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安德烈與特蕾莎(2 / 2)

小奧斯汀小姐 米迦樂 11416 字 9個月前

“人生在世,就該享受,彆管有錢沒錢,先享受了再說!就好比喝酒、吃好吃的。”

“還比如,安德烈,對嗎?”她說。

“那當然!彆說你沒有覺得享受,年輕的**,鮮亮的青春,這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嗎?”

“男人十幾歲的時候不會喜歡同樣年紀的女人——女孩,但等你們過了20歲,或者25歲,就會把目光放在十幾歲的少年身上。”

“你敢說你不喜歡安德烈?”

“我喜歡啊,誰不喜歡美少年呢?”

“所以你就承認吧!”

“承認什麼?”

“承認你也喜歡明媚的少年。”

“這是一種普遍的審美情趣好吧。伊沃,格蘭特,你們喜歡安德烈嗎?”

伊沃和格蘭特都點頭。

伊沃說:“美是一種普遍標準,美麗的人體是上帝的造物,必定是符合絕大部分人類的審美的,所以稱之為‘美’。自然的風景是美的,就是一望無際的沙漠也是美的,海是美的,山川是美的,富有韻律的詩句是美的,青春健美的**是美的,‘美’的事物能讓人感到愉悅。”

“我可沒讓你寫小論文。”拜倫笑嘻嘻的說:“上帝的造物就是留給能欣賞的人欣賞的,所以我喜歡美少年是理所當然的。”

確實沒錯。

“欣賞或喜歡是沒錯,但是——”伊沃說:“那應該算不上‘愛’。”

“為什麼不能算‘愛’呢?我愛你,愛愛麗絲,愛奧古斯塔,也愛安德烈,這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彆。”

“你能同時愛很多人?”

“愛又不是非此即彼的,也沒有限額,我可以愛你們所有人,這不難。”

伊沃皺眉,“你的愛未免太多了。”

拜倫衝他一挑眉,似乎很是得意。

*

精致的中國瓷器的茶具可以扔下,100件襯衫也可以不要,打字機和旅途中寫下的文字不能丟——還有用蕾絲花邊紮好的一疊家信,同樣重要。

所以儘管他們扔下了很多東西,愛麗絲還是帶走了打字機。

*

1810年3月的一天,雅典。

愛麗絲寫完給媽媽的信,將信紙從打字機滾筒上抽出來,檢查一遍拚寫沒錯,在最後手寫上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日期,折好,拿出火漆、印章,點了蠟燭,融了火漆,澆在信紙上,蓋上印章。

今天一上午都在寫信,桌子上很快放了一小疊封好的信。

“凱特,把信拿去郵局寄了。”

“來了!”凱特放下手裡的裙子,起身過來拿了信。

寄信不難,到郵局交給工作人員,按件收費,從錢袋裡摸出幾枚硬幣,工作人員收走所需郵費,全程可以一句話不用說。

*

他們在希臘住了快有3周。希臘大概是每個歐洲青年出國遊曆的必到之地,擱後世就是網紅打卡旅遊尋根勝地。尤其像他們這種大學生,學的不是文學就是哲學,或是曆史,全都跟古希臘有密切關係,到希臘一遊也就成了“追溯曆史”的一環。

相對葡萄牙、西班牙的戰時氛圍,摩洛哥、阿爾及利亞的異國情調,希臘具有一種世外桃源似的恬靜,具有典型地中海國家的濕潤氣候炎熱天氣,還有彆的國家所沒有的文化底蘊——當你隨便上哪兒走走都是文化古跡,都曾經在神話傳說、文學著作、人物傳記裡出現過,那種感覺真是非常之妙。

希臘目前並不是一個天主教或東正教主權國家,東羅馬帝國滅亡後,希臘被奧斯曼帝國統治了數百年,奧斯曼帝國是伊-斯-蘭-教國家,於是現在希臘是由伊-斯-蘭-教國家控製的東正教國家。

美國獨立戰爭不僅是英國丟掉了境外最大一塊殖民地,還給其他國家的殖民地、被占領國家以激勵,那些深陷在被奴役被壓迫中的民族和國家,突然明白了他們是可以抗爭自由的。希臘各地的反抗運動其實已經是星星之火,一直在積聚能量。

法國大革命也給了希臘人民以信心,很多外國人也會自願投身到希臘獨立運動中。

但在希臘的首都雅典,這種革命熱情還不明顯。

拜倫在雅典住在一位馬克裡夫人家,這位夫人是英國駐希臘的前領事的遺孀,馬克裡一家住慣了希臘,馬克裡夫人帶著幾個兒女,仍然住在原來的居所。拜倫與霍布豪斯一起借住她家的客房,愛麗絲和其他幾人租了附近的一處彆墅,距離不遠,走路15分鐘可到。

