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2 / 2)

我老婆家裡有礦 菊子 6153 字 10個月前

林肯還是沒說話,但大概他的表情有什麼變化,隻聽對方又嚷嚷:“敢做不敢當嗎?陳家和米國人都好得穿一條褲子了,我好好的留學簽證被拒,你敢說和你沒關係?!”

“所以呢?”林肯終於開口,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黎小麥覺得他還不如繼續沉默呢,果然,對方被這三個字激得暴跳如雷:

“憑什麼?你們憑什麼扣我簽證?不就是睡了個女人嗎?你不是看不上她嗎?老子幫你解決了問題不好嗎?你要留下老子乾什麼?繼續睡……”

這句話的信息量太大了,黎小麥聽得目瞪口呆,正支棱著耳朵繼續捕捉關鍵詞,對方的話語被打斷,取而代之的是悶哼聲和拳頭擊打在肉上的聲音。

“你特麼……嗷”

“我跟你……沒完”

“廢物,你們去後路……包抄……”

“嘖!”居然還有戰略戰術,黎小麥怕林肯吃虧(林肯:你確定不是因為自己的好奇心?)沒管住自己的腳下了車,卻見對方三個人已經倒下了兩個半,隻剩一個半彎著腰,被林肯提著後脖領一拳打在胃上,一鬆手,整個人跪在地上求饒一般,下一秒就四肢著地趴在馬路牙子上了。

帥啊!她知道這位林少爺身手好,沒想到好成這樣!

看著高高瘦瘦的小白臉,養尊處優的小少爺一樣,沒想到打人這麼狠。

是的,就是一個字——“狠”。

說起打架這種事,黎小麥也算半個行家,知道決定輸贏的,並不是肌肉力度和身體強度,甚至敏捷度都不是關鍵因素,當然這些也很重要,但在以上幾個情況大差不差時,最關鍵的卻是氣勢,那種必勝的氣場和狠勁兒。

說白了,人作為最高等的智能生物,一切行為模式都會受大腦影響,打架鬥毆也一樣。

身為一個拽得要上天的學霸,林肯觀察力反應速度都超常,上次一刹那的交手黎小麥就知道他肯定也練過,再加上那種聛睨一切老子天下第一的氣勢,黎小麥相信他就算做個混混,也能做到混混的頂級。

果不其然,三個同樣高高大大的年輕人,在他手下幾乎毫無還手之力。

中間那個大概下巴被打了一拳,口腔裡破皮了,隻見他先朝地上吐了口帶血的口水,才踉踉蹌蹌站了起來,越過林肯掃了眼他身後下車走過來的黎小麥,嘴角露出個諷刺的弧度,神色卻肉眼可見地放鬆了下來,道:“我說你今天怎麼這麼狠,原來帶著妞兒啊,怎麼林大少爺轉性了,知道妞兒們的好處了?”

儘管嘴裡受傷和剛才的聲音略有差彆,黎小麥還是聽出來這就是剛剛一直在叨逼叨廢話,打架卻慫的一逼那個,心想反派果然死於話多。

卻見那人抹了把下巴,衝林肯點點頭:“行了,你看這樣各玩各的多好,既然今天你這邊有情況,我也不是不識趣的人,咱們兩清,修車的賬單回頭寄給我。”說完招呼兩個嘍囉上車,豪華轎車呼嘯而去,留下一陣尾氣。

黎小麥:……這是唱的哪一出啊?這哥們兒興師動眾地過來,就為了拿豪華轎車撞林肯的小破車一下,再挨頓打?

你們城裡人真會玩,山民土包子黎小麥表示理解無能。

“你不上車嗎?”

目送跑車離去的黎小麥,沉思被旁邊男生冷淡的聲音打斷,回過頭看向林肯,發現他除了短發比剛剛淩亂了些,整個人和剛才比沒什麼變化,非要說打這一架對他有什麼影響的話,那就是坐上車後距離近了發現他眼尾有一絲絲泛紅,看來剛剛的劇烈運動還是讓他眼球充血了。

然後在他打著方向盤繼續開車時,黎小麥眼尖地發現他手上關節處有些發青的淤血,因為他手背潔白如玉,所以看起來有些明顯……以拳打肉,看來他並沒有惜力,那幾個哥們兒也夠喝一壺了。

迅速觀察完畢,黎小麥不敢讓目光過多停留,但又滿心好奇,終於還是鬼使神差地問了一句:“他搶了你女朋友啊?”

後知後覺的黎小麥這才發現自己和林肯之間距離這麼近,近到觸手可及。

儘管車身寬敞兩人都不胖,不至於擁擠,但整個車的空間和空氣容量都有限,車窗關上之後,鼻端縈繞的就是對方的氣息。

林肯再次聞到那晚一閃即逝的花香,並且更加濃鬱持久,濃鬱是相對的,整體還是淡雅怡人;持久是絕對的,因為發散源就在他的身邊,並且由於距離太近,在他鼻端若有若無地近似於撩撥。

察覺到自己有些分心,林肯微微皺眉,收回心神專注開車。

視力絕佳而又一直在用餘光偷偷瞄他的黎小麥見他皺眉,也是趕緊正了正身姿。

車子隔音效果很好,黎小麥有些不習慣這樣的絕對安靜,試圖找些安全話題:“你用什麼牌子的運動香水啊?還挺好聞的。”

作者有話要說:  加班間隙看了大閱兵,看得熱淚盈眶心潮澎湃。

祝大家節日快樂,祝福我們的祖國永遠繁榮昌盛!也願我們新一代年輕人將來能自豪地對先烈們說一句“幸不辱命!”

以及,腰細腿長身板直的兵哥哥們真的好帥好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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