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湛不荒唐(104)(1 / 2)

他在廚房裡翻找一遍後,決定做蜂蜜芥末口味和梅子酸甜口味。

在周朝以來,中國人就已經有食用芥末的習慣,用來搭配著生魚片吃。春天,貴族愛蘸著蔥沫吃魚片,秋天則會多用黃芥末。這是用芥菜籽研磨而成,做成黃色的醬汁,蕭靖用筷子挑了一些放嘴裡,鼻子瞬間就通了。

“嗯。”他忍不住打了個噴嚏,“這個味道很猛嘛。”

老祖宗的東西絲毫不比他在霓虹國吃到的差。

黃芥末醬以三比二的比例添加蜂蜜,就能做出略甜的蜂蜜芥末醬。

另一份梅子口味的醬汁,當然是以青梅和飴糖為底味。酸溜溜的梅子擦成細絲,再小火熬軟,其中加入大量糖,吃起來酸甜可口。

蕭靖指點著黃胖子在熬梅子醬,青梅的酸甜香氣非常清爽,飄得一屋子都是,不愛吃酸的恐怕聞到都牙軟。嫌賣相不夠好看,他還兌了少許麵粉和櫻桃汁,把果醬熬得更加濃稠,顏色也是紅紅的,看起來類似於糖醋肉的醬汁。

“香吧?”

除了炸雞腿,秦王還讓小太監炸了點雞米花,蘸著這兩種醬來吃。他大方地讓幫廚的小太監都嘗兩塊,說說味道如何。一時間廚房裡的氣氛熱烈極了,那群小太監肚子裡沒油水,吃了點肉高興極了,個個都拚命露笑臉給大王看。

“真好吃,我一輩子都沒吃過那麼好吃的肉。”

“大王,這兩種醬比豆醬香好多!”

“我往日裡最怕酸的,可這梅子這麼一調,竟然也不怕酸了。”

“能不好吃嘛?也不看看大王這裡麵放了那麼多糖!”

在這個年代,糖是個金貴的東西,即使在秦王的廚房裡,也沒有大量放糖的菜式。在旁邊學習的黃胖子,被啟發出糖的若乾種使用方法,豎起了大拇指:“大王的巧思就是多,比小人做出來的醬強多了。”

難怪是大王呢,果然比他會吃多了。

秦王嘴饞,吃了兩塊雞米花,胃口大開,肚子裡更饞了。炸雞腿已經難以滿足他,他讓人切下來的是手/槍腿,用蔥薑蒜醃好冷藏了一夜。幸虧大王有專門用的冰窖,肉食放著也不擔心會變質。

已經被醃過幾個時辰後,手/槍腿入味極了,用雞蛋調開了炸雞麵糊,這樣吃起來才會酥脆。沒有麵包糠,蕭靖讓黃胖子把饅頭烤乾碾碎,杏仁黃色的饅頭屑也是可以的!

眼看著油鍋裡的筷子周邊,冒出了一圈小泡,蕭靖一聲令下:“油夠熱了,放炸雞!”

“諾。”

早就立下心思偷師的黃胖子,頭一個站在油鍋旁邊,把裹好饅頭糠的手/槍腿慢慢滑進去鍋裡。他是何其有幸,能見證大王創造出“炸”這一種烹飪新技法!

雞胸肉做成的雞米花,可炸!肥嫩多汁的雞腿,也可炸!

是的,在大秦這個古老的國家,逢年過節人們最愛的炸物,還沒登上曆史的餐桌。

貴族吃肉多以炙肉(就是烤肉的意思)和生魚片為主,至於普通百姓和窮人?

一年到頭說不定還見不著一粒肉碎呢!

所以孟子才說,七十歲以上的老人能吃一口肉,那已經是君主的仁政。在後世人看來也許覺得不可思議,但那也是孟子想象中的和諧社會,這大秦這兒壓根還沒能達到。

蕭靖看著噴香的炸雞腿,忍不住歎了一口氣。若在他有生之年,街上的孩子都能吃一口古代版肯基基,那他的功勞就足矣跟堯舜相提並論了。

“果然,我真是個好父親。”

他想象著扶蘇吃著炸雞腿時的樣子,哪個熊孩子能抗拒炸雞的魅力呢?

公子扶蘇身為秦王的長子,能吃上雞腿,不知道比多少大秦小孩要幸運得多了。

“我這兒沒有魚肝油和深海魚,那就整點羊肝吃吧。”蕭靖拿筆在竹簡上記錄下來,“秦朝有櫻桃和柿子不?番石榴彩椒和草莓,這個年代的中原大地上應該還沒有。”

感謝係統,他寫出來的字被轉化成政哥的筆跡,旁人瞧了也不會起疑。

按照政哥的記憶和生活習慣,他朝旁邊的小太監橫了一眼,很會看顏色的小太監立刻就上前了。小太監弓著背彎著腰,諂媚的樣子顯然是做慣的。

“你先叫兩個奶娘喂好胡亥,然後再給寡人領路,寡人要去廚房瞧瞧。”

“諾。”

小太監有些疑惑,但依言照做。大王的主意多,從來不是他們這些小人物可以過問的。

秦王駕臨宮中的廚房,可把做菜的大師傅們嚇壞了!

“莫非是我們做的飯菜太難吃?”

“還是說有人在大王的飯菜裡投毒?”

廚房裡伺候的人一個個跪下來,都磕頭磕得“嘭嘭”響,以為自己是哪兒不好觸怒了大王。他們嘴裡小聲地喊著“饒命”,後背頓時嚇得冒出一層汗。

秦王一怒,伏屍百萬,流血千裡,可不是假話!

蕭靖看到這一幕,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臉,“係統,我有這麼可怕嗎?”

係統:“請宿主認清自己的身份,他們怕的是秦王政,不是你。”

“切,反正現在就是天老大我老二,我就是王!”

蕭靖完全不在乎係統潑他冷水,他在廚房裡挑挑揀揀,終於選中一個烤肉的青銅釜子,一捆小蔥,還有貴族都不吃的羊肝和藿葉(藿,大豆苗的古稱,庶民之食)。這麼粗鄙的食材,往日裡連廚房裡的大師傅都瞧不上的。

如今大王主動拿了這些東西,這證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