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這裡局勢已定,千金自覺沒有發揮的空間,便又回邊城去。
回程路上,沒有累贅的拖累,千金返程的速度比來時還要再快些。
邊城的局勢果然不好。
千金走時,街上雖亂,但都是著急要回家的那種慌亂,而不是……現在這樣,趁亂劫掠。
城外廝殺,城內也在廝殺。
隻剛到城門口,千金就看見有人成群結隊,手持大刀,蒙麵闖入街邊鋪子中,直奔金銀財寶藏匿之處。
千金毫不猶豫,拔刀出鞘,雪亮的刀光斬出鮮紅的血,屍體就倒在街邊。
扒開蒙麵的汗巾,千金看到黑色的頭發。
紅毛之所以被稱作紅毛,就是因為他們的頭發是紅色的。
千金一腳踢開屍體,繼續往城中去。
城中街上,少不了趁著混亂想要火中取栗的人,這時候死個把人,過後根本沒人顧得上調查真凶,隻一口氣推到紅毛頭上就是。
千金遇見,隻提刀便殺。
很快手中長刀開始卷刃了。
“這麼快又是十五個人。”係統一直為她計數。
千金抹了一把臉,將掉在眼皮上的血抹掉,這樣一來確實是不會遮擋視線,但是暈開在臉上,又平添幾分煞氣。
千金說:“十五個人頭,根本不夠砍的,這刀還是不行。”
但這已經是她在這個世界中見過最好的刀。
她仔細將卷刃的長刀收入鞘中,懸掛在腰側,保護起來,再不用它。
“接下來隻能用手了。”千金很不高興。
她真的,很討厭,空手殺人。
千金在街上走著,又看見一叢火焰燒起來,黑漆漆的煙在傍晚時分的晚霞映照之下,分外顯眼。
那個方向是……
青雲客棧的方向。
青雲客棧的掌櫃是個有本事的,怎麼會失火?這下是馬失前蹄了?
千金心中好奇,便往青雲客棧去,青雲客棧的位置大略來講是在邊城中心,一路過去算不上遠,但是卻很難走。
因為城中人有錢。
越靠近青雲客棧的地方,住戶越有錢,而且相對於戒備森嚴的中軍來講,防備疏鬆極了,算是個容易啃的肥肉。
千金甚至能看到披甲的士兵,也蒙了臉,破開門戶,大肆劫掠。
係統看了,十分詫異,說:“這就是葉明欽手下的兵?”
“已經不錯了。”千金漠然說:“匪過如梳,兵過如篦,這些人最起碼還知道蒙麵,那就說明葉明欽還是會有所管束的。”
係統覺得葉明欽管理不善,在千金眼中卻覺得這人確實是有幾分水平。
打仗哪兒有不亂的,後方雖亂,前方不亂,中軍不亂,就也足夠了。
話雖這麼說,千金卻沒準備放過他們,成隊的士兵,披著鎧甲,又善軍陣,確實很不好對付,但依然不是千金的對手。
千金跟在這一小隊士兵身後,一同進入鋪子中。
片刻過後,她一個人出來,厭惡地甩掉滿手的血腥,但是油膩膩的觸感依然縈繞不絕。
她方才用手扣住一個人的腦袋,將他砸碎,為此手上沾了腦漿子和很多臟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