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有心,沒有什麼是打聽不到的。
如果真的打聽不到,那隻能說明還不夠用心。
而她上一世,對他用了十成的真心。
薄歡沒答,隻是把筷子和勺子都遞給他,“這些都是全新的。”
程執用手接過。既然她不想回答,他自然不會追著問下去。
該知道的時候,他自然什麼都知道了。
他聞著玉米木耳排骨湯的清香,問了今晚的最後一個問題,“這些都是你自己做的?”
“嗯。”
江南在一旁狂刷存在感,“我可以證明都是她做的,排骨還是我幫她講價的。”
江南在薄歡家的客廳裡等了她整整兩個小時才把程執的晚飯給等出來了。
不過說起來,某些方麵薄歡和程執還真是很像。比如薄歡的父母也是一年到頭都在天上飛,回家的次數屈指可數。程執在家裡的時候大多數也是隻有他一個人的。
江南點點第三層的粥,說,“小四,你彆光看啊,快嘗嘗怎麼樣。”
程執用勺子舀了一口粥,嘗了一口,評價說,“不錯。”
薄歡聽到這個評價放下心來。
程執的嘴巴有多挑剔她是知道的。
他高中三年幾乎沒有出現在學校食堂,因為食堂的飯菜不和他的口味。
學校附近的小飯館他也不會去,因為嫌棄不衛生。每天他不是吃家裡廚師給他帶來的飯菜,就是叫五星級酒店的外賣。
在吃這個方麵,程執可以說是非常的考究和挑剔。
所以即便隻是一個不錯的評價,薄歡也已經很滿足了。
她抿抿唇,笑了,“那我先回去了。”
既然程執沒生病,而且她的心意也已經帶到了,她自然沒有在這裡繼續待下去的理由了。
江南大大咧咧的往程執的床上一躺,“我還不走,今晚我在這過夜了,小四,我們一起通宵玩遊戲吧。”
程執站起來,“你先玩著。”
“好。”
程執又看向薄歡,“走吧,我送你回去。”
薄歡一愣,忙擺手拒絕說,“不用的,我自己可以回去。”
晚上總是不安全,尤其對一個剛剛成年的女高中生來說。
於情於理,程執都不可能讓薄歡一個人回家。
薄歡堅持了一下見程執一臉堅持,根本沒有轉圜的餘地也就不堅持了。
薄歡家離程執家不算遠,不過這個不算遠指的是車程,步行也需要小半個小時。
等薄歡在程執陪同下到家的時候都已經晚上九點了。
又到了分彆的時候。
薄歡試探地道彆說,“那明天……學校見?”
程執笑了下,“學校見。”
得到回應之後,薄歡整顆心都像是浸泡在蜜糖裡一樣甜。
他說,學校見。
每一個上學的日子,自此都有了期待。
程執一回到自己房間,薄歡給他準備的晚飯已經隻剩下了青菜瘦肉粥。
程執看著空空如也的兩層食盒,忍不住踹了正在打遊戲的江南一腳,“滾吧你,把我的晚飯都給吃完了。”
江南咳咳了兩聲,還好薄歡不在這裡,不然就尷尬了。
他剛才說不會吃程執的,沒想到一不留神就把兩層的東西都吃完了。
不過那個玉米木耳排骨湯還真的是香啊。
江南直到現在還有點回味。
還有那個水果,也是很貼心了,葡萄連皮和籽都去掉了,隻要往嘴裡扔就可以了,方便的很。
江南指了指第三層,說,“喏,兄弟我沒忘記你,給你剩了粥的。”
程執嗤了一聲,“粥能剩下還不是因為你不愛喝這個?”
被程執戳穿了事實真相的江南毫不愧疚地說,“反正你以後有的是機會吃。”
薄歡對程執是什麼心思,已經清楚的不能更清楚了。
第一次是當眾告白,第二次是私底下告白。
要是程執和薄歡在一起了,難道還愁吃不到她親手做的東西?
