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兆文咽下最後一口米飯,打了個飽嗝,又喝了半杯水,認真坐直,對李曼君說:
“進去過的人都不會想再進去的,我被整了這一次,也算是看明白了,是我自己的問題,因為我自己業務上的不熟練,還有對人性抱有的天真,才導致這種低級錯誤出現,讓人有可乘之機......”
“停!”李曼君抬手示意他打住,“彆說了,都是廢話,告訴我你家地址還有電話號碼,我要跟你父母核實一下。”
知道了他家裡的地址和父母聯係方式,至少能降低一部分風險。
李曼君承認,自己也很貪心,萬一姚兆文靠譜,那她可就是用最低的成本,賺來一個大學生。
而且她看姚兆文也不像是敢挪用公款的人,他臉上那種被冤枉的氣憤和失望,不像是假。
最主要的是,他是大學生啊!
姚兆文沉默的看了李曼君足足十秒鐘,內心劇烈掙紮,最後還是向現實妥協,跟李曼君回到回收站,給家裡父母打電話。
聽見電話那頭傳來姚母驚喜的啜泣聲,李曼君提著的心就放下了。
“媽您彆哭了,我現在在李經理這找到了工作,等我穩定下來再回去看您和爸,你們就放心吧。”姚兆文抹著眼淚,儘量平穩自己的情緒安撫母親。
電話掛斷,姚兆文怨氣滿滿的問李曼君:“這下李經理你信了吧?”
李曼君微微一笑,遞出剛剛自己草擬的合同,“你看看,沒問題就簽字吧。”
姚兆文看著白紙上手寫的合同,楞了一下,合同還能這樣的?自己寫自己摁手印,能有法律效應嗎?
李曼君攤手,“現在大家都這樣。”
潦草的九零年代,就是這種狂野的風格,大家都在彎道過車,這就是規則。
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紀,還有大把的私人小作坊用這套。
姚兆文看了李曼君好幾眼,心想,這不會是個黑心老板吧?
不過還是在這份潦草的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每月二百二十元,包吃包住,一周一休,實習期三個月,隻發放百分之八十,期滿自動轉正。
“幾號發工資啊?”姚兆文好奇問。
李曼君把合同折好放進抽屜櫃裡鎖上,回頭撇了他一眼,“活都沒乾你就想著拿工資了?”
“當月工資次月五號發,行嗎?”她又補充。
姚兆文欣喜一笑,國企和單位會當月發當月工資,一般大公司次月十五號發,李曼君這比大公司的還早,他沒什麼不滿意的了。
李曼君領他來到宿舍,“以後你就住這,辦公室裡安了電話,有事及時聯係我,還有,離店前一定要檢查好水電門窗,防火特彆要注意。”
“如果因為你的失責而丟失財物,你要負全責。”
姚兆文仔細聽著,在心裡想,這份工資不好掙啊。
李曼君帶著姚兆文把店裡轉了一圈,回收價格是多少,分揀怎麼做,大件怎麼收,都說了一遍。
怕他記不住,又把自己做的工作守則遞給他,“背熟這個,能讓你避免大部分失誤。”
姚兆文拿著這份手寫的員工守則,又一次忍不住問:“老板,你大學學什麼專業的?怎麼想起來收破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