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1 / 2)

關英傑走出咖啡店的時候, 發現外麵又開始下雨,他回頭瞥了一眼,和剛好朝他這裡看的林衛視線對上。

你的任務完成了, 快滾,那是林衛眼神中蘊藏的含義, 他想打發他走。林衛一定是知道林樂想和他結婚的事情。

但是沒那麼簡單, 他從莊律師那裡,現在他改變合作對象了——在從莊律師那裡得到消息後。

那位大小姐竟然修改遺囑, 要將三分之一的財產留給他。

而林衛隻準備給他一千萬, 就打發他走,一千萬算什麼,抓緊那位天真的大小姐才是真的。

雖然她的防備心強,但並非毫無破綻,她想要重新看見這個世界, 她一個人待著覺得太無聊,這些都是她的弱點,她還很渴望被愛。

他看出這些,把她需要的東西,一點一點給她。她是不可能拒絕的。

對麵店鋪門口, 一個帶著小孩的母親也在躲雨,小孩在踢皮球。

他記得, 他小的時候也有一個這樣的球,是彩虹色的,隔壁的哥哥要搬家, 將這個球送給他。他非常愛惜,因為那是他僅有的玩具。

妹妹也喜歡這個球,不過那時候妹妹才剛會走路,根本沒法跟他一起玩,他也不喜歡和女孩子玩。附近也沒有同齡人,他都是自己在那裡默默踢球。

母親喝得醉醺醺地回來,他和妹妹都躲到衣櫥裡,等到母親睡著了才敢出來。

出來之後,他發現,他的那隻彩虹球上,插了一把剪刀,球已經被剪壞,破了個大洞,成為一灘再也沒法彈跳起來的橡皮。

現在看起來,簡直就像是他人生的寫照,千瘡百孔,永遠也無法脫離泥淖,注定要爛在爛泥裡麵,他從口袋裡掏出小瓶裝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

他也和母親一樣迷戀上酒精。

對麵的皮球滾過來,雨勢變大,小孩朝他揮手,示意他將球幫忙踢回來。

憑什麼?他憑什麼要踢回去。

雨水順著關英傑的額發留下來,流到鼻尖,嘴唇,下巴,然後滑落到脖頸,鎖骨。他全身都快被淋濕了。原本喝了熱可可變得溫暖的身體,再次變得冰冷。

看著地上那顆藍色小球,他飛起一腳,將球踢向相反的方向。球一瞬間飛了出去,對麵的小孩跳腳叫囂,要衝進雨裡,卻被他的母親阻止了,兩人一起瞪著他。

關英傑哈哈大笑。

不想淋雨,又希望彆人幫他,怎麼可能,這世界可是很殘酷的,不能什麼都指望彆人,除了自己,沒有什麼可以依靠的。

運動鞋裡也幾乎濕透,他踩著雨水慢慢走。他也不知道要去哪裡,不過身上有點錢,去酒店的話,應該沒問題。

林樂好像在酒店給他開了個房間,不去住的話,好像也挺浪費,有便宜不占是傻瓜不成。現在全身都濕漉漉的,估計打車都不太可能,走過去的話,也不遠,就兩站路而已。

關英傑在雨中奔跑起來,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麼酣暢淋漓地淋雨。

小時候,母親從來沒有給他買過雨傘,所以放學回家他都是淋回去的,原本有同學願意撐傘送他回家,結果被母親看到,把同學打了一頓,後來再也沒有人願意和他合打一把傘。

每次淋回去,衣服全濕了,他就把衣服脫下來擰乾,然後繼續穿回身上,將衣服捂乾,就這樣竟然一次也沒有生病,他覺得自己的命真挺賤的。

妹妹也是,被母親打來打去,竟然也長大了,如果不是後來出車禍,或許跟他一樣,無論在什麼爛泥裡麵都能活下去。

其實他在電視上看到過林樂。

好像是什麼星王子的大婚現場直播,記者介紹到場的知名人士,那時候,林樂好像還沒有瞎。

後來被綁架,遇到事故才瞎了。綁架挺正常的啊,像林家那麼有錢,當然會綁架她,雖說有錢的人家挺多,但她家最有錢,樹大招風。

據說她得救,是因為有個男孩幫她的,所以她就要找到那個人報恩。這麼多年也沒找過,怎麼突然要找,估計也是閒的。

確實,每天都看不見東西,光是彈琴,悶都把人悶死了,找人解悶也正常。

就是不知道林衛怎麼會找到他,讓他去扮演那個人。話說回來,真正的那人到底是什麼樣的,到底去了哪裡。

關英傑哼一聲,說不定被林衛給殺掉了也不一定。他像狗一樣,巴著林樂。

林樂估計隻是把他當成傭人使喚,就像她的盲杖之類的日用品。但林衛看林樂那眼神……他覺得,如果出了什麼新技術,需要林衛把眼睛挖出來給林樂安上,他都能當場直接挖。

為了討女主人歡心,真是什麼都做得出來。真是條好狗。

到了酒店,他放水泡澡,這裡的浴缸簡直大的出奇。

床也太軟。

他想到剛到林樂家的情景。

美得幾乎毫無瑕疵的女孩坐在豪奢的刺繡沙發上,麵無表情地詢問一些他從信上看到過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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