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是抬上來,是因為人犯已經被挑了手腳筋,露在外麵的十指被拔去了指甲,鮮血淋漓,姬越瞥了一眼,見那女子趴伏在木板上看不清眉目,身上裹著的衣衫顯然是後來更換的,一路過來已經被鮮血浸透。
姬越麵不改色,讓身邊隨侍的宿衛上前簡單驗看了一下,發覺人還清醒,便直接問道:“你與被害二人有何仇怨,詳細說來。”
那名女子自亂糟糟的頭發裡抬起一張青腫變形的臉,卻是嗚嗚兩聲,從喉嚨裡發出形似野獸的低聲。
距離最近的宿衛發覺到不對勁,伸手捏開女子的嘴,舌頭竟是被絞爛了。
這情形著實有些駭人,姬越放下手裡的茶盞,看向韓青,韓青解釋道:“這女子殺人行凶,手段狠辣,是以入大獄之前就先收拾了一頓,問明口供之後,她又汙言穢語辱及君父,青這才命人絞了她的舌頭。”
韓青乃是九卿之一的廷尉,對於律例再熟悉不過,天下臣民皆為王有,即便父母都不能對子女施加殘肢之刑,但割去舌頭本身介於輕刑和重刑之間,也是士族用來懲戒奴隸的慣常刑罰之一,尤其辱及君父乃是“可權衡之”的大不敬之罪,彆說割去舌頭,先斬後奏都可以。
姬越點點頭,“罪證如山,口供已下,案卷已清,人犯已廢,孤倒是白來叨擾廷尉一趟。”
隻要是個人都能聽出姬越的譏諷之意,但韓青麵上惶恐,心裡卻是一點都不懼,士族樹大根深,自周朝起就有八議,是說有八種人犯罪應由天子親自判定罪名,且應從輕判決,極為嚴重的過錯也不得動用刑罰,而是令人自裁,保留體麵。韓家累世三公,正在八議之列。
晉朝立國起就沒有殺八議的先例,通常情況下,在八議範圍內的人即便犯了必死的罪行,隻要先行向國君請罪,再由親朋故舊上書請八議,輕不過貶官外放,重不過辭官歸家。
所以士族子弟即便在麵對皇室時仍能保持風儀,不是傲骨天成,而是有恃無恐。
姬越起身,韓青也跟著起身相送,話還沒說兩句,姬越臉色一變,姿勢極為怪異地後退數步,剛站定就指著韓青厲聲喝道:“汝為人臣,何以欺孤?”
姬越動作時,韓青還以為這位患有足疾的太子是絆著了,隨即就被劈頭蓋臉一喝,整個人都懵了,他還來不及思考姬越這突然變臉的含義,就被跟著姬越的宿衛擒住,重重地按在牆上。
姬越陰冷地看著韓青,也不管廷尉府眾人驚懼不安的臉色,又重複了一遍,“汝為人臣,何以欺孤?”
韓青急聲說道:“怎敢欺瞞太子,那娼女確實辱及君父,廷尉府可作證的也有三五人,莫非太子以為青徇私枉法……”
他話未說完,姬越一個眼神遞過去,兵家子出身的宿衛會意,揪起韓青,一腳踹在他腿彎,方才見禮時隻是一個普通揖禮的韓青,這下結結實實地跪在了地上。
韓青身為士族貴胄,從小就沒受過皮肉之苦,被踹了一腳簡直覺得自己骨頭都斷了,審訊犯人時的狠戾立刻消失了個乾淨,痛得幾乎說不出話來。
姬越這才慢慢開口道:“汝方才說孤不會審案,又提及孤乃殘疾,應當讓位與康王世子,孤不欲與你計較,你竟起身推搡,欲毆孤!孤乃一國儲君,你以言辱之,以行欺之,竟不認罪?”
她極少說這麼長還要帶感情的句子,說話時略有停頓,但韓青仍是等到她話說完之後幾息才反應過來,他麵皮漲得通紅,張口想說什麼,卻是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韓青滿腦子都是無恥兩個字!
堂堂太子,哪怕對他處置犯人的手法有些許不滿,也不該使出這等小人之策來栽贓陷害他!
姬越作勢歎了一口氣,說道:“廷尉也是大家出身,孤初聞此言也是如同廷尉一般震驚……唉,孤雖是殘疾,但蒙上天恩德降生帝王之家,又怎會是天厭之人?想必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廷尉以為呢?”
韓青從驚怒中漸漸回過神來,看向廷尉府一幫噤若寒蟬的臣屬役從,這些人並不是韓家奴隸,萬一太子當真犯渾鬨起來,吃虧的總還是他。
想通關節,什麼士族子弟的體麵都可以向後稍稍,韓青忍著疼痛說道:“殿下所言正是,青一時糊塗,還望殿下不計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