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麥寒暄了一番,說了近況後,便說起來路奎軍,這幾天路奎軍就要出獄了,沈烈出門在外,估計沒時間去接,到時候冬麥會親自來接。
說完了路奎軍,便順口問起王秀菊的情況。
王秀菊當年判了十五年,不過前一段聽說身體狀況不好,要保外就醫,當然冬麥也隻是聽劉金燕這麼一提,後麵具體怎麼樣就不知道了。
王書記開餃子館,人來人往的,各路消息靈通,倒是門兒清,便和冬麥說起,確實保外就醫了,已經出去了。
聽說出去的當天,就被一輛車接走了,還有不少人猜,不知道是什麼人借走了。
“估摸著是人家首都的大兒子發達了吧。”
大家這麼猜是有原因的,陵城的林榮陽前些年做買賣,一直不怎麼順利,後來賠了一個精光,戴向紅和他離婚了,聽說現在出去擺攤修自行車過日子。
冬麥笑了下,便和王書記陳亞說起來林榮棠的事,乍聽到這消息,王書記差點拍桌子:“什麼?和一個八十歲老太太?!”
陳亞瞪大眼睛:“這種傷風敗俗的事他也乾!”
要知道當年林榮棠的事,實在是太丟人了,光天化日之下,不知道多少人看到了,這件事傳得很廣,彆說油坊鄉,甚至隔壁鄉都知道鬆山村出了一樁這事,沒想到林榮棠竟然還能回來,還能傍八十歲老太太!
王書記和陳亞到底年紀大,思想更傳統保守,怎麼都無法接受這種事。
冬麥笑歎:“沈烈親眼所見,據說人家馬上就要陪著老太太來咱們陵城收羊絨了,老太太是英國的服裝商。”
王書記和陳亞麵麵相覷:“他自己不覺得寒磣,那就來唄!”
冬麥和王書記他們聊了一會,走出來的時候有些陰天,陳亞給她打包了兩盒餃子,又硬塞給她一把傘。
她開著車,也不著急走,就在鬆山村附近轉轉。
十多年了,她覺得許多事她都忘記了,包括林榮棠,包括王秀菊,但是現在,林榮棠要回來了,而且將成為他們生意上的甲方,這到底是讓她的心境發生了一些變化。
她忍不住回憶過去,感慨人生,也想故地重遊。
不過並不敢這麼大張旗鼓地回鬆山村。
在鬆山村,她和沈烈就是那個傳奇一樣的存在,每次回去,難免都要被圍觀,是以她想低調地看看,不引人注意。
開著車在鬆山村後麵慢悠悠地轉,這個時候村裡人應該是收麥過後,準備秋耕卻又沒開始,地裡隻有零散的幾個孩子正在拾麥穗。
冬麥看著那幾個孩子,斜挎著書包,嘰嘰喳喳的,路過一片麥子地,走著走著,就聽一個孩子喊:“哇,這裡有一棵鳳仙花!”
於是幾個孩子聚攏起來,過去看,小小的鳳仙花,很小的苗。
就有孩子帶頭說:“這鳳仙花太小了,咱們不能掐了它,讓它長,長大了咱們再挪走!”
大家都讚同,還取來了樹枝,給小鳳仙花圍了一個小欄杆護住它,免得被人不小心踩了。
等幾個小孩子散開了,她才從車上下來,走過去那片地頭。
這塊地,正是曾經林家的那塊地,也是當年她種下過鳳仙花的那塊地。
她嫁給林榮棠,一起耕種,種了鳳仙花,美美地以為可以染紅指甲,結果鳳仙花沒長成,她就和林榮棠離婚了,之後林榮棠娶了孫紅霞,她嫁給了沈烈。
人生就是這麼玄妙,曾經努力過的,未曾得到過的,不經意間,穿越過時空就這麼和你邂逅。
冬麥低頭看了看那小小的鳳仙花,抿出一個笑來。
她想起自己年輕時候,那個傻傻的自己,會特意挑選桃紅色的裙子,會眼巴巴地盼著鳳仙花長大。
鳳仙花長大後,采集了來,加上明礬放在蒜臼子裡搗碎成泥,將碎泥敷在指甲上,外麵用青麻桃的葉子包住,再用繩子捆緊了。
綁完後,十根手指頭就成了綠色的小鼓包,這麼睡一覺,第二天醒來,也許綁緊的青麻桃葉子已經脫落了,也許還在,不過扒開後,就看到十根手指甲紅豔豔的,是很自然的紅色,那是屬於昔日鄉村姑娘的美,帶著草木的清香。
時光流逝,一切都變了,現在的她,可以去首都上海的大商場裡任意挑選最時尚名貴的服裝,法國意大利也去過了,至於口紅指甲油那些昂貴的大牌也隨手扔在化妝台上。
不過偶爾還是會想起小時候用鳳仙花染的指甲。
這麼想著的時候,她看到一雙手。
那是一雙白淨纖柔的手,手上戴了一枚名貴的大鑽戒,就那麼輕輕地撫過鳳仙花。
輕淡的香水味縈繞而來,冬麥身體微僵。
男人抬起長睫,幽深的眸光落在冬麥身上,他輕笑:“你還記得你當年種下的鳳仙花嗎?”
