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真愛之吻,隻是人們茶餘飯後談及的笑話罷了。誰會真誠愛上一個沉睡了數百年的老怪物呢?
更何況,睡著的公主失去了自己的美貌。
她孤零零躺在老朽的塔樓裡,頭發像一團枯萎的血,白皙的臉頰蒙上蛛網,嬌嫩的手指變為朽木。
於是,很多、很多、很多年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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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成了一名女巫。”
兔子玩偶冷冷地說:“因為公主隻能沉睡,女巫才能蘇醒過來,獲得自由。”
布朗熊:“哎?不對,我記得這個故事不是……”
“閉嘴,不準打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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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每個女巫都是邪惡的。隻有邪惡的人才能成為女巫。
所以,為了獲得更多的自由,變成女巫的公主自願割下了自己所有的善良,把它們丟下高塔,目送它們隨著風一起拋走。
所以,為了得到能解開自己詛咒的、足夠強大的魔力,邪惡卻稚嫩的女巫,從女巫團那裡接下了一樁女巫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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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必須再次詛咒一位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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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一位年輕、美麗的公主,讓某個無辜的孩子再次陷入永恒睡眠的漩渦。
女巫很快就挑中了自己的獵物。她沒有任何猶豫,畢竟,隻有足夠強大的魔力,才能讓她重獲美麗,才能讓她徹底粉碎詛咒的枷鎖。
而那位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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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擁有一雙寶石般的綠眼睛,栗色的長發溫暖又柔軟,笑起來就像是天空中懸掛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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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看著自己乾枯的手指,又看著自己枯萎的紅發,心想,對這個獵物下手絕對不會有半點遲疑。
年輕、美麗、一點陰霾都不曾沾染的生物。
……她,真是厭惡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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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女巫還是個初出茅廬的、不曾獲得強大魔力的弱小女巫。
而她挑選的獵物是某個無比富饒的國家的小公主,她是國王與王後的掌上明珠。
弱小的她光是在人們的追殺、獵人的捕捉下活著就很困難了——要繞過重重防護,去詛咒那位集萬千寵愛為一身的小公主實在是個地獄級挑戰——
於是,邪惡的女巫不得不躲回了自己曾經沉睡的廢墟裡,一邊解決人類的追殺,一邊計劃著詛咒。
她連頭都不敢探出廢墟,隻能吃廢墟裡長出的蘑菇,就那麼饑餓且狼狽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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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終,邪惡的女巫成功殺死了所有追殺自己的獵人。
接著,經過多方打探,小公主滿6歲的那天,她悄悄潛入黑市,買回了一個小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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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奴隸和小公主長得幾乎一模一樣,隻是,他是個男孩子,而且眼睛顏色與發色比小公主臟得多。
有傳言說,前代國王與前代王後育有一子一女,所以現任國王殺死了那個男孩,又為了展示自己的仁慈,養育了前代留下的小女孩。
畢竟,這個國家默認,隻有男孩才能繼承王位,女孩一文不值。
而且,據說父母被殺時,聰慧的前任王子殿下已經能記事了。
所以,隻有男孩遭到了追殺,女孩得以天真且快樂地在王宮長大,成為獨一無二的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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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對人類的權力鬥爭不感興趣,她直截了當地問他,恨不恨住在王宮裡的小公主。
小奴隸猶豫了一下,但還是點點頭。
“那麼,跟著我。”
女巫冷漠地對奴隸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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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那天,你必須殺死公主。”
小奴隸頓了頓,陷入了沉默。
女巫瞥過他能清晰看見肋骨的瘦弱身材:“作為回報,我會養育你長大,每天都讓你吃得飽飽的。”
——小奴隸飛快的牽住了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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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給他吃的,他替她殺人,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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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沒什麼比自己活著更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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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女巫並不指望這麼一個瘦弱的小東西真能殺死王宮裡的公主。她也並不會教導精湛的暗殺術,女巫所要準備的是詛咒。
女巫牽起小奴隸的手,同時心裡已經為他未來的結局下了判決——
有這麼一張臉,肯定可以吸引王宮護衛的注意力,攪亂王室與大臣們,讓自己擁有能給公主下詛咒的空隙……最終,他無疑會死在亂箭、尖刀或王室的毒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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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
她是邪惡的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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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接下來我們要共同度過一段不算短的時間。”
罩在黑袍下的女人陰冷地問:“你的名字?”
小奴隸有些害怕的縮了縮肩膀,但他沒有收回搭在她掌心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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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森。我叫洛森·布朗寧。”
“你好,洛森。你可以叫我斯威特女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