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趙禎無遺憾(66)(2 / 2)

“賣房隻得了一千貫,根本就沒有萬貫!”

崔氏想到程琳,都是他害她至此,這些大人物心真黑啊。還有那個姓馮的幫凶,她也不想放過他。

“有了太後的懿旨,馮士元叫我去開封府更改房契。那時候我才知道買主是程大人,程大人是開封府最大的那個官,我連他一麵都見不到。是馮士元拿了一千貫給我,說不會追究我盜用趙氏嫁妝的事情,還有陳旺的賭罪。”

程琳知道崔氏的丈夫陳旺在賭錢,他以此來拿捏崔氏。按照律法,賭罪輕則杖責一百棍,重則要砍頭。對於犯下賭罪的人,開封府的官吏和捕快應當去抓捕他們,崔氏是陳旺的妻子,她隱匿賭徒不報,能判同罪!

換言之,這一家兩口子已經有犯罪事實。

程琳是權知開封府,他知道陳旺賭博,卻沒有抓捕對方。

他包庇了爛賭的陳旺,以此挾持崔氏。

他知道趙氏的嫁妝滿足不了一個瘋狂的賭徒,崔氏有朝一日定會把手伸向房款。

程琳把許多人算計進去,崔氏貪婪,她對高官有一種天然的畏懼心理,她不會告發他低價買房的事情。不然追查起來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房款在哪裡?

崔氏她貪了,她不敢。

“好厲害的算計!”

蕭靖冷笑著鼓掌,要不是真實故事,這個劇本足以火爆全網。他微微低頭說了兩句話,狄青當即要去捉拿開封府某位姓馮的官吏。

程琳精得很,他自己躲在後麵,卻叫馬仔馮士元跟崔氏接觸。日後事發的時候,程琳甚至能推脫:“我什麼都不知道啊,我以為我買房撿了個大漏。”

崔氏犯了盜竊罪、賭罪同罪,可是他程琳有什麼罪呢?

如果他咬死自己什麼都不知道,頂多是失察之罪。法律沒說不給人撿漏……程琳低價買房的事情傳出去不道德,但是不違法。

蕭靖自我代入一下,如果十萬塊能買到價值一千萬的彆墅,他肯定要衝!管他咋地,先衝了再說,買了就是賺了!

光是低價買房一事,不足以把程琳徹底壓下去。但凡不是重大犯罪,很少有人被貶到塵埃的。

但是官家想抄家,想叫人落馬。

這樣他一分錢都不需要花,能夠把張家舊宅收歸國有,等圖圖長大之後再還給孩子。講道理是好人做的事情,他不想講道理。做一個純粹的好人是很難的,他自問做不到。

蕭靖出了牢房,約見趙允弼。他第一句話就是:“堂兄,你信不信死人的東西會說話?”

趙允弼被他嚇得雞皮疙瘩都嚇起來了。

對方三十好幾的人,突然覺得有些害怕。他顫抖地問:“死人的東西……不會說話吧?”要是死物真會說話,這可成了活見鬼!

“張遜留下那麼多東西,有些東西能救圖圖一命。”蕭靖說,“那位姐姐的嫁妝單子呢?你拿過來吧。”

“給,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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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府官吏馮士元住的是公租房,他這一日回到家中,坐下還沒有一刻鐘,就被人拍門了。

“啪啪啪——”

“啪啪啪——”

拍門的聲音十分響亮,左鄰右舍都有人看過來。不等馮士元開門,一群精壯男人提刀衝了進來,宣稱有人舉報馮士元私藏**,要將他捉拿!

“我,我家沒有**。”馮士元使勁掙紮,大聲喊,“你們是什麼人?你們不是開封府的人,你們憑什麼抓我!”

狄青不怕彆人聽見:“就憑你私藏**,你犯法了!”

**是蕭靖今年做的一件大事,他把市麵上給關於封建迷信和邊關情報的書籍篩了一遍,他和張嫣兩個人讀書讀得兩眼發暈,列了近百本違**目。市麵上的小出版社良莠不齊,有些出書的被舉報確實不冤。皇帝順藤摸瓜揪了兩個疑似遼國的間諜,因為這兩人找關係送厚禮,說想邀請狄青參與出版行業。

狄青:我讀書少,我哪裡會寫文章啊!

狄青:你們看我像傻子嗎?

狄青推辭自己不會寫文章,結果對方說:“大人會講就行,大人講,我們寫。”狄青覺得這兩個人很可疑,他把人綁了送到禦前,審問過後,真的是斥候!

之前審問乳母崔氏,狄青聽明白這個姓馮的不是好東西。他找不到借口捉人搜查,乾脆就說馮士元藏了**!

這下程琳絕對不敢輕易動手了,因為他不知道馮士元是不是真的藏了**。

程琳肯定不願意被列為同黨!

狄青剛把馮士元捆起來,命人照樣把他家搬空了。他不過是胡謅的理由,誰知手下的人驚叫一聲:“頭兒,**搜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