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風雪不歇,孫某人終於找到便宜的客棧下榻。
這客棧開在城南偏僻之所,陳設簡陋房屋狹窄,除了一炕一桌,再放不下彆的物件,孫某人的包袱還得堆在床上,好在這炕燒得熱乎,脫去棉襖被子一拉,夜裡睡著舒服極了。
小小年紀的店小二提著水壺進來給他倒水,一邊說道:“彆看我們這店小,可是這城南最實惠的了,哪一家也沒有咱家住得舒服。”
孫某人點點頭,“不錯,你們家冬天是暖和。睡著舒坦。就是怎麼搬地方了,我尋了大半天。”
店小二奇道:“我們家在這兒都開五年了,您怎麼知道原來不在這兒?”
孫某人便笑道:“七八年前我住過你們家,那時候……”盛京是國之首都,幾年的變化是非常大的,這店小二年紀小沒經曆,聽得入了神,原本賣給這位客人的隻有半桶熱水,不自覺就倒進去一大桶,他哎了一聲,有些心疼,倒也沒有說什麼,這是待客的規矩。
店小二走後,孫某人舒舒服服洗了手臉又冒了腳,坐在炕上舒舒服服地拉上被子,正在這時,窗戶被推開一條縫,一隻渾身雪白尾巴漆黑的貓兒流水一樣從那條縫擠了進來,然後立刻跳上炕往被窩裡鑽,孫某人摸摸它身子,冰冰涼涼,立刻將最熱的地方讓給它,一邊念叨:“你說你哎,大冷天跑出去作甚,受凍了還不是得回來。”
給小貓蓋上被子,孫某人關上嗖嗖往裡灌風的窗戶。從包袱裡摸出肉乾喂它,“自從養了你,我是一日比一日窮了,連住店也隻能住這小客棧了。”
貓兒不停嚼著他手裡的肉乾,孫某人看著實在歡喜,不由伸手去摸它腦袋,卻被貓兒一爪子拍掉,孫某人誇張地叫起來,哎喲哎喲一副被拍疼了的樣子,換來的卻隻是小貓高冷又蔑視的一眼,孫某人卻哈哈大笑起來,又笑又歎氣,“哎我這可真是給自個兒找了個主子。”
他坐下來喝了口茶,不禁想起之前遇到的那年輕人,眉頭便是一皺,“哼,一派胡言,還說你是他家的貓,你這小東西,一聽人家喊雪就激動,小心哪天被人抓去扒了皮吃貓肉!”
貓兒此時已經吃完了肉乾,正趴在炕上不停舔舐爪子和胡子周圍沾上的肉沫,它是一隻愛乾淨的貓兒。
孫某人還在自顧自念叨。他才不信這貓是那年輕人的。其一,這貓是他在歸州撿的,這裡是盛京,哪兒那麼巧,他帶著貓一路跋山涉水到了盛京,那貓兒的主人也到了盛京?其二,雪裡拖槍這種貓原本就稀少,品相這樣好的貓更是稀少,這可不是便宜貓,找那些愛養小寵的貴婦小姐,這麼一隻小貓就能賣上百兩,這一路上不知有多少人盯過他這隻貓,但這樣上來就明搶的,說實話,他還是頭一回見。
孫某人搖搖頭,“現在的年輕人,唉!”
“還說出三百五買一隻貓,誰信啊!估摸是想將貓騙到手,再消失個無影無蹤,當真以為我孫某人沒見過世麵!哼,這種空手套白狼的低劣手段也敢用到我頭上。”
夜色已深,孫某人抱著貓鑽入了被子裡,心裡卻隱隱有些不安,他回憶起那年輕人的相貌氣度,覺得不像是尋常百姓。不過騙子通常有一副好皮相,倒也不足為奇。
更何況,就算真是貓主人過來他也不懼,要不是他,這小貓早就被燒死了,他可是救了這貓一條命!
***
十二月初六,趕在臘八之前,一艘特殊的大船停在了渡口。
靜王回來了!
朝野震動,天子親自帶著百官前去相迎,給足了靜王體麵,而靜王帶來的不隻是從鬼樓各處搜回來的珠寶金銀,還有一份涉及各地官員與鬼樓勾結的名單。
等到這份名單傳到花宜姝這裡時,哪怕是沒什麼精神,她也不免吃驚,難怪鬼樓本事那麼大,巫州以南竟有許多州府的低級官吏成了鬼樓的同黨!有這些人做保護傘,也難怪鬼樓短短幾年就發展到那個地步,不過有一點花宜姝很是奇怪,這麼多人,是怎麼一個個和越不凡勾結在一起的?
事到如今花宜姝也知道了,所謂的主角光環其實也是符合邏輯有跡可循的,究竟是越不凡一個個用成癮的劇毒控製他們,還是看破了他們每個人的弱點加以利用呢?
安墨也跟了瞄了幾眼,她鬆了口氣,“好在他們還沒有滲透到高級官吏上,好在巫州離嶽州有段距離,鬼樓的勢力也沒來得滲透到那裡,要不然當初陛下的身份被他們發現了,如今可能就是另一個結局了……不過,陛下有男配光環,應該也不至於。”她想了想,接著道:“我記得,男主在得到女主之後,勢力發展得更快了,到了後期,能和朝廷正麵對打,不過現在……越不凡死得好!爛黃瓜不配!”
很好,跟花宜姝混得久了,安墨現在連口癖都跟花宜姝越來越像了。
“對啦,蕭青也回來了!”提起女主,安墨眼睛就亮了起來,嗚嗚嗚她可太愛蕭青這樣又高又颯武力值又高的姐姐了!“她現在應該和靜王以及那些將士們一起接受犒賞,也許宴會過後就會來找你了!”
畢竟名義上,蕭青還是花宜姝的侍衛,更何況是花宜姝堅持主張救她出來的,她不可能不來拜見,不過花宜姝考慮得比較多,她道:“等他們慶功宴結束都到晌午了,那會兒我都睡熟了,還是讓蕭青先回家看看吧!我又不急在這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