像他就不一樣了,說不準這一次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吃薄歡準備的食物。
程執嘖了一聲,不過倒也沒再繼續糾結江南吃他東西的事情了。
時光如水。
很快就到了4.1愚人節這一天。
雖然高三六班的學生都已經是成年人了,不再是三歲小孩了,但是遇到這種節日,這群成年人該做的惡作劇依然不會拉下。
薄歡到了教室之後就眼睜睜看著周圍發生了幾起惡作劇。
不過還好,這種節日,向來和她是沒有什麼關係的。
中午薄歡和李瀟瀟吃完午飯,剛要到教室,她突然看到了在教室門口徘徊的江南。
江南怎麼在六班門口晃悠?
難道是來找她的?
薄歡剛這麼想,江南就已經看到了她。
他朝她揮了揮手。
薄歡讓李瀟瀟先進教室。
她問江南,“你怎麼來了?”
江南嘿嘿一笑,“我是來當傳話筒的。”
薄歡一臉茫然,“什麼?”
“小四有禮物給你。你快跟我來。”
薄歡聽到聽句話的第一反應就是驚喜,但是下一秒,她的第二反應就變成了不信。
因為她突然想起來今天是愚人節。在這樣的日子裡,誰都可以隨意騙人,而不需要接受任何懲罰。
她停下了即將邁出的步伐,肯定道,“你騙我。”
江南一臉冤枉,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純良的臉,問,“你覺得我會騙你?”
薄歡原本驚喜的表情重新恢複冷靜,“今天是愚人節。”
江南無奈地攤手,“我和小四從來不過這種幼稚的節日。快來。”
江南說完率先往樓下走去,薄歡想了下,到底還是好奇心勝過了一切,邁腿跟了上去。
江南直接帶著薄歡去了學校的琴房。
薄歡看著附近的景色,一時有些奇怪,“程執在這?”
江南嗯了一聲,調侃說,“放心吧,我不會把你賣給人販子的。”
話落,江南就已經帶薄歡到了琴房門口。
下一秒,江南直接就推開了琴房的門。
薄歡下意識往裡麵看去。
隻見程執正坐在一把椅子上,而他腳邊,放著一把嶄新的小提琴。
看到薄歡,程執站起來,對她說,“過來試試。”
薄歡一臉茫然,“什麼?”
“你來試試這把琴的音色,看順不順手。”
薄歡順從地上前拉了一把,她一下子就大概知道了這把小提琴的檔次。
雖然不如斯特拉迪瓦裡製作的小提琴那般稀有和昂貴,但她手裡這一把小提琴絕對可以吊打她在高考動員上用的那一把小提琴。
所以,這是?
“你之前用的是學校的小提琴,我就想著你自己的小提琴是不是有點什麼問題。”
薄歡表情愣愣的。
程執的話,每一個字分開她都聽得懂。
但是合在一起,她怎麼就感覺自己有些聽不懂呢?
程執微微一笑,“所以,這把小提琴送你了。”
薄歡完全愣在了原地。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回過神來,喃喃地說,“這……這不太好吧。”
程執不以為意,“不過一把小提琴罷了。而且作為一個出色的小提琴手,你怎麼可能沒有用順手的自己的小提琴呢?”
不過一把小提琴……罷了……
這把小提琴的售價,絕對不會低於十萬……
而這樣一把小提琴,程執居然就這麼隨隨便便送給了她。
薄歡不知道為何,突然想起了後世一句很流行的話,她的行動比思維更快,一句話脫口而出,“土豪,你還缺腿部掛件嗎?”
程執微微蹙眉,“什麼?”
薄歡怕程執聽不懂,又接了一句,“我想抱你大腿。如果你的腿部掛件已經滿了,做你的一根腿毛我也是可以的。”
程執這時候總算是聽懂了。
他又是好笑,又是無奈。
他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意有所指地問,“難道,你就這麼點小小的追求?”
難道,她的追求隻是做他腿上的一根腿毛?
薄歡啊了一聲,呆愣愣的,還有點沒反應過來。
程執又說了一句,“我的意思是,你的追求,可以更遠大一點。”
薄歡哦了一聲,下意識問,“比如呢?”
程執笑了下,一字一句地說,“比如,做我的女朋友。”
這一刻,空氣都好像停止了流動。
薄歡的腦海裡好像有煙花在不停地砰砰炸響。
那些難過的睡不著的日子,那些對程執日思夜想的日子,那些愛而不得的日子,統統都化為了灰燼,成為了過去。
上一世七千多個日夜的等待,此生終於得到了他的回眸。
所謂圓滿,大抵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