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9 章(1 / 2)

我老婆家裡有礦 菊子 6868 字 10個月前

這男人......簡直了!

其實和他真正在一起之後,黎小麥就覺得林肯表裡不一了。

人前清冷高傲,如同不食人間煙火的謫仙,披個道袍就能升天,剃了頭發就能叫“聖僧”,像是生來就是為“禁欲派”做代言。

人後則葷素不忌騷話滿天飛,言行舉止教科書般詮釋“衣冠禽獸”。

久而久之,黎小麥已經有了不低的免疫力,可今天還是被他最後這句話臊得滿臉通紅。

她怎麼就耐......那啥了?

從一開始的節奏不一致,到後來的越來越合拍,難道不是每對夫妻都會經曆的過程?

其實不止是在床上,日常作息、飲食和時間安排上,婚後兩人也都經曆了一定的磨合才越來越和諧。

他怎麼就滿腦子隻有這件事呢?

果然男人都是大豬蹄子!

他是不是以為結了婚,拿到合法證件,套牢了自己就開始放飛自我了?

想當初她20歲生日一過,前一天家裡為她慶生的裝飾還沒有換下,後腳就開始張燈結彩準備婚禮。

她要上學,林肯忙著辦公司,婚禮由長輩們一手包攬,他們隻負責當演員。

婚禮辦了三場,林家和李家在京城辦了一場,陳家在美國辦了一場,在黎洪昌老爺子和黎念女士的堅持下,黎家又在南省辦了一場招女婿版本的過足了癮,黎小麥二十天婚假全用在趕場出演自己婚禮了,倆人連蜜月都沒有度。

同學中很多都還是初戀都沒有過的青春美少女,莫名她就成了已婚小婦人。

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內,黎小麥都無法適應自己的新身份,雖然大學生結婚的事情早就已經放開了,但真像她這麼著急的也沒幾個,搞得當時好多人以為她奉子成婚,連空院的老師也都跟她強調:如果懷孕了一定不能勉強自己參加訓練,安全第一!

丟人丟到姥姥家了,都是拜這廝所賜!

結果結婚以後,原本的狗男人並沒有變成溫柔顧家的好丈夫,反而浪到飛起,更加衣冠,也更加......禽獸。

小彆重逢,今天這貨顯然有點兒飄,而她......也真的拿不動刀了......嚶嚶嚶。

折騰到半夜,一臉醉酒般酡紅的黎小麥,粉潤晶瑩的嘴唇微張,眼睛迷離渙散到沒有了焦距,腦子裡卻在進行著天人交戰——現在求饒學狗叫,和死扛著繼續導致明天起不來床,到底哪一樣更丟人?

好在也不知道是連夜趕飛機舟車勞頓的緣故,還是這男人終於學會了什麼叫做“適可而止”,在黎小麥身心崩潰的邊緣,林肯終於放她一馬。

夜深人靜,萬物靜籟,兩人肢體交纏,相擁著沉沉睡去。

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的黎小麥,是被餓醒的。

屋子裡彌漫著清甜的米粥香味兒,昨晚吃了火鍋,早上起來口乾,黎小麥簡單洗漱後去了餐廳,身著深色居家服的男人正關了火,將熬好的粥端出來。

說來她第一次在這裡過夜的時候,他煮了粥當宵夜,讓黎小麥誤以為他會做飯且廚藝上佳,因為那粥濃稠香甜,真的很好喝。

然而結婚後兩人相處起來,黎小麥才知道,居然這點兒也是被騙了!

丫的唯一會做的就是煮粥,之所以煮得好吃也是因為米足夠好,以及學霸做實驗精準配比了米和水的比例,用攪弄坩堝的手法去攪弄粥......

如今兩年過去了,他仍然隻會煮粥,也仍然煮得很好,但也僅此而已了,桌子上這些燒麥蝦餃奶黃湯圓,跟他半毛錢關係都沒有——可能還是有的,他需要打電話讓人家送過來。

噘著嘴不滿地在餐桌前坐下,“當”的一聲,一大杯蜂蜜水放在她麵前,林肯道:“先喝這個潤潤嗓子,粥要涼一涼才能喝。”

“我不......”明明想喝水,偏偏要唱反調的黎小麥一開口便被自己嘶啞的聲音嚇了一跳,趕緊捧起杯子喝了好幾口。

喝完擦擦嘴,抬眼看見對麵男人帶著了然和戲謔的眼神,熱意又開始上頭“都怪你,你還敢笑?”

林肯從善如流,一副老婆奴狀:“你說的對,是我不該讓你昨晚喊那麼大聲,還一喊喊到半夜。”

去死去死!

臭男人寡廉鮮恥毫無人性,似乎不管多麼高逼格的男神,都很在意自己在某方麵的“能力”,並且時時刻刻不忘炫耀。

幼稚!膚淺!無聊!

“先吃東西吧。”林肯自動無視老婆臉上那抹不虞,安撫般給她夾了個燒麥。

黎.矜貴的女王陛下.小麥,紆尊降貴地咬了口燒麥,嗯,噴香軟糯,一吃就知道是孟醫生他們家酒店裡送過來的。

話說自從林肯創辦了“麥肯”空間科技公司,星載計算機的軟件業務,就交給了孟醫生的妻子付雨。

孟辰光本身就是京城富貴圈子裡的人,在美國留學時和陳家也有來往,和林肯雖然年齡差得有點多,以前也是打過交道的。

他妻子付雨A大計算機畢業,算是他們的學姐,也是一時的風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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