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你去請求民兵隊的幫忙,去搜查一下人販子!”
派出所的人立刻就行動了起來。
隻是,搜尋人販子這件事兒,不是說馬上就能有結果的。
孩子到底是不是被人販子給綁走了還不一定,而且,就算是人販子乾的,誰知道人販子是藏在哪裡?不一定是在縣城裡呢,沒準是藏在犄角旮旯的村子裡。
這樣找人,也無異於是大海撈針。
不過,丟孩子不是小事兒,就算是大海撈針也要試一試。
好在,之前就傳說有人販子,縣城這邊的領導也挺
重視的。
如果派出所聯合民兵隊能找到人販子的窩點,就算沒找到沈家的孩子,對於領導來說也是功績一件,不是壞事兒。
當然,最好的結果,是能找到沈家的幾個娃娃。
尋找人販子是其中一個步驟。
畢竟,孩子未必就是被人販子帶走了,李所長不得不考慮其他的可能性。
他又對沈文說道:“同誌,我還得跟你去你們村裡一趟。孩子既然是村裡丟的,應該就還得去案發現場找線索,沒準能找到什麼有用的信息,或者目擊者什麼的。”
沈文覺得這位老所長說的很有道理:“所長,辛苦您了!”
“不辛苦不辛苦,這是應該的,為人民服務嘛!”李所長擺了擺手,也不耽擱時間:“同誌,現在我就跟你一起回去吧!”
李所長帶著兩個屬下,跟著沈文一起回靠山屯去,宋元也跟他們一起。
去靠山屯的路上,沈文也把這兩天沈家和靠山屯村民找人的情況都跟李所長說了一下。
到了村子裡,李所長第一站就去了小樹林那邊。
還是是在小樹林丟的,所以這裡也算是第一案發現場。
勘探了現場,李所長又把沈四喜和沈五福都叫過去,分彆問了話。
沈家的兩個小哥哥把自己所知道的情況,全都告訴了李所長。
“孩子是在村裡小樹林裡玩的時候丟的,三個哥哥帶著兩個小的,哥哥們都去樹上掏鳥蛋,等下來的時候,發現下麵玩的妹妹和弟弟沒了。沒多一會兒,另外一個哥哥也跟著不見了。”沈文強迫自己用最冷靜的話把事情表述清楚,可是,一在腦子裡想起孩子丟手的過程,他的心裡就不由的陣陣抽痛。
“接著,我們就聽村裡一個孩子說,她看到了丟了的那三個孩子在清水河邊玩耍,我們去了河邊,就發現果然,那裡有我小女兒的一隻鞋子…”
“我們就順著河邊往下遊去找,找了幾十裡,也沒找到…”
“村裡也找遍了,也進了山裡去找了,公社那邊也幫忙在彆的村裡去找,可都沒消息。”
李所長聽著沈文的描述,把這些信息都記到了腦子
裡。
不是沒有目擊者,有個孩子見到了三個孩子?河邊還找到了丟失的孩子的鞋子?
這些都是很有用的線索啊!
一行人到了村子裡,李所長自然是要跟大隊長朱長安打聲招呼的。
朱長安一見縣裡人來了,那自然是不敢怠慢的。
畢竟,對於他這個生產隊的大隊長來說,縣裡的所長,那是比他大上好幾個級彆的領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