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素有相對而言很規律作息,她所在體檢中心基本上早上七點半就要上班。
早上六點,手機鬨鐘還沒響,她就醒了,總覺得渾身酸痛,睜開眼睛一看,便發現自己緊緊地靠著季明崇,等意識徹底回籠後,她才反應過來,這不是在家裡,而是在醫院,難怪她覺得不舒服,這個病床太小了。
她有些尷尬。
其實現在她再跟季明崇睡一張床就很不合適了,都怪她,可能晚上以為是在家裡,一時半會兒還沒將習慣改過來。
還好現在季明崇沒醒來,她以最快速度溜下床。
季明崇也是很晚才睡著,身體太過疲倦,以致於當阮素醒來時,他也沒被吵醒。
阮素梳洗一番後,站在病床前陷入了為難中。
以前季明崇還沒蘇醒,她不管多早給他刷牙洗臉都可以,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她這麼早——對,現在還不到六點半,外麵天都沒亮,她給他刷牙洗臉,一定會吵醒他,這樣合適嗎?
正在阮素犯難時候,聽到了輕輕敲門聲,她回過頭一看,是穿著白大褂盛遠。
盛遠也是剛從家裡來到醫院,見阮素拿著生理鹽水還有毛巾,臉上還有未褪去猶豫糾結。
再看向病床上還沒醒過來季明崇,他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主動伸出手,說道:“給我吧,我聽伯母說,你在體檢中心上班,那現在時間應該有點趕了吧?”
阮素鬆了一口氣,將手裡東西遞給盛遠,她撇過頭,見季明崇還沒醒來,刻意壓低了聲音,將一些注意事項說給盛遠聽。
盛遠一陣恍惚。
阮素臉上白淨,可能是剛醒來沒多久緣故,她聲音沒白天那樣溫軟,反而帶了些沙啞,這種聲音傳到他耳膜,令他有一種說不上來感覺。
盛遠對聲音很敏感,他平常休息時候,也喜歡去收集一些他認為好聽聲音。
“盛醫生?”阮素喊了他一聲。
“恩,我知道了。”盛遠回過神來,點了點頭,又指了指進門桌子上一個紙袋子,溫聲道:“剛買了兩份早餐,你拿著吃吧,都是醫院食堂。”
阮素也不扭捏,點頭道了一聲謝。
她知道,盛遠跟季明崇是多年好友,這個人更是仗義,這幾年都是他為了季明崇情況東奔西走,甚至還去了國外。季母也很喜歡他。雖然她跟他隻是接觸了幾天,但她能感覺到,這個盛醫生是個很好人。
她還要去上班,也不好一直在病房呆著,將事情交給盛遠後,這就拿起大衣跟包離開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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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母心裡惦記著兒子,天沒亮也就醒了,照顧著毛豆吃了早餐,又送他上了幼兒園校車後,這就往回走了,碰到了胡護工,胡護工昨天隻見到了阮素,這看到季母這有精氣神模樣,不由得愣了一愣,“您今天氣色真好,是家裡有什麼喜事嗎?”
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了,季母稍稍收斂了臉上喜色,聲音也平淡了許多,“我家裡還能有什麼喜事,不過是毛豆剛才說了幾句貼心話。”
關於季明崇蘇醒過來這件事,季母跟阮素都有同樣想法,那就是暫時不要讓外人知道,尤其是阮蔓,季母也看不上阮蔓,可正是因為阮蔓不聰明,那就更需要提防了,誰都知道,一個沒有腦子蠢人比一個有腦子壞人要麻煩得多,沒有腦子就不會顧忌那麼多,更何況,阮蔓是又蠢又壞,一般正常人都預料不到她會做什麼事。
胡護工現在明顯是阮蔓安在季家釘子。
季母不得不打起精神來應付胡護工。
胡護工一聽季母這話,也沒懷疑,她也很喜歡毛豆,知道這是個招人疼小孩,“毛豆聰明又可愛,要我說啊,您福氣還在後頭呢。”
季母聞言微微一笑,“借你吉言了。”
“阮小姐呢?”胡護工又好奇問道。
季母表情驟變,一臉晦氣模樣,“你提她做什麼,她倒是個會偷懶,照顧我兒子一個晚上就喊累,還說要請護工,當我家是財主呢,我不肯,她索性都不回來做飯了,小胡,這人啊,就是這樣沒碰到什麼事之前,都看不出來誰好還是不好,這一遇到事,什麼妖魔鬼怪都現身了。”
胡護工詫異道:“不會吧?”
“誒,不說了。”季母擺擺手,“我兒子還在醫院,她天沒亮就說去上班,鬼知道她是不是真上班,不過這請護工我還是不能妥協,小胡,我馬上要去醫院了,這樣,這幾天我也不用你照顧,你就幫忙做做飯。”
胡護工不疑有他,連忙點頭,“成,那是我給您送去嗎?”
季母搖頭,“中午我湊合一下就行了,那個人下班早,她回來拿。”
胡護工立馬應了下來。這一行她也做了好幾年了,照顧病人哪有做飯輕鬆,她沒想到這婆媳倆吵一次架,反而是她占了便宜,自然是高興,要是老太太跟阮素沒鬨矛盾,以老太太性子,絕對會讓她去醫院照顧季明崇。
就這樣,季母跟胡護工叮囑了要做什麼菜後就走了。
胡護工也不算是個很細心,於是也沒發現,季母讓她做這幾個菜裡,也有阮素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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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素在吃午飯時候,收到了朋友發來消息。
朋友跟她一樣都是社畜,雖然是做新聞這一行,不過能查到事情也有限,林向東也不是什麼知名人物。朋友說,林向東也算是品學兼優學生,他在跟阮蔓談戀愛之前,也談過兩個女朋友,當然都不算太認真,在分手時候,林向東也沒虧待前女友,儘量都給了她們一些東西,甚至最近他一個前女友結婚,他也隨了份子錢,看起來還不少。
至少在朋友查到有限資料中,林向東並不是那種小肚雞腸男人。
阮素之前也聽阮樹陽提過,林向東很有能力,並且人還不賴。
雖然她也不知道林向東為什麼會喜歡阮蔓,不過就目前了解來說,林向東確是有野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