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素就請了兩天假,加休息的兩天,一共是四天。
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阮素養母的忌日已經過了,她就準備踏上回程的路了。
季明崇訂了兩張機票,航班是晚的,訂好以後,他跟阮素提出,反正時間還很充足,能不能帶他去她之前念的高中看看。
這次來她老家,他去過她就讀過的小學跟初中。好像去過她呆過的地方,就能離她更近。
阮素見時間的確很多,也不用趕著去機場值機,便轉道帶季明崇來到她以前的高中,高中課業繁重,基本上沒有雙休日可言,不管哪天去,學生們都是在上課,市一中管很嚴,課時間是不會允許外人隨意進出的,阮素跟季明崇圍著學校轉了一圈。
她踢開腳邊的石子,對他說道:“我第一次來這高中時,覺這學校好大好大。”
“現在呢。”季明崇看她。
“現在覺好小。”阮素抬起手看了一眼時間,“還想說帶你去學校食堂吃飯的,算了,就不破壞學校的規矩了,我請你去吃我以前最喜歡的砂鍋小餛鈍。”
“好。”
這幾天,都是阮素說吃什麼就吃什麼,一開始她還以為季明崇會不習慣的,就算他說好吃,她也覺是客套話,結果一兩天下來,她發現她安排的他是真的喜歡吃。
加今天,他們這樣單獨相處也隻有三天,可是這三天裡,他們的關係,他們對彼此的了解是突飛猛進。
阮素要帶季明崇去吃的那家店,就在學校附近,太短的距離也就不需要打車,天氣又好,氣溫也不低,兩人便慢悠悠地步行過去,學校附近有一條街非常熱鬨,平常做的也就是學生生意,一排店鋪,要麼是賣衣服賣小飾品的,要麼賣奶茶賣吃的,阮素幾個月之前也來過一次,知道那家店還沒關門,正帶著季明崇往前走時,一道響亮的男聲叫住了她:“阮素?還真是你啊!”
回老家最容易碰到的就是熟人。
隻是阮素沒有想到畢業後還會見到於馳。
於馳在高中時期追阮素算是很轟轟烈烈的了,他跟阮素不是同班,這都快過去十年了,阮素一眼還能記他,認出他,也是因為對他印象
很深。
“恩,你好,於馳。”阮素衝他著打了個招呼。
於馳不是當年的板寸頭了,他也沒高中時清瘦了,他的身上多了煙火氣息。
他嘿嘿笑了一聲:“幸好你沒問,你是誰啊,還記得我啊?”
“恩,記得!”
於馳的目光從阮素轉移到了季明崇身上,“男朋友?”
“還不是。”回答這個問題的是季明崇,他語氣沉靜,同樣也是盯著於馳。
兩個男人無聲地打量著彼此,也在暗暗較著勁。其實於馳早已經放下了阮素,但畢竟是他當年最喜歡的人,最認真喜歡過的人,看到她身邊有個男人,也會習慣性地去挑剔,很幼稚的比較一番。
“到飯點了。”於馳拿出手機看了時間,對阮素提出邀請,“正好我開了家小飯館,請你跟你朋友吃頓飯?”
阮素看了季明崇一眼,算是在征求他的意見。
季明崇心裡怎麼想的沒人知道,隻見他表麵風輕雲淡的點了下頭。
他一眼就看出這個叫於馳的男人不對勁,再一聽他們以前是一個學校的,阮素還記得他,那這兩人肯定是有過過去。
對方既然都邀請了,阮素也沒婉拒,來征求他的意見,他總不能小氣到連或許已經成為過去式的情敵也容不下吧。
三人來到於馳開的小飯館,於馳領著他們去了樓上的包廂,鋪好一次性桌布後,在點菜時,他問道:“還喜歡吃炒土豆絲嗎?”
阮素一愣,看了季明崇一眼,點了下頭。
“行,哥們兒,吃不吃牛雜,我這招牌是牛雜乾鍋。”
季明崇神色淡定的推了推鼻梁的眼鏡,“可以。”
於馳征詢他們口味後點了一桌?菜,見他還要加菜,阮素趕忙攔住他:“彆點了,點多了吃不完多浪費啊。”
於馳將圓珠筆隨手夾在耳後,慨道:“你還這麼替人著想啊。”
季明崇抬起頭靜靜地凝視他。
點好菜後,於馳坐了下來,摸了摸自己的頭,麵對昔日的女神,還是有些不好意思,“我成績不好,後來沒大學,這幾年自己在上班賺錢,跟一個親戚合夥開了這家飯館,生意不錯,你等下嘗嘗菜就知道了,廚師手藝真不錯。”
於馳當年也是市一中響當當的校
霸。
當然所有的傳說在他畢業後就沒了,校霸這個位置總是不停換人的,他身上也沒那股混不吝了,沒穿奇裝異服,也沒玩打火機,板寸頭沒了,手臂的紋身也沒了。他還是很帥,不過走在路,也融入到了普通人的隊伍中,一樣的為生活奔波、低頭。當年的意氣風發,當年想要成為英雄神話的夢想也都被生活的油煙衝走了。
阮素對於馳的印象並不壞,他沒有唐突她,也沒有強迫她,他隻是會警告那些纏在她身邊的男生離她遠一點,不要打擾她學習,會使用校霸特權,夏天時讓坐在風扇下的學生乖乖地跟她換位置,雖然她沒接受。那時候有幾個社會青年纏著她,她煩不勝煩,後來發現他會在放假回家時跟在她身後,看著她坐大巴。
他好像知道她不會喜歡他,也知道她的心思放在學習,所以從來也沒說過“做我女朋友”這種話,後來高中畢業後,她考了大學,再後來就沒聽過他的消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