寶二合一,反正他才三歲半。
所以他阿瑪在哪?
戴鵬回道:“彥叔被拉去給人看病了。”
對於居住在山上的鄂倫春人來說,郎善彥這種神醫主動送上門,那大家夥有病的看病,沒病的買個藥丸子備用,也是理所當然。
雖然對於這個年代的人來說,身上沒有一點病才是怪事,哪怕是郎追這種毛腳小大夫給他們看,都能指出這人牙疼,那人風濕。
郎追喜歡在父親看病的時候跟在一邊旁聽,他起身道:“那我去找他。”!,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