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剛才是說,這些動物的基因鏈條,是被人設定好的?那是怎麼做到的?”
葉修文蹙眉,因為這一點他很不解,因為基因鏈條不是那麼好改寫的。否則現如今人類的發展,絕對不會僅限於現在。
所以這件事,他必須要搞清楚,因為倘若基因鏈被什麼人動了手腳的話,那麼它很有可能就是人為的。
而此時楊萌萌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我說的,你會不會明白,但我會用最簡潔易懂的語言告訴你是怎麼回事。
引起基因頻率改變的因素主要有三個:選擇、遺傳漂變和遷移。
選擇即環境對變異的選擇,即保存有利變異和淘汰不利變異的過程。選擇的實質是定向地改變群體的基因頻率。
而選擇又是生物進化和物種形成的主導因素,已經發生的變異能否保留下來繼續進化或成為新物種的基礎必須經過自然選擇的考驗,則自然選擇決定變異類型的生存或淘汰。
自然選擇隻保留與環境相協調的變異類型(有利變異),可見自然選擇是定向的。
而經過無數次選擇,會使一定區域某物種的有利變異的基因得到加強,不利變異的基因逐漸清除,從而改變了物種在同區域或不同區域內的基因頻率形成同一區域內物種的新類型或不同區域內同一物種的亞種,或經長期的選擇,使基因頻率的改變達到生殖隔離的程度,便形成新的物種。選擇決定著不同類型變異的命運,也就決定了生物進化與物種形成的方向。
而遺傳漂變是指:如果種群太小,含有某基因的個體在種群中的數量又很少的情況下,可能會由於這個個體的突然死亡或沒有交配而使這個基因在這個種群中消失的現象。一般而言,種群越小,遺傳漂變就越顯著。
遷移是指含有某種基因的個體在從一個地區遷移到另一個地區的機會不均等,而導致基因頻率發生改變。如一對等位基因a和a,如果含有a基因的個體比含有a基因的個體更多地遷移到一個新的地區,那麼在這個新地區建立的新種群的基因頻率就發生了變化。
第三,可遺傳的變異
可遺傳的變異是生物進化的原始材料,可遺傳的變異主要來自基因突變、基因重組和染色體變異。在生物進化理論中,常將基因突變和染色體變異統稱為突變。基因突變是指dna分子結構的改變,即基因內部脫氧核苷酸的排列順序發生改變。基因突變是普遍存在的。根據突變發生的條件可分為自然突變和誘發突變兩類。不管在什麼樣的條件下發生突變,都是隨機的,沒有方向性。
而染色體變異包括染色體結構的變異和染色體數量的變異,染色體數量的變異又包括個體染色體的增加或減少(非整倍數變化)和成倍地增加或減少(整倍數變化)兩種類型。
其中染色體結構的變異與非整倍數變異,由於破壞了生物體內遺傳物質的平衡,所以一般對生物的生命活動是不利的,有時甚至是致命的,在生物進化過程中的意義不大。但染色體整倍數的變化沒有破壞原有遺傳物質的平衡,能夠加強生物體的某些生命活動,對生物的進化,特彆是某些新物種的形成有一定的意義如自然界中多倍物種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