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巨額利潤(1 / 2)

小奧斯汀小姐 米迦樂 9274 字 9個月前

愛麗絲想著資金的事情應該不是問題,1萬鎊在公司規模來說頂多就是個小型公司, 但哪家大公司——各國東印度公司那種相當於國資公司的除外——不是從小公司做起的?一步一步來嘛。

衛斯理其實並不懂商業, 也不懂打字機什麼的,能一下子就答應投入1萬鎊, 可以說是很夠意思了。

又想著他現在儘量避免提到簡, 大概是終於傷心死心了吧。畢竟這個年代一個女孩訂婚了, 那就基本跟其他男人無關了, 退婚的情況是有, 但如果不是男方或是女方有重大人品問題, 極少會有人提出退婚。或者像凱茜那樣,未婚夫沒等到結婚就去世了。

想到凱茜,就想到她說把那1000鎊用來辦公司, 凱茜真的是個好姐姐呢, 不過愛麗絲現在還不準備動用凱茜的1000鎊。凱茜沒有回家, 留在愛德華哥哥的歌德慕沙姆莊園。

跟未婚夫分隔在兩個島嶼上的簡, 這一年也是乾勁十足。上半年她主要在修訂《埃莉諾與瑪麗安娜》和《第一印象》,還有半自傳性質的愛情中篇《簡妮特》;7月份她跟父母、姐姐去了歌德慕沙姆莊園, 在那兒開始寫《蘇珊》。愛麗絲回家後看了寫了不到一半的手稿,《蘇珊》就是之後的《諾桑覺寺》。

簡今年23歲了。在斯蒂文頓這樣的鄉村來說, 已經是大齡未婚女青年。家裡已經有一個發誓再也不會訂婚結婚的女兒, 媽媽已經無可奈何的接受了凱茜的決定, 簡的婚事要是再有什麼波折, 媽媽就要受不了了。

亨利隻要一回家, 媽媽就要問, 湯姆·勒弗羅伊在都柏林混的怎麼樣,有沒有找到工作,賺到錢了嗎。她是允許湯姆賺到錢了才回來結婚,但不是無期限的,簡最好能在年滿25歲之前結婚。

愛麗絲想,這就是18世紀末的“你媽逼你結婚了嗎”。

簡對於自己的愛情倒還一直充滿了希望。湯姆每個月從愛爾蘭寄兩封信過來,不多不少,一封信通常前半段說他在都柏林高等法院裡工作的事情,後半段就開始說情話了。簡不讓愛麗絲偷看湯姆的來信,但會甜絲絲的挑一些句子轉述給她聽。這大概是因為凱茜不在家,她沒有其他人可以訴說,隻能找小妹妹說說了。

聽湯姆信中說的,他在都柏林法院係統裡混的還不錯,朗格魯瓦舅舅給了他一筆錢,他很快就在所在的部門裡混得如魚得水。也不奇怪,湯姆是很聰明的,名校出身,智商高情商高,朗格魯瓦舅舅在英國下議院裡又有人脈,湯姆隻要按部就班的在職業上奮鬥十幾年,進入下議院不是問題。

“可那樣,以後他就會成為你最討厭的那種‘政治人物’了。”愛麗絲說。

這個時代,其實“律師”是介於鄉紳與手藝人之間的階層,湯姆也就好在是個“大律師”,以後的前景是成為議員,這就比普通的律師要高階了,不然的話,湯姆·勒弗羅伊也不太可能跟牧師的女兒訂婚。牧師因為是專屬職業,在階層劃分上,跟鄉紳階層同級,奧斯汀家因為奧斯汀家族和利家族的祖先的社會階層比較高等,比普通牧師的社會階層要稍高一點。

愛麗絲在貝克爾夫人家待了兩年,越發感受到社會階層的高低帶來的各種便利與各種歧視。愛麗絲和露辛達的出身都不算好,露辛達家有錢,但還沒有貝克福德家那麼有錢,算不上巨富,隻是因為工業革命才能迅速起家,還沒有積累到三代以上,露辛達的父親隻有女兒,所以一直想要生出男性繼承人,家裡孩子也多,現在是6個,露辛達排行第三。

