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第 112 章(1 / 2)

姚總已經很久沒有體驗過這樣的劇痛了,在手掌被踩在地上的一瞬間,那種劇痛就蔓延全身。

此刻,除了脫口而出的淒慘喊聲以外,他頭腦已經一片空白。

那種手掌骨被踩碎的感覺,是鑽心的疼。

“啊啊啊啊啊啊!!!”

這聲音,也引來了隔壁的幾個大佬,大家紛紛從房間出來,聚到林嫻這間的門口。大家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在娛樂圈不說泰山北鬥,起碼也是身在高位的存在。

此時,看著姚總被踩著手,整個人被迫跪在地上,幾個大佬呆的有點茫然。

而林嫻的雙手還悠閒的插在褲兜裡,笑眯了眼。

門口的金姐正目瞪口呆的看著著場景,似乎比他們這些剛來的人還要迷茫。

姚總看見門口的幾個豬朋狗友,不免大聲喊道:“啊啊啊啊啊!!!看什麼啊啊啊啊啊啊!!!進來救我啊!”

所有人這才回神,紛紛湧入想要幫忙。

站在那裡的林嫻聽到聲音,轉頭看向門口的幾個男人。

露出一個笑容:“初次見麵,你們好。”

她仿佛真的在問好,但這話,卻帶著兩分寒意。

幾個男人不會想到一個女人該是怎樣的經曆,才能徒手亂打一群男人而不帶喘氣的。但起碼,他們感受到了對於一個女人束手無策是什麼感覺。

金姐長這麼大,見識過很多人。年紀小的時候,她見過為了學生奉獻一生的老師,也見過一個巴掌就毀了學生一生的老師。

年紀大後,她見識了職場的爾虞我詐、資本的無所不能。

當然,曾經她也不是沒有夢想過。

孩子的時期,誰不看兩部電視劇,就夢想著能夠鏟奸除惡呢?

但是,那始終隻是一種朦朧的,長大後必定要被現實打敗的無稽夢想。

她找來林嫻,也是出於事業需求。

習盈的事業路自從和林嫻作對以後,便慢慢日趨而下。

雖然後來林嫻並沒有特意針對過習盈,但習盈依舊越走越窄。

人總歸會被現實打敗。

金姐不喜歡習盈找金主的做法,最終還是妥協了。

姚總這人很偏執,從最初就表達出想要和林嫻見麵,到現在他依舊從來沒有變過這個想法。

如果想要幫習盈爭取電影的女主角色,就必須約林嫻見麵。更為可怕的是,姚總這人三觀極端不正,自己約了林嫻,還找了一群的朋友來。

似乎是炫耀,也似乎是分享。

他們早早就約定了房間,在裡頭捧杯飲酒、尋歡作樂。

仿佛,林嫻早早就是他們的囊中之物。

是的,金姐也是這麼以為的。一個女人,就算再成功,到了這個地方,也沒有反抗的能力。

直到……她看著林嫻一挑7、8個高壯的男人,如電影裡的武打明星一般,卻仿佛比他們有什麼不同?

不是那種賞心悅目的招式,更乾脆利落,也讓人隻看一眼就感同身受的痛。

將一群男人打趴在地,林嫻就走到沙發那裡坐好。

幾個男人有的還在地上滾著,有的受了傷無法動彈。

其中,要數姚總的傷勢最重。

除了碎了的左手掌骨,就是被踢的骨折了的膝蓋。劇痛讓他躺著,痛苦的想要翻滾都做不到,更不用說起身離開了。

林嫻翹起二郎腿,從沙發邊上的茶幾上拿了瓶罐裝飲料,打開喝了一口。

甜甜的味道充斥口腔,林嫻的心情這才愉悅一點:“來之前,我有想過你們準備做什麼?倒沒想過你們能這麼大膽。”

林嫻將手裡的罐裝飲料放到了桌上,看著眼前的幾個男人問:“讓金姐來找我,是你們的主意?還有其他人嗎?”

姚總被廢了手,心裡又恨又怕,自然也不願意多說。

林嫻起身,緩緩走到他身邊,低頭看著姚總。那雙眼,仿佛是獨狼盯住獵物的那種冰冷目光。

姚總看了看已經被廢的左手,再看看自己的右手,果斷開口:“是聞佳奕。”

林嫻微微一笑:“謝謝。”

聽到林嫻的謝謝,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以為事情到這裡便算是結束了。

不曾想,門外突然傳來了警笛聲,一聲接著一聲,響徹漁村小船的上空。

姚總驚地瞪大眼看向林嫻:“你……”

林嫻蹲下,無辜地解釋:“不是我報警的,我本來是要出門後報警的。”

姚總因為這話一臉茫然,那誰報警的?

還未理出頭緒,這些人救見眼前的門被警察一把推開。

20多個身穿警服的警察,一臉嚴肅地喊著:“全都不許動。”

姚總看著跟在警察身後進來的女人,終於明白是誰報警。

跟在警察身後進來的,是剛才被壓在自己身下的女人。一個因為想要在娛樂圈出人頭地,被經紀人送到酒席上的女人。

連名字都換掉了,從林樂樂變成了林樂琪的毫無用處的新人,毫無作品的新人。

娛樂圈的潛規則,不願意本可以不來。但來了,就要有心理準備。

說好的事情,怎麼能報警呢?

姚總咬牙切齒,看著林樂琪威脅道:“你敢?……你不想在娛樂圈混了?”

躲在門口的林樂琪一抖,她抬頭到處找了找,看見林嫻以後,她鬆了一口氣。

又因為姚總的威脅,她身體僵硬。

不是每一個生意人對於娛樂圈都有影響力,但姚總是極有影響力的那一個。

“笑話,你要告我什麼?”男女之間的強/奸/罪是極不好判定的,姚總冷笑:“我馬上就會出來的,你給我等著。”

然而,喊的這麼大聲的他,卻很快被一個警察扣住了雙手。

姚總立馬喊道:“你乾什麼?你憑什麼抓我!!!”

那警察笑了笑說:“等回去了,你慢慢狡辯。”雖然這麼說,可是沒有證據,最多問個24小時,就要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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