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沒人說話, 安靜的異常, 隻有壁爐裡發出木柴燃燒的聲響。
路易斯安撫的摸摸口袋裡的索菲婭, 咬咬牙決定和宋言卿打一架抬頭卻被他熾熱的目光嚇得僵直住身體。
《科學怪人快報》曾經統計過, 去年神秘人安德魯, 殺死了至少5名吸血鬼貴族, 其中有一名還是吸血鬼公爵。
他還曾經弄死了一整窩狼人,聽說那家上上下下十幾個狼人。除了三個小狼崽子外,都被安德魯做成了狼皮大衣。
雖然安德魯素有不殺幼崽的美名, 但路易斯萬分確定自己已經成年了。
而且他更加確定一點, 如果不出意外, 他和索菲婭都會成為這個男人的飯後甜點。
他看著宋言卿手裡的烤狼爪,仿佛看到了兩隻烤蝙蝠。
宋言卿腦海裡的係統叮叮當當的響不停, 說實在的, 宋言卿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現在更新實時數據, 吸血鬼路易斯對宋先生依賴值為負50,評價:完了完了, 要死要死。]
[數據更新,依賴值為負80, 評價:害怕。]
[數據更新, 依賴值為負100, 評價:我想回家。]
‘我做了什麼,他怕成這樣。’宋言卿疑惑的問道。
[大概是因為你正在烤狼爪。]係統回答道:[你是驅魔人,而路易斯的實力和那兩隻狼人差距不大。]
宋言卿哦了一聲,直接將狼爪扔進火裡聊表誠意。
他剛一動作, 路易斯就像炸了毛的貓一樣,化成一隻蝙蝠,猛的撞破木門,嗖的一聲竄了出去。
臨走的時候,還記得帶上身形嬌小的索菲婭。
宋言卿看著門板上的窟窿,長長的歎了口氣,轉身開始處理另一隻狼爪。
‘已經負一百了。’宋言卿頭疼的說道:‘原文裡他們是怎麼成為主仆的,我覺得就算我把脖子放在路易斯麵前,他都不敢咬一口,更彆說讓我當他的血仆。’
[雖然原文上沒有寫兩人如何成為主仆,但宋先生如果想直接參與劇情,並跟在路易斯身邊,那麼係統建議,宋先生儘量遵循原文人物設定。成為路易斯的管家,並獲得他的信任。]
宋言卿應了一聲,開始烤血淋淋的狼爪。他看著跳動的火焰,撐著下巴在腦海裡回憶這本書的劇情。
這是某□□上的一本總攻報社,一個一事無成的男人亞摩斯穿越到西幻世界,一路攻略各個種族美人的故事。
全文裡被攻略的人,不論男女最後都成為了男主亞摩斯的後宮。
書裡隻有亞摩斯一個主角,劇情大多為繁殖運動服務,所有相貌相對較好的人物,都是為了主角服務、唯一沒有死心塌地愛上主角的。隻有路易斯主仆二人。
路易斯作為吸血鬼貴族,根本不屑於和彆人爭寵,更瞧不起比自己弱小的男主亞摩斯。而他忠心耿耿的管家,隻聽從路易斯的安排。
如果單單是這樣,路易斯主仆也不至於成為書裡的反派。
問題出在書的後半段,亞摩斯在被路易斯打斷腿,扔出城堡之後。哄騙了他的好友索菲婭。在成功攻略索菲婭之後,用聖水將她打傷,並賣給了地下拍賣場,作為對路易斯的警告。
路易斯看到索菲婭的屍體,帶著管家屠殺了亞摩斯大半個後宮,在和亞摩斯決戰的時候,被亞摩斯的神父情人殺死。
宋言卿嘖了一聲對係統道:‘真是有趣,不過就是視角的轉化。’
[不是的宋先生,主角的人設有很大的詫異。]係統回答道:[這是一本報複社會的,主角是一個三觀扭曲極度自私的人渣。作者寫這本,純粹是為了發泄。這和第一個世界,有本質上的區彆。]
早在聽到兩個狼人討論如何利用他的時候,宋言卿就知道這個世界到底有多麼黑暗。
外麵傳來狼嚎聲,那兩個狼人的兄弟順著血腥味尋找了過來。
宋言卿緊了緊身上的毛毯,拔出插在一邊的長劍。喝了口狼人帶著的酒,起身走向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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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美好的夜晚,路易斯從鑲著紅寶石,精致奢華的棺材裡坐起來。
仰著頭讓早就候在一旁的女仆為他換上衣服,坐在從人類王宮搶來的椅子上,接過酒杯細細的品嘗起,美麗的純潔少女的血液。
他已經選擇性遺忘昨晚不愉快的經曆,他永遠不會承認他是被那個驅魔師嚇跑的。他隻是擔心索菲婭的安危,怕兩個人打起來誤傷了瘦瘦小小的索菲婭。
路易斯對這個少女的血很滿意,他揮揮手,立刻有仆人將那個少女帶到他的餐桌旁。
這是一個清秀的人類女孩,路易斯打量了一圈,想嘗嘗手臂,又怕出血量不夠,吃的不痛快。
想學學那些狐朋狗友,又覺得品嘗\胸部的血液過於猥瑣變態。
想彆出心裁,又有點擔心臀部的血液配不上自己貴族的身份。
路易斯思索了半晌,最終還是選擇了相對保守傳統的位置。
他點了點少女的脖頸,一旁的廚師操著小刀熟練的在少女脖頸上劃了兩下。
少女是他的仆人買來的,她哽咽抽泣渾身顫抖。即使被捆住,她也在不斷掙紮。
為了喝上最新鮮的血液,路易斯不得不低頭去喝少女的血。
路易斯對此並不滿意,他更想要一個乖巧聽話的,專屬於自己的優質血仆。
他正在想著,一個叼著報紙的小蝙蝠突然飛了過來。
小蝙蝠落在地上變化了一個年輕的貴族女孩,她慌慌張張的將報紙攤在桌子上,哆哆嗦嗦的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索菲婭。”路易斯擦擦嘴角,他直起身子微微皺眉道:“注意形象,你這像什麼樣子。”
索菲婭蒼白著臉色說道:“安德魯昨天又殺了一家狼人,還端了大半個拍賣場。”
路易斯麵上沒什麼變化,身體卻猛地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