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不堪回首(2 / 2)

如果是以前,王大龍是不可能買這麼貴的衣服穿了,儘管也不是買不起,關鍵是不舍得啊!

對於有錢人來說,一件衣服上千元,也不過是很普通的衣服,但對於普通人來說,一件衣服上千元,而且還是短袖t恤之類的夏裝,也絕對不是一個普通人舍得消費的。

二零零八年的一千多元,可是很多人一個月的工資收入了。

至於買上萬元,幾萬元一件的衣服,王大龍雖然現在也消費的起,但他並不想太高調了,現在這樣就挺好,既不顯得寒酸,也不顯得太與眾不同了,畢竟能穿上千元一件衣服的人,也是非常多的,屬於中產階級,收入穩定的白領標配了。

月入過萬的人,基本上都是可以消費的起的,而這種人在深鎮,東管這些地方還是不少的。

王大龍給張萍打了一個電話過去。

“喂!你過來東一管了嗎?那個我現在很忙,請不到假了,沒有時間過去華都,你自己去華都把女兒接走就可以了,我會和我媽,還有二哥說清楚的,讓他們把小孩的東西收拾好。”張萍在電話裡說道。

“知道了!”王大龍的心裡很是有點不爽,不知道為什麼,張萍做為一個母親,卻對女兒並不是很關心。

本來王大龍是很不想把女兒送到華都去的,可張萍卻執意要把女兒送走,理由是要上班賺錢。

可是在王大龍看來,很多比他工資低很多的人,照樣帶著孩子在身邊,生活的也挺好的,自己一個月四五千元,養活一家三口並不是什麼問題。

把女兒留在自己身邊,就算是辛苦一點,一家人在一起,也是幸福的。

把女兒送走,讓人家幫忙照顧,也是要花錢的,張萍一個月的收入,也就一千多元,隻夠女兒開支的,還不如她自己帶,不去上班好點。

“還有,你的東西你什麼時候過來拿走?提到給我發個信息。”張萍又說道。

“知道了!沒什麼事我掛了。”王大龍沒有什麼興趣,和張萍再多說什麼。

既然已經結束了,他也沒有什麼再留戀對方的了。

重活一世,王大龍早就已經看透了對方,張萍心裡早就沒有他了,他又何必再自討沒趣呢?

王大龍開著自己新買的寶石潔suv,去超市裡買了一些禮物,便開車往華都,去接女兒回來了。

儘管已經和張萍離婚了,但張萍的哥哥,還有王大龍的前嶽母,對王大龍又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更沒有什麼對不起他的地方。

王大龍也不會因為張萍與他離婚的事,而對張萍的家人有什麼意見。所以該有的禮節還是要的。

況且人家照顧他的女兒,於情於理,王大龍心裡也是很感謝的。

尤其是王大龍的前嶽母,在他和張萍結婚的事情上,可是一點都沒有為難過他,更沒有提過任何條件,也沒有要求過彩禮什麼的。

所以王大龍心裡對於前嶽母,還是十分感激和尊敬的,每次去都會給前嶽母一點錢,雖然不多,隻有三二百塊,但前嶽母還是非常高興的,並且每次都推辭幾次,說不用給她錢。

雖然最後還是收了,但王大龍能看的出來,嶽母真不是假客氣,而是真沒想要收他的錢。

另外,女兒剛生下來時,也是多虧了前嶽母的照顧,否則他和張萍那裡能照顧好剛出生的小孩。

那時雖然王大龍的父親還在,但一個老男人也不會照顧剛出生的小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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