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美國紐約州。
這是一個貧民社區。
糟糕的環境、粗魯的人,還有恐怖和暴力組成了這裡的一切,罵聲、砸玻璃的聲音、槍聲,各種各樣的聲音充斥著這個地方,滋養著罪惡。
某條陰暗的小巷裡,麵朝下趴著一個人,他躺在那裡一動不動,隻有鮮血從他身下蔓延開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沒有人來救他,也沒有人關注他。
不久前,跟這裡隔著一條街的地方發生了一場戰鬥,一群加勒比人和一群黑人打了起來,他們甚至開了槍,現在那些人已經跑了,附近的人卻還不敢打開門窗。
偶爾有人不得不路過,也行色匆匆,壓根就不會去注意旁邊巷子裡躺著的人。
當然,他們就算看到了,也不會去管——那該是警察來管的事情。
當然,警察一時半會兒,很可能來不了,那些穿製服的人,正忙著抓隔壁那群愛惹事的黑人。
突然,那個趴著的人的手指動了動。
程豪覺得自己渾身酸軟,肚子上好像還破了一道口子。
他出了車禍,還是飛來橫禍。
當時他已經停好自己的車子,正走向不遠處的咖啡館準備迎接人生的第一場相親,馬路上的一輛豪車突然失控,朝著他衝了過來。
他從小接受訓練,警覺性很高,如果隻有他一個人,肯定能躲開,偏偏他前麵,一個年輕媽媽牽著個背書包的小學生,兩人一起背著古詩都沒有發現危險的降臨。
他推開了那對母子,自己就遭了秧。
現在……他是受了重傷?怎麼沒人來救他?
程豪躺了一會兒,微微恢複了一點力氣,而這時候,他周圍還是一點嘈雜的聲音都沒有。
他耳朵出問題了?大街上出了車禍,怎麼都沒人圍觀?
程豪動了動,睜開眼睛,然後就看到了一些老舊的房子。
他明明在繁華的大街上,怎麼現在……突然出現在城中村裡了?
程豪一愣,緊接著又是一暈,一些不屬於他的記憶,就那麼出現在了他的腦海裡。
他仿佛看電視一樣,看到了一個少年的一生。
那少年經曆的種種,他做不到感同身受,但那少年的人生,他倒是總結了出來。
這個少年名叫程錦浩,出生於1964年。
他的父母都是香港人,家境富裕,在他出生前,這對小夫妻坐了四個月的船,來到美國讀書。
就是在美國留學期間,他們生下了程錦浩。
按照美國1868年□□第14條修正案,所有在美國出生的孩子,都能獲得美國國籍,這對小夫妻就給程錦浩申請了美國國籍,小小的程錦浩,成了一個美籍華人。
不過程錦浩並不是在美國長大的,他出生後不久,就跟隨父母回到了香港,從小在香港長大。
程錦浩的父母很愛他,按照這對夫妻的打算,程錦浩會在香港完成高中學業,然後再到美國讀大學,但這期間發生了意外。
程錦浩十三歲時,他的母親因病去世,他父親受不了打擊,跑到國外去了,還跟家裡失去了聯係。
程家是個大家族,程錦浩的爺爺一共有三位夫人,生了九個子女,程錦浩這一輩人就更多了,因著程錦浩的爺爺還在,程家還沒分家,但並不住在一起。程錦浩的父母就一直帶著程錦浩住在外麵。
程錦浩的父親在離開前,把程錦浩托付給了他同父同母的哥哥,程錦浩的大伯。
突然沒了母親,父親也走了,還寄人籬下……正直叛逆期的程錦浩性情大變,原本成績優異的他開始厭學,還時不時在學校裡跟人打架,竟是成了校園一霸,然後就被開除了。
他的大伯給他換了幾個學校,結果都沒讀上幾個月不說,他還跟社會上的人有了來往。
程錦浩太能折騰,再這麼下去一不小心就要學壞了……程大伯焦頭爛額之際,就聽了妻子的勸說,決定把程錦浩送到美國讀書,認為美國的私立學校,應該能把程錦浩教養好,再不濟,被學校關著又沒有了狐朋狗友,程錦浩肯定就惹不出什麼事情來了。
隻有十五歲的程錦浩,就這麼被送到了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