冬麥隻覺得後背生寒。
她不動聲色地後退了一步。
林榮棠:“你不用這麼堤防我,我過來看看,正如你過來看看一樣。”
他站起來,望著這收割過的茫茫田野,歎道:“看看我們年輕時候曾經耕耘過的地方,看看這個讓我感到恥辱和絕望的地方。”
冬麥沒說話,她眼角餘光掃向一旁,遙遠的田埂,那幾個孩子在打鬨,再遠處,還有驢車和挖土的農人,這種情況下,林榮棠並不敢怎麼樣。
不過想想,他也犯不著。
如今的他,可不是昔年那個走到絕路的林榮棠,他榮歸故裡,是英國老太太的入幕之賓了。
有了身份和地位了,就犯不著鋌而走險逞一時之氣了。
林榮棠:“冬麥,這些年,我過得很不容易。”
冬麥沒說話,不過林榮棠也不想聽冬麥回應。
他望著遠處,喃喃地道:“那一年,我離開鬆山村,像一隻喪家之犬一樣往前走,我也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裡,餓了就撿垃圾桶裡的剩飯,渴了就隨便去河裡取水,有時候一連幾天不吃飯,我也不覺得餓,當時我覺得自己已經死了。後來我遇到了一輛運煤車,就翻身上去,趴在煤車上,挨餓受凍,被煤車運到了遙遠的地方。”
冬麥垂下眼,映入眼中的恰是那小小的鳳仙花。
很小的兩瓣枝葉,被夏末的風吹著,輕輕揮舞。
林榮棠:“我吃了很多苦,□□工,搬磚,撿垃圾,後來我遇到了她,她正好來中國拜訪,那天她摔倒了,是我家救了她,她讓我和她在一起,我拒絕了她,打算去南方打工,誰知道恰好出了車禍,當時我覺得自己天要絕我的路,我回去找她,她正準備離開中國,聽說我願意,很高興,便把我帶去了英國。”
林榮棠停頓了片刻,繼續道:“她結過三次婚,最後一任是一位服裝大亨,她很有錢,也很喜歡我,我在英國住豪宅開豪車,過得很好。”
林榮棠收回目光,看向冬麥:“是不是覺得我這樣很可恥,是不是認為我一個男人傍八十歲老太太很不要臉?心裡看不起我?”
冬麥輕笑了下,望著林榮棠:“你覺得好,那就挺好的,其實人活著,又不是為了彆人活的,關鍵是自己高興,你說是吧?”
林榮棠點頭,之後咬牙:“對,我自己高興就行,我享福了,這些年,再也沒有人看不起我,大家全都恭維我,討好我,而我隻需要討好史密斯太太就行了!我討好了史密斯太太,我就擁有了全世界!這次我回來,誰敢說我什麼?誰敢說?!連陵城羊絨局的人都對我很恭敬,一個勁地和我套近乎!”
冬麥:“那不是挺好的,恭喜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然而林榮棠聽到冬麥這麼說後,幽黑的眸中卻流露出了哀傷,濃得化不開的哀傷。
“我這一輩子,走錯了一些路,有時候想起來,我很難受,我分明可以選擇另一種人生,如果當年我處理得更好,也許我們還在村裡過著平靜的生活,你說是不是?”
冬麥定定地看著遠方.
她隱隱猜到了,猜到了林榮棠指的是什麼,但是從十二年前,一切就沒有回頭路了.
林榮棠:“想起過去一些事,我內疚,我會做夢,夢到你,如果說我這輩子對不起誰,也就是你了。”
冬麥漠然地望著遠方,這些話,如果十二年前她聽到,會感動,但今天,真得沒什麼感覺了。
林榮棠:“但是既然走錯了,我就硬著頭皮往下走,現在,我享受著榮華富貴,享受著彆人的恭維,我——”
他咬牙,一字字地道:“不後悔。”
冬麥安靜地看著他,此時的她,心裡對林榮棠隻有憐憫。
她明白,如果真得不後悔,那就不用咬牙切齒地一字字地強調給自己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