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不僅要把賬目給說明白了,東西是賣了是送了,也得說清楚。
涉及到錢的時候,親兄弟也要明算賬,可不能因為一點點錢和東西,最後讓兄弟不合,那就不劃算了。
聽了沈文這個話,沈家兄弟和兒媳婦們都搖頭,覺得沒意見。
宋桂蘭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你這個事做的沒問題,咱們家能賺著錢,也多虧了任家送元,不然的話,你們就算打再多的獵物,沒有人買,上哪兒能有錢呢?下回你也彆摳摳嗖嗖的就給人家骨頭,有什麼稀罕的東西多給人家點!”
沈文笑著說道:“娘,你這話說的也對,不過呢,我跟宋元一來是朋友,二來也是互惠互利的,他的生意能做大,也是多虧了咱們家送過去的獵物。不過您放心,我會跟宋元好好相處的,不能斷了這條財路。”
宋桂蘭也知道沈文會辦事兒,這種問題也不用過多的叮囑提點他。
小的事說完了,接著就是分錢的大問題了。
這回打的獵物一共賣了560塊錢,數目還真是夠整齊的。
回來的路上,沈文就已經想好了要怎麼分。
560塊錢平均分成8份,每一份70塊,昨天晚上上山的人一共是7個,沈文李海棠兩口子外加沈七寶和顧江舟兩個小跟班,這4個都算是二房的人,一人都拿一份錢。
另外的三份錢給沈家三兄弟。
最後還剩一份是給宋桂蘭和沈大業的。
其實每一次打獵之後,沈家弟兄幾個差不多都是這樣分錢的。
打獵這個生財之道是二房發起的,殺死獵物和處理獵物這些重要和精細的活也基本都是李海棠一個人乾的,所以二房拿大頭,其他人也一點怨言也沒有。
更何況還有沈七寶和顧江舟跟著去,兩個小家夥雖然不能乾什麼,但是每當沈七寶跟著一起去的時候,他們總是能很快就達到足夠的獵物,大家也不得不承認沈七寶小福星的作用。
二房對打獵的貢獻這麼大,多分一些錢又有什麼?要是沒有二房,他們誰能有本事進山去打獵呢,恐怕一邁進山裡就會被野獸吃掉了。
而宋桂蘭和沈大業夫妻兩個拿一份,這也是應該的。
從山上弄下來的獵物的下水,不都是宋桂蘭和沈大業兩個人幫忙收拾的嗎?收拾下水是一件精細活,馬虎不得,很耗費時間和體力。收拾乾淨的東西拿給宋元,人家也願意要。就算不賣錢,留給自己家人吃,那也得有人收拾才行。
更何況宋桂蘭和沈大業是沈家的二老,他們就算什麼都不乾,兒女們也應該孝敬他們的。
所以對錢的分配以上,沈家的兒子和媳婦們沒有一個人有不同意見的。
賬目都說明白了,沈文就把一張張的大團結發放給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