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還不是因為經紀人和經紀人之間的能力有差彆嗎?
有的經紀人,比如說大飛這樣的,能力有限,在他幫吳迪接項目的時候,更多的,反而是依靠著藝人本來的名氣和人氣,他們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並不多,至少和他手下藝人的水平不符。
而有的經紀人,藝人到了他的手裡,能拿到什麼樣的資源,全都依靠著他的運作,是強勢的經紀人造就了爆紅的藝人,而不是反過來。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經紀人是不會太慣著藝人的。
往往他們的派頭比旗下的藝人還大,就是因為,他們的手裡握有頂級的資源。
對於他們來說,不是他們在仗著藝人賺錢,而是藝人在依靠他們賺錢,於是,錢源在哪裡,氣勢就在哪一邊。
這是很明顯的。
甚至,你可以看到,有的時候,一個公司發展的如日中天,旗下藝人個個當紅,他們的業務也是基本上都可以拿到業內頂級,但是,一旦王牌經紀人出走,這個公司的事務就會一落千丈。
這又是為什麼?
所謂的經紀人,其實也和大公司的銷售經理差不多,你看,隻要他跳槽,那麼那些曾經屬於他的資源,人脈也會跟著他去到其他的公司。
正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走了一個經紀人,他所屬的那些資源也往往都會隨之而去。
這也就是說,在經濟公司之中,經紀人,尤其是王牌經紀人他們占據的地位是相當重要的,說一句必不可少一點都不誇張。
如果他們走了,不隻是人脈會跟著一起離開,甚至,旗下的藝人也會跟著紛紛出走。
因為那些國際大牌,或者是奢侈品代言,往往是和某一個專門的經紀人掛鉤的。
也就是說,有的時候,你可以看到,一個藝人身上的代言都是成堆出現。
彆人談到一個都困難,可是有的藝人卻總是打包奉送,甚至很多時候,他們能拿到的資源和他們本人的當紅程度都不成正比的。
明明也沒有那麼紅,粉絲也沒有幾個,但是卻可以拿到頂級的代言資源,這就是因為,並不是他們自己有多強,而是他們的經紀人強硬。
這些代言的資源都是跟著經紀人走的,他們在圈子裡不認藝人,也不認公司,隻認和他們關係良好的經紀人。
這個經紀人簽誰,他們就把代言的資源給誰,所謂的什麼商業價值考核,有的時候是有的,當沒有合適的關係一貫良好的經紀人的時候,他們就需要考察一下這個備選藝人的各種數據,看看他的粉絲群體是不是具有一定的購買力。
而有的時候,管你是誰呢?
隻要是有關係,那我們就選你,最後呈現給大眾的,還會是一種好像這個新人來頭不小以後一定會爆紅的印象。
從而給自己旗下的藝人帶來一種不錯的規模效應,還沒紅呢,就已經有人買股了。
如果運氣夠好的話,一兩部質量還不錯的影視劇堆上來,這個人呐,他就算是紅了。
但是,還有另外一種情況,經紀人擅長的領域也是不同的。
有的時候,你會發現,這個藝人非常紅,演技也不錯吧,業務能力也強,最關鍵的是,大眾的認知程度也高。
按理說,這樣的藝人他們應該可以拿到很不錯的商業代言,畢竟,知名度在那裡擺著呢。
業務能力又是業界有目共睹的。
但實際上呢,你會發現,該藝人的影視劇資源總是非常的出挑,但是,不管是代言也好,雜誌資源也罷,都跟不上趟。
仿佛與這位藝人的身份十分不搭調。
事實上,這就是和這位藝人的經紀人有很大的關係,有的經紀人和廠商的關係很好,就可以幫藝人拿到不錯的代言資源,但是,影視劇這個方麵,需要經紀人和劇組,導演有很好的關係,才能幫助藝人拿到想要的資源。
那麼,這些影視劇資源好,而商業代言較差的藝人你就可以從他的背後去追尋原因,要麼是他自己並不在意商業發展,認為演員的本職工作是演戲,其他的事情都不需要太在乎。
要麼,就是這位藝人的經紀人,他手中的影視劇資源就是多,而商業代言這一塊就是比較薄弱,這就造成了旗下的藝人經常會出現拿不到價值更高代言的情況。
當然了,這也催生了另一種情況,也就是說,在業內,其實藝人和經紀人也是個雙向選擇的關係。
比方說,有的藝人自身就和圈裡的大導演,大編劇關係很好,很有人脈,那麼他對於影視劇資源這一塊其實就並不是很看重。
經紀人能力如何,他是不在意的,因為他自己就可以拉到很好的資源,那些關係好的大導演但凡一開戲,也總是會想著這些老朋友。
通常這類藝人的演技也是被業內認可的,於是,喜歡和他合作的大導演必定不隻一人。
於是,這樣的藝人,其實根本就不必愁影視劇的本子,所以,經紀人在這一塊的能力如何,他們也不介意。
反倒是商業資源這一塊,這種傳統的走編劇導演之路的演員可能會有欠缺。
畢竟,他們以前走的道路和思思啊,次方啊,這一類青春偶像就很不同,一開始就沒有一個很好的商業鋪墊,所以,再發展就需要經紀人來領路。
那麼,這樣類型的藝人就可以選擇商業資源強而影視資源弱些的經紀公司,劇本他可以自己搞,你隻需要幫我提升個人的商業價值即可。
反之亦然。
比如,次方眼前的這位高大魁梧的經紀人大哥就是屬於後一類,次方的商業價值已經擺在那裡了,不必太多努力,那些廣告商就會紛至遝來。
她的短板正是在影視劇這一塊,因為是偶像劇路線出道,所以,在演技這個方麵,很多傳統的劇情片導演不會太看好她。
畢竟,在很多人看來,偶像劇的演法和正經的劇情片的演法完全是兩個範疇。
並且,他們理所當然的認為,專注偶像劇的演員演技很差,隻能湊合應付嘰嘰喳喳的偶像劇。
和我們這些正統的劇情片是完全沒緣分的,我們也看不上,他也絕對演不好。
何必湊在一起?
強扭的瓜不甜,正是這個道理。
看看次方和思思等人的情況就知道了,這一波走紅的年輕演員,往往都是人氣爆棚,商業價值母庸置疑。
他們的短板也往往都是一樣的,演技完全不行,不是說徹底不行,演演偶像劇,扮演符合他們真實年齡的角色可能還可以,都可以應付過去。
稍稍有點難度,背離他們的本性就開始拉跨。
於是,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因為演技差,正劇導演不會給他們眼神,越是在偶像劇漩渦裡打轉,演技就越是無法提高。
而次方的這位經紀人,恰恰就是可以拿到一些不錯影視劇資源的,他也很清楚,次方欠缺的就是這個,而她繼續的也是這個。
所以,在公司裡,他對次方的態度很多時候也沒有那麼客氣,而次方呢,一方麵,她確實需要經紀人帶來的這些影視資源,另一方麵呢,她在所屬的公司也有了股份。
公司發展的好,他個人的利益才會更好,兩者的聯係是非常緊密的,所以,很多時候,即便是心裡有矛盾,隻要是為了公司好,為了個人好,次方也不會說什麼。
而這一刻,就在這個熱鬨的飛機場當中,麵對著想自己自信走過來的經紀人,次方又是怎麼想的呢?
妥協?
這似乎是板上釘釘的一件事,因為,現在她們現在可以說是無路可逃了。
猛然出現的大批影迷,人數那麼多,又已經逼到了近身,可以說衝出包圍圈的幾率幾乎為零。
如果真的被他們圍堵起來,彆說是登機了,就是完完整整的從機場走出去都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