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江州市的秋天。
剛下過一場陣雨,空氣濕潤而冰涼,市區明珠山彆墅區,某幢小樓二層,陽台門被輕輕開。
金窈窕赤腳踏出室外,凜冽的秋風立即洶湧而來,將她質地輕薄的睡袍吹得獵獵作響。
她攏緊衣襟,任憑身體戰栗,視線一寸寸劃過腳下明珠山漫山遍野的紅楓,脊梁標槍般挺直。
直到此時,她終於確信,自己好像遇到了一些超出計劃的問題。
如果說這是一場夢的話,那她最後的記憶,大概是一杯產自勃艮第的睡前紅酒。
她年輕時不喝酒,紅的白的啤的一概不碰,也不單是因為味道不好,最主要是擔心沈啟明會不喜歡。畢竟女孩子一旦扯上喝酒,似乎總顯得不夠淑女,不夠溫柔,不夠像個完美的賢妻良母。因此不光煙酒,其餘出格的事物她也是不碰的。
直到年歲漸長,她才發現酒其實不是個壞東西,沉迷其中當然不好,但適當攝入,卻可以讓人在疲憊至極時得到一點可供休憩的餘地。
當時是重陽節,她剛拿下又一塊獎章,分量極重,屬於父親生前夢寐以求的那種。因此開完慶功會後,她就帶著金牌回國給父母掃墓。誰知落地一看,江州的業內同行已虎視眈眈許久,導致剛掃墓結束,她就被接到酒會現場,隨即觥籌交錯,應酬不斷,間或還得招架一些明裡暗裡打探私生活狀況的八卦。
她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一刻都沒得休息,忙到最後,累到連送上門來的幾位小狼狗都懶得招架,好容易才找到機會偷溜。
頂著微醺的醉意,她還不忘從行李箱拿出父母的遺像,同那塊熠熠生輝的獎章一並放在床頭。
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入的睡。
等再醒來時,已經躺在了這個叫她熟悉又陌生的房間裡。
她確信這不是一場惡作劇。
明珠山彆墅區的這幢房子是沈啟明跟她訂婚時沈家父母送的禮物,她從戴上訂婚戒指起住到摘下結婚戒指,當中跨越了無數光陰。她每天在這裡生活起居,對這幢房子內的角角落落乃至於每扇窗戶外的風景都了如指掌,即便離開多年,也不至於認錯明珠山獨一無二的壯闊紅葉。
更何況與沈啟明有關的一切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她心裡不可觸碰的雷區。雖然多年之後,她內心逐漸強大,最終到了可以不帶波瀾提起這個名字的地步,可彼時她已威嚴日盛,身邊人反倒會開始去刻意規避一些可能冒犯到她的話題。
因此斷無可能會有人無聊到找來這棟房子當場地戲弄她,更何況,不久前的酒會現場她才聽忘記哪位闊太提起,沈啟明在自己離開以後並沒有搬離這裡。
雖然不清楚對方不搬家的原因,但沈啟明那個一板一眼的性格倘若都能配合彆人惡作劇,地球估計也距離毀滅不遠了。
金窈窕掏出手機,是已經被淘汰很久的型號,亮起的手機界麵上清晰浮現出沈啟明的側臉照和當下的年份時間,她盯著那串數字,黑屏亮屏,反複幾次,終於遵從本心,翻出一個已經很多很多年不曾播出的號碼。
嘟聲響起,不過三次,就換成了一道帶笑的嗔罵:“臭丫頭,還知道給你媽打電話呀!”
一瞬間世界天昏地暗,像被抽乾了空氣,金窈窕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呼吸:“媽?”
“窈窕?”可能她聲音太啞,那頭的母親被嚇了一跳,慌張起來,“你怎麼了?哭了?哎喲!是不是看到今天報紙又胡思亂想了你?媽跟你說,媽看人很準的,沈啟明肯定不是那種會在外頭勾三搭四的人,男人在外麵拚事業免不了被亂講,你都快跟他結婚了,彆成天胡思亂想……”
果然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金窈窕頭一次發現自家母親的絮叨那麼好聽,她沉默地聽了老半天才舍得打斷:“媽,彆說他了,我爸呢?你倆最近過得好嗎?身體怎麼樣?”
“?”金母語氣帶著迷茫,“你這孩子,今天怎麼傻乎乎的,被敲悶棍了啊?咱們前幾天不是才見過麵嗎?我跟你爸好著呢!”
果然是親媽才能說出來的話,金窈窕也低頭笑了一會兒,才輕輕開口:“媽我想你了,我真的好想你們。”
金母被她突如其來的甜言蜜語搞得有點不知所措,好半天才有點感動地軟下聲音:“媽也想你,天天都想著你呢。”
金窈窕眺望著滿山紅葉,抬手揩了下眼角:“那我今天能回家住嗎?”
“這有什麼不行的!”金母立馬樂了,“你天天回來都行,回來吃晚飯嗎?媽這就讓阿姨買菜去!”
掛斷電話,金母高興地連連在原地踱步,還不忘招呼下樓的丈夫:“老金,窈窕說今晚要回來住!”
金父背著手,聲音中氣十足:“回來就回來唄,又不是多久沒見了,你至於這麼歡天喜地?”
金母白了丈夫一眼:“你這人,什麼叫又不是多久沒見,窈窕訂婚以後回家得越來越少,我歡天喜地一下怎麼了?”
金父嘁了一聲:“她都快結婚了,結了婚就該多照顧小家庭,老回娘家像什麼話。”
金母不理他,叮囑完阿姨去買菜後,絮絮叨叨地翻起了冰箱:“窈窕最喜歡吃禿黃油,我今晚得趕緊準備起來……”
一起身,才發現丈夫已經站在了身後,她沒好氣地問:“乾嘛?”