馬克裡家有3個年輕的女兒,年齡從15歲到12歲不等,都非常迷戀年輕俊美的拜倫,拜倫也對三姐妹產生了愛戀之情,他尤其喜歡最小的名叫特蕾莎的女孩。

不過就像他愛著安德烈一樣,他與特蕾莎也沒有什麼過於親密的舉止,他的愛情更多的像是對“美”的欣賞,青春鮮美**的本能吸引力。

特蕾莎是很美的,剛剛開始發育,第二性征尚不突出。那種美麗就像是花蕾,你知道她盛放的時候會美豔絕倫,但現在,她所有的美麗仍然收斂在少年的瘦削身體裡。

拜倫這種人注定是多情的,但又很無情。比如他們取消了突尼斯的行程,從阿爾及爾直接乘船前往熱那亞,橫穿意大利半島,沒有去羅馬,而是去了威尼斯,在威尼斯住了兩周,然後從威尼斯乘船到了阿爾巴尼亞,從阿爾巴尼亞走陸地進入希臘,到了雅典。

於是拜倫並沒有提出要去羅馬,去跟安德烈見麵,隻是給他寫了幾封信。

一行人裡,霍布豪斯是拿主意計劃行程的那個人,男人們因為紳士風度,總是很照顧愛麗絲,但實際上,最受寵的居然是拜倫,拜倫想去哪兒他們就去哪兒,他才是決定行程的那個人,霍布豪斯可以說對他十分寵溺。

愛麗絲覺得地點無所謂,是因為她隨便去哪兒都差不多;格蘭特主要目的是增長見識和旅行經驗,也是隨便去哪兒都差不多;朱利安和埃文在威尼斯跟他們分手,說要遊遍意大利,然後再去雅典。

至於伊沃,反正跟著愛麗絲走,他也無所謂。

拜倫在威尼斯開始正式的寫詩,走一路寫一路,到了雅典之後基本寫完了,是一部長篇詩歌集,名為《恰爾德·哈羅爾德遊記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

愛麗絲仍然沒有動筆開始寫新書,素材、旅行手記倒是寫了一大堆,叮囑凱特,行李箱裡的衣服可以不要,手稿不要丟了。

她遲遲沒有定下來下一本書寫什麼,也是因為處在一個關口:今後到底要往什麼方向發展?

要說一位作家完全可以什麼題材都寫,這跟文筆無關,跟文學素養和擅長的題材有關,跟想象力和觀察力有關。瑪麗·雪萊的《弗蘭肯斯坦》被譽為“最早的科幻”,她還有其他作品,但都不如處女作有名而具有震撼力,其實《弗蘭肯斯坦》的娛樂性不強,仍然討論的是“人性”,這是當前絕大部分都會說到的話題,《弗蘭肯斯坦》用一個新奇荒誕的故事講了一個舊話題,獲得的成功是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

這個時代英國的文學作品主要屬於浪漫主義派彆,哥特也屬於浪漫主義。

詩歌是高雅的,創作是不入流的,低俗的,一些有名氣的大多為了諷刺社會現象或是君主製度,比如笛福1719年出版的《魯賓遜漂流記》、斯威夫特1726年匿名出版的《格列佛遊記》,具有時代特色。

簡·奧斯汀的創作題材極為單一,但卻是她最擅長的英格蘭鄉村愛情故事,她從來不為“下一本寫什麼”而發愁。而她的風格其實不屬於浪漫主義,跟現在幾乎所有作家都不一樣,自成一體。

愛麗絲之前的作品也屬於浪漫主義,她的問題在於,她幾乎什麼都能寫——除了詩歌之外——但沒有特彆喜歡的題材。之前貝克福德就說了,她不能總寫浪漫色彩特彆濃厚的那種哥特,她得嘗試一下其他題材,找到自己最擅長的。

她試著寫了幾個簡短的開頭,1000字或是2000字,但都不滿意。

*

“其實要是喬治不介意,我倒是想用他做主人公。”她半開玩笑的對伊沃說。

伊沃從打字機上抬起頭,“我想他不會介意的,甚至還會很高興。但你要寫一個什麼故事?”

“就是一個快樂的年輕男人,到處尋歡作樂,尋找他的真愛。”

伊沃一下子笑了,“他的愛情太多了。他太容易愛上什麼人,隻要對方長得很美。”

“貝克福德先生說我應該寫自己熟悉的事情,生活、周圍的人。作家描寫人物和事件,除了想象力之外,大部分還是從自己的生活中汲取素材的。”

“一百個人講述同一個故事,就會有一百個不同的故事,甚至更多,這完全取決於你到底要怎麼寫、怎麼選取素材。”

“你呢?你不想嘗試寫點什麼嗎?”

“我?”他笑笑,“寫詩歌,我怎麼都比不上喬治,還是算了——你彆笑,喬治是我的教授說的那種‘天才’,他們隨便寫一個句子,就比你苦思冥想好幾天寫出來的詩句更優美。我想這真的就是一種天賦,太讓人羨慕,甚至沒法妒忌他們。”

“這倒是。”這點愛麗絲是絕對同意的。拜倫的詩歌也是經過200年來的無數讀者、學者的共同鑒定的,詩歌創作比創作更講究“靈感”,也更講究“天分”。創作尚且可以依靠寫作和學習來提高,詩歌就是純看天賦的文藝形式了,妒忌不來。

“至於寫點其他的,要我寫點比較文學的論文還行,寫,對我來說也很難。我想我就是那種隻懂默默欣賞的讀者。”

他從打字機滾筒上取下信紙,“我沒法給你更好的建議,但是,創作首先要有那種迫切的想寫點什麼創作衝動吧?不是說我今天決定寫個什麼就能馬上動筆寫的。開頭總是很難,等你想好了,也就不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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