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眼利用被加工後的記憶做出的洋娃娃不一樣。
除卻那隻海藍的眼眸還殘留著大眼作為“小動物”時的痕跡,其他部分完全就是你記憶中的少年——
“真人。”
在從你身上得到了想要的注意之後,化為“人之詛咒”的少年終於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對啊,是我啊,阿椿。”
……
所謂的“人之詛咒”起初還是一團小小的黑影,懵懂的意識被最強的氣息引誘,徘徊於結界的周圍,一邊吸收人們彙集於此的恐懼,一邊漫無目的地思考未來化形的目標。
然後不幸被企圖逃走的“巫女”抓了個正著,為了避免被融化的悲慘命運,被迫先一步擬態成對方喜歡的樣子——
黑漆漆的軟體怪物,用十二隻眼睛警戒周圍的環境,十二隻觸手抵禦到來的風險。
怪異至極的樣子令欲將撕開它身體的女人停下了動作。
“請,請陪著我。”
迎接它的從血刃變成了香甜的美酒。
那一刻,除卻一直以來賴以為的負麵情緒,一種它之前從未體驗過的情緒,通過酒液被灌注進它的靈魂之中。
那種情緒是比咒力更能讓它獲得滋養的餌食。
為了弄清其中緣由,想要獲得更多的酒、想要變成特彆的那一個。
用十二隻眼睛觀察一顰一笑、十二隻觸手構成包容一切的擁抱。
為了達成目標,咒靈不斷觀察你靈魂的反應,從向它開放的記憶中翻找可能的線索。
想來想去隻有“真人”是不一樣的。
作為小動物從你那裡獲得的注意到底有限,連平時的互動都要因為那個男人塞來的“壺”被分走一半。
如果能真的變成那個男人,她就舍不得拋下我,會給予我更多的擁抱了吧?
自雨日分彆那天開始,駐紮於森林苦苦等待十年後,咒靈擅自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擅自尋找某個男人的靈魂,企圖利用人之詛咒的特性,懷著“不分離”的共同願望,就像它對“無麵男”曾經做的那樣,將獵物與自己縫為一體。
等到再一個十年,詛咒終於在一處開滿紅花的森林找到了“真人”的靈魂。
然而能在死亡地苦苦等待戀人一百五十餘年的靈魂畢竟不是等閒之輩。
無論是因出眾外形被當成怪物對待的過去,造就出的遊離於世俗邊緣的性格、還是如孩童般天真殘酷的行為、又或是為了目標不擇手段堅韌與果決。
亦或是是那份毫無保留的執著。
明明隻是個人類,構成他的一切卻與它這個詛咒契合得要命,
詛咒歡欣鼓舞地接納了男人的一切。
本來隻是想獲取外形和記憶的舉動,卻讓詛咒無意間獲得構成自己的人格。
足以讓它了解到你的生前,從那些酒液、擁抱以及眼淚中流淌出的光芒,知曉讓它尋覓的究竟為何物——
是愛。
想要被愛啊。
那份愛意本來就是屬於他“真人”的東西,隻是在他死後,被另一個男人用強取豪奪的方式霸占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