金父一屁股把她擠開,不苟言笑地挽起了袖子:“你做的禿黃油那還能吃?彆給閨女吃吐了,這是我的招牌菜,起開。”
金窈窕捏著手機站在冷風裡,中指被訂婚戒指硌得生疼,她舉手垂眸,終於徹底相信自己回到了二十四歲。
二十四歲,父母健在,她還沒跟沈啟明結婚,多好的年紀。
如果說這是一場夢的話,那就再也不要醒來吧。
在感覺自己要凍感冒之前,金窈窕扶著從醒來起就有點眩暈的額頭轉身回到房間。
這是一個有些神奇的世界,目光所及,皆是粉嫩——綴滿蕾絲邊攏著罩紗的粉色立柱公主床、床邊鋪著的粉色羊絨地毯、天花板粉白色的羽毛燈、牆上粉色的窗簾……推開一扇移門,踏進粉色的衣帽間,她在斜靠一角的粉色洛可可風穿衣鏡裡看到了自己。
年輕的、漂亮的、找不到一根皺紋的,哪怕十萬塊一組的超聲刀都無法回溯的滿是膠原蛋白的臉。
她套著件粉色公主風睡袍,頂一頭多年前偶像劇裡女主常見的土黃色卷發。色澤如何暫不評價,反正睡過一覺後,這頭卷毛已變得乾枯毛糙,隨意支棱,蓬鬆無比,讓鏡中的她看上去就像一隻不幸的草泥馬被困在娘氣衝天的粉柵欄裡。
但這樣浮誇的配搭,竟也硬生生被她纖細的身段和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膚穿出幾分美感來。
金窈窕靠近幾步,與自己對視,鏡子裡的少女鮮嫩得像顆白裡透紅的水蜜桃,唯獨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睛,澄澈瞳孔深處閃爍著與年齡不相符的銳利。
她眼珠一轉,挪向右側,鏡框上貼了張邊角滿是碎花的便利貼,上頭一行娟秀的字跡——
【早飯半個蘋果,午飯蔬菜沙拉,晚飯千萬彆吃!目標體重40kg,隻差最後1kg,加油!】
金窈窕:“……”
她瞄了眼鏡子裡一米六九的自己。
尼瑪,怪不得從醒來開始就頭暈目眩,眼前發黑,她還以為自己生病了,感情是餓的。
想到自己多年後三五不時犯的胃病,金窈窕就氣不打一處來,再想到乾出這種蠢事的居然是自己,她又連生氣的力氣也沒有了。好在轉念一想,她很快釋然,畢竟自己乾的蠢事又不止這一件兩件。
因為覺得自己個頭太高不夠小鳥依人就拚命減肥,因為天生嗓音有些沙啞不夠甜美可愛就努力慢吞吞嬌滴滴說話,因為想讓自己看起來淑女,不管適不適合的打扮都往自己身上套,畢業那麼多年,也從沒想過自力更生,滿腦子隻有怎麼妥帖照料好沈啟明的衣食住行,恨不能把“賢妻良母”四個字刻在臉上。
清醒之後,回頭再看,隻能感歎愛情真是個奇妙的玩意兒,竟然能讓人將自尊都踩在腳底。
金窈窕實在不想看自己這幅德行,挑了個花邊好歹簡單些的皮筋兒把頭發紮好,翻找完整個衣帽間,才找到一件寬鬆的白色毛衣。比較無語的是她發現自己竟然連一條褲子都沒有,仔細回憶才想起自己年輕時確實一年四季都是光腿穿裙子的。
她隻好忍耐著挑了一件最厚實的的針織裙,然後翻出現金信用卡駕照身份證,將有價值的珠寶手表也收拾進一個迷你雙肩背裡。提著外套剛打開門,她就嗅到從樓梯口傳來的食物香氣。
循香下樓,漸漸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家裡的兩個阿姨正在閒聊,似乎聽到動靜,其中一個抬頭朝她看了過來,隨即很有些責怪地開口:“窈窕哦,你今天怎麼睡這麼久,再晚一點啟明都該下班回來了。”
說話的是王阿姨,她是一手帶大沈啟明的老保姆,資曆頗深,在家也很有長輩做派,對金窈窕說話向來是這個調調。
金窈窕以前覺得對方可能是相處太久,已經把沈啟明當做了親生兒子對待,所以才會這麼不把她當外人。但現在看來,人家跟沈啟明本人說話時倒是體貼溫和,很有分寸的。
不過轉念一想,也是,自己倒追沈啟明十幾年,自己都不把自己當回事,哪還能指望外人把她當盤菜呢?
客廳掛鐘指向下午四點整,按照她以往的作息,三點就該結束午睡,開始給沈啟明準備晚餐了,王阿姨不滿的就是這個。
金窈窕這會兒餓得夠嗆,瞥了似乎還想說教幾句的王阿姨一眼,也懶得搭理,徑直去了廚房。
王阿姨被她餘光掃過,頓時一愣,隨即跟另一位阿姨麵麵相覷,雖不明就裡,氣焰卻本能矮了三分。
“她怎麼了這是?”王阿姨心裡有點惴惴,“是不是嫌我說話太不客氣了?”
“不至於吧,窈窕挺好說話的……”另一個阿姨也踟躕起來,想了想道,“可能還是因為沈總今天的那個新聞在生氣吧。”
廚房裡肉蛋蔬菜早已經洗乾淨整整齊齊擺在了中島,隻等金窈窕動手。這倒不是王阿姨她們懶惰,隻是她們的廚藝跟金窈窕差彆太遠,沈啟明又被投喂了十幾年,早養出了刁鑽的胃口,口味一般的飯菜根本入不了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