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 / 2)

又是一個周末,文思思在家看孩子。

孩子當然不是她的,而是李紅的兒子。張華強有事出差去了外地,他家老家有事,李紅不得不去。這個小人的實在太小,怕受不住路上的苦,便拜托到她這裡來。

文思思進城以來,跟李紅一家關係最好,平時也不見外。看孩子這事,自然責無旁貸。

小人兒一點點,不會說話不會走路,跟文思思也熟悉,除了一開始鬨騰一會兒,後麵乖的不得了。文思思就坐在他邊上織毛衣,兩個多星期了,毛衣隻剩下個袖口就完工了。

算一算,秦愛軍的下封信也快到了,等到她回信時,正好可以將毛衣給他寄過去。

正想著信,毛毛就從休眠中醒來:【思思,有能量。】

文思思看了一眼小娃娃,連忙走出去。果然在信封裡拿到秦愛軍的來信,與信同來的,還有一張包裹的彙單。

“怎麼樣?”

【跟上次一樣,有能量,但收集不了。】

文思思把秦愛軍的信一張張攤開,依舊不行,看到一半不行,跳著看同樣不行,非得她從頭到尾一個字一個字的看完,這能量才算能收集。

“看來非要看完才行。對了,這包裹彙單上有沒有能量?”

【沒有。】

“也就是說,隻有信上有。唔,等拿到包裹再看看。”可為什麼信上會有能量?

【也好。】神出鬼沒以的毛毛又休眠去了。他們現在都是窮人,能量能省一點是一點。

文思思重新將秦愛軍的信又看了一遍,這一次卻是用了心的,雖然說的都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情,可卻能感受到字裡行間的濃濃情誼。照片他收到了,平時放在枕頭底下,不訓練的時候,就會放到上衣口袋裡。還說他的戰友趁他不注意的時候,偷看她的照片了。一個個羨慕又嫉妒,都誇她長得好。

還試探的提到讓她去他那裡的意思,寫的時候是以玩笑式的語氣寫的。可文思思卻能想到,他應該是期待的,隻是不敢說得露骨。

文思思將夾放在一邊書裡的他的照片也拿了出來,其實她想錯了,就算不看著他的照片,她大概也不會輕易就忘記他的模樣。大概總有那麼一些人,哪怕相識短暫,也足以叫人刻骨銘心。

正準備拿出信紙回信,小娃娃卻突然哭了起來。她立刻什麼想法都沒有了,去侍候小人去。

換了尿布,喂了奶,抱著他出來轉一圈,又陪著他玩了一會兒,終於又睡了。她把尿布洗了晾好,又到了給自己做飯的時間。吃完收拾好,又把毛衣拿起來織。等回過神來,天已不早了……

吃了晚飯,陪著突然精神起來的小家夥玩鬨,一直到晚上八點多,李紅才來。

“嫂子,你回來了啊?”

“這臭小子今天鬨你沒有?”李紅將籃子遞給她:“這是我從老家帶過來的,給你留著。”

“這怎麼好意思?”

“你還跟我客氣?我把你當親妹妹,沒當外人。你要是跟我客氣,我可就生氣了。”

“行,那我就偏嫂子的好東西了。”將東西收了,一隻風乾的野兔,剩下的都是醃鹹菜。這東西擱哪都不是精貴物,可文思思偏好這一口,所以看到這東西比看到肉喜歡。

“就知道你喜歡。這是我婆婆做的,她做醃菜可是一絕,又香又脆。”

“謝謝嫂子,回頭替我謝謝大娘。”

說著領著李紅到屋裡,小娃娃睡著了,這會睡的正香。李紅把小娃娃抱起,“行了,我走了啊。天不早了,你也早點休息。”

“嫂子,我送你回去。從這過去,怪遠的。”文思思拎著小娃娃用的東西跟上。

“不用,有車在外麵等著呢。你這地方什麼都不錯,就是這巷子太窄,車開不進來……”

“有車就行,我送你到車跟前。”

果然,巷子外麵停了一輛車,等人上了車,她這才往回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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