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簡單的辦法,也是最低成本的方法。如果是要采用強攻營救人質的辦法,反而有些得不償失,甚至這種房屋攻堅戰會導致我方傷亡慘重。
戰爭不是平時,它有一套戰爭準則。但是呢這套戰爭準則又不那麼合規,至少是不能那麼的擺在明麵上。
這個例子是有爭議,但在實戰當中是沒有爭議的,換了誰都會這麼做的。
但是換了人工智能,卻不能這樣,它會因為房屋內有平民的存在而拒接直接炸毀房屋消滅對方,而會選擇強攻消滅敵人營救平民。
是,我們是可以修訂它的行為準則,讓它可以變成人一樣,但是戰場情況瞬息萬變,我們無法保證會有類似的案例出現,人工智能卻還是做出一樣的決定。
那麼還是這個例子,我們變一變。在在一場小規模戰鬥中,有一夥匪徒逃竄到了這棟房屋之中,並劫持了一家三口作為人質,然後頑強抵抗。
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去強攻消滅匪徒,解救人質。而人工智能呢可能會因為之前的案例,而選擇直接炸毀任務,將匪徒和人質一同消滅了。
並且這種行為準則一旦放開,人工智能所操控的機甲會變得格外危險,因為它不再顧忌平民的安全。
對於我們來說,任何武器裝備,安全可靠是第一位的。”
講到這裡,吳浩並沒有停下,而是接著講道:“除了這些之外,在創造力方麵,人工智能永遠比不了人類,也取代不了人類。
它所執行的相關抉擇是通過算法計算除了的最有選擇,而這個選擇呢則是基於算法的優劣,以及模型庫中的數據為基礎。
而人的創造力則是無窮無儘的,往往在一些關鍵時刻,人工智能隻會按部就班的選擇最優解決方案,而我們人呢卻會選擇冒險來創造積極。
對於機器人人來說,最優選擇就是最佳選擇,而對於我們人來說,最優選擇卻往往不是最佳選擇。
比如我們在執行一些作業任務的時候,比如一座軍用倉庫失火,最優選擇是立即疏散周圍的人群,減少人員傷害。
人工智能可能會這樣選擇,而我們人卻不會,我們會想儘一切辦法來滅火,從而將損失降到最低。
當然了,這個案例可能不太恰當,但在選擇和取舍方麵,人工智能永遠比不上人類。
因為它雖然比我們人類聰明萬倍,數十萬倍,但卻還是沒有我們人類的情感,更不會懂得勇氣是什麼,責任是什麼,信仰又是什麼。
我們人類可以憑借他們而變得無比強大,人工智能卻無法做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