而愛麗絲的出身稍微好一點,畢竟算起來的話,媽媽卡桑德拉的曾祖母是一位伯爵的女兒,利家和奧斯汀家親朋好友又多,認識的有名人物也多,黑斯汀斯先生還是愛麗絲的讚助人,露辛達父親來看望女兒的時候,對愛麗絲跟對露辛達也沒什麼不同,帶她們出去玩、吃飯,買什麼東西有露辛達的一份,就有愛麗絲的一份。

露辛達的性子也不錯,不但沒有妒忌,還很高興父親也喜歡愛麗絲。她今年學習期滿,11月底離開了貝克爾夫人家,臨彆的時候,跟愛麗絲抱在一起哭了半天,互相送了分彆禮物,約好了要時常寫信,把她家裡的幾處常住地址都給了愛麗絲。

簡倒對“政治人物”這個詞沒那麼反感了,“要是湯姆的話,我覺得他應該不會變成那種討厭的家夥。”

看來是愛情讓她自動加了很多層濾鏡。

愛麗絲偷笑了一下,“那他有沒有說,什麼時候才能攢下一筆錢?他算是有正式工作了,應該可以考慮結婚了。媽媽說,他得先買一棟房子。”

簡悶悶不樂,“他還沒說房子的事情,我又不好直接問他。”

“問他啊,你就說,我想象中的家是什麼樣子的,他就懂了。”

簡按著她的腰撓她,“你怎麼什麼都知道?”

愛麗絲倒在自己的小床上滾來滾去笑個不停,“彆撓我啦!”

“你在倫敦就學的這些嗎?”簡放開她。

“這叫‘說話的藝術’。”愛麗絲小臉紅撲撲的,“可是,要是你結婚了,就得去都柏林了,我可能一年都見不到你一次。”

簡一下子抱住她,輕聲說:“是啊,怎麼辦呢?我也舍不得離開你和凱茜,還有爸爸媽媽。”

她的一切都在這兒,大部分在斯蒂文頓,父母兄妹,親戚好友,熟悉的小村,熟悉的田野,熟悉的一切。到了愛爾蘭,那就等於是另一個國家了,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回來。

“讓湯姆回來,到倫敦去找工作吧。他導師在倫敦,當初就該留在倫敦。”

簡搖搖頭,“他出生在愛爾蘭,要是以後想做議員,必須得是出生地選區的議員。”

愛麗絲皺起小眉頭,“複雜,不懂。”

所以,湯姆想成為政客?這樣才能改變家庭出身,提升階層地位,是很正確的選擇。但簡呢?她去了愛爾蘭,還會是那個描繪英格蘭鄉村世情的天才作家嗎?她肯定過不慣,就更彆說將來必定會出現的危險了——她也就會成為那些結了婚以後拚命生孩子的女人中的一員。

這太可怕了!

光是想象一下,愛麗絲就受不了了。

愛麗絲一直不覺得女人就必須得結婚生孩子,更彆提這個時代產婦的高死亡率了,她們的第一個大嫂就是死於難產,連同那個可憐的孩子都沒能活下來。

想著想著,她不禁渾身一抖,打了個寒顫。

“怎麼了?你冷嗎?”簡忙摸了摸她的臉,起身打開櫥櫃,給她加了一床薄被。“好了,你快睡覺吧。”溫柔的在她額頭上吻了一下,低聲說:“我很高興你回家了,明天見,我親愛的小妹妹。”

*

待在家裡的日子總是過的很快樂。

家裡的雞養了一年,到聖誕節假期的時候,就該磨刀霍霍了。媽媽很節約,一隻雞得分兩次燉湯,每次愛麗絲都能吃到雞腿,她到現在還沒有吃膩雞腿。

家裡的院子也很大,前院是草坪、樹木、花壇,後院中間是曬衣服、床單的地方,再遠一點是雞窩、馬棚,更遠一點是豬窩,愛麗絲和簡都喜歡吃烤乳豬,肥而不膩,油花花香噴噴。又因為愛麗絲在格萊謝姆夫人那兒吃到烤乳鴿和乳鴿湯後,回來說家裡也應該養一些肉鴿,前幾年才開始買了鴿子回來養。

鴿子肉更好吃,愛麗絲讓媽媽每個月至少給簡燉一隻鴿子吃。簡像愛麗絲這麼大的時候,得過斑疹傷寒,差點死了,愛麗絲就總覺得她身體一定很虛,得多補補。再說簡不太喜歡吃雞腿,鴿子肉嫩嫩的,她是愛吃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