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當鋪的老先生到底是個舊時代的人了,王主任還怕這個合同書不行。
他覺得沈文是個有見識的,就希望沈文能幫忙參謀參謀。
於是,王主任就托著宋元帶著合同書來找沈文了。
沈文雖然不是很懂這一行,但是他是個信心的人,考慮事情都很周道。
所以,拿到了合同之後,沈文一個字兒也沒放過的仔細看了一遍。
老先生寫合同,用了很多文縐縐的書麵話,沈文稍微給做了一份修整,然後又謄抄了一份。
宋元在一旁看著,覺得沈文把彆人想不到的事兒都考慮到了。
“哥,你寫的還真是夠細致的。”
沈文笑著說:“這事兒是關乎我們這些商戶利益的,一定得各種情況,各種條條框框全都處理好,就算是沒發生的事兒,也得提前給想好了。到時候不碰到糟心事兒倒好,要是真是有什麼糾紛,就按照這個合同書裡的條款走,這叫法律!”
宋元覺得沈文說的對。
俗話說的好,醜話要說在前頭了。
做買賣都不容易,都是需要自己出本錢的,賺了是自己的,賠錢也是自己的。
有投入的生意,當然要有規矩來保證商戶的安全性。
要是沒有保障,誰還敢花錢投入去做買賣?
這種簡單的道理,隻要稍微一想也就明白了。
隻是,宋元之前腦子太簡單,沒想到呢!
還好,有沈文這樣的朋友。
合同弄好了之後,沈文和沈河又去了一趟縣城,跟王主任所負責的縣政府部門簽了合同。
市場攤位的事兒,總算是定下來了。
眼瞅著再不用一個禮拜,就要開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