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溪沒有辜負大佬的期盼,廚房裡蒸了一鍋的肉包子,還額外蒸了三份雞蛋羹,雖然是答應給虎子蒸的,但卻是按人頭一人一份。
拳頭大的肉包,皮薄餡多,裡麵放的是純肉醬,咬一口就能嘗到濃稠的肉汁。
程溪中午沒煮粥,一人衝了一碗豆奶粉,笑嗬嗬的給大佬遞過去:“好吃吧?”
“好吃。”楊盼盼一邊說著,一邊點了點頭。
光看住的房子就知道,原身嫁的這一家條件不錯,但她也沒想到會這麼好。
知青點吃的還是野菜湯,這家就已經頓頓吃肉了,這麼一個肉包子,在末世她願意拿一枚三級晶石去換。
“好吃就行,廚房還有很多,慢慢吃,管飽。”程溪熱情招呼道,像現在這樣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的場景,他在很小的時候就幻想過。
虎子一口肉包,一口蛋羹,一口豆奶粉,忙的不得了,都不知道該吃什麼好了。
要是後媽早點來,是不是他就能早點兒吃到這麼多好吃的了?
楊盼盼一個人吃了八個肉包、一碗雞蛋羹,外加一碗豆奶粉,才一臉饜足地停下來。
長得好,有錢,廚藝好,吃的好,而且看上去脾氣也不錯,她莫不是真撿了一個大便宜。
養家的事兒不能讓一個人來,楊盼盼盤算著,她一天拿十個公分,白天閒暇時可以去山上挖野菜,順便捉些山雞野兔,到了晚上,還可以趁著沒人的時候去河裡撈魚。
楊盼盼把要改組拿更高工分的事兒告訴程溪,讓他幫忙去找生產隊長說一下,畢竟在生產隊長那裡,本村人的麵子更大,怕程溪不相信自己的實力,還補充道:“能拿多少工分,村裡那邊我願意接受檢測。”
程溪怎麼會不相信大佬的實力,在書裡頭,大佬可是比村裡所有人都能乾,甚至一個人能當兩個青壯用,可是再能乾,一天也隻能拿十個公分。
越能乾豈不是越虧!
如果淘寶店不能用也就算了,但現在他已經順利上架了一款商品,雖然應該還沒賣出去,可應當也隻是時間問題。
“這事兒過幾天再說吧,不著急。”程溪抿了抿唇,“你總要給自己放幾天婚假,在家歇一歇,而且我這幾天就要去部隊那邊接孩子了,虎子還得你在家照看,要不就先彆去地裡了?”
“那怎麼成?”楊盼盼不讚同地道,“去一天算一天的工分,能掙工分乾嘛在家閒著,等你走了,我再歇也不遲。”
是這個道理,程溪也屬於歇不住的人,他年三十都會在外麵做兼職,越是那時候才越掙錢呢。
但現在不是情況不一樣嘛,淘寶店的事兒他還沒想好怎麼跟大佬說,暴露肯定是不能暴露,該怎麼圓這個謊,他得好好想想。
“大哥的後事都是部隊幫著辦的,嫂子和兩個孩子這段時間肯定也麻煩人家照顧了。我是這麼想的,咱們這兒也沒什麼好東西,不如挖些新鮮的野菜,再拿上自家的雞蛋,好好謝謝人家。這兩天你就彆去地裡乾活了,咱們好好準備準備。”
挖野菜可比去地裡乾活有‘錢途’,再者,他也跟著大佬好好認認本地的野菜,大佬繼承了身體的記憶,他卻是沒有的。
淘寶店也該補充些貨源了,隻四斤馬齒莧怎麼夠,他如果是顧客,看見這麼簡陋的店麵,也不敢下單。
一邊是能兌換糧食的工分,一邊是送禮需要用的野菜。
楊盼盼肯定更樂意選擇前者,隻是輕重緩急她還是能分清的。
“那成,走吧。”
她今天多挖些,把送禮需要的野菜都挖出來,明天不就能去掙工分兒了嘛。
程溪看了看外麵的日頭,正是最曬的時候,但一點兒都不影響他們挖野菜,隻是不能把小娃娃一個人留家裡,也沒人可以托付,隻能給小家夥戴上草帽,抱著一塊去。
他還從今天買的布上剪了塊布條,給虎子做了個大頭娃娃,讓小家夥拿著玩,免得來打擾大人挖野菜。
九塊九一斤的馬齒莧,一天若是能挖上個幾十斤,放到淘寶上就能賣幾百塊,這可是無本的買賣。
程溪想的很好,但是跟著大佬到了山上才發現,山雖然高,可馬齒莧不多,地上長得多是尋常的野草,可就是普普通通人都不能吃的野草,山上靠下的部分也基本上快要被薅禿了。
程溪跟著大佬,一直沿小路爬到半山腰,進了林子,植被才漸漸茂密起來,還發現了一大片的馬齒莧。
山下的被薅禿了,半山腰上卻有這麼多,肯定不能是因為村裡人懶,懶得多爬幾步山,隻能是……山有猛獸,他記得大佬在書裡頭好像曾經打到過野豬,應該就是在這林子裡吧。
“楊同誌,山上有猛獸,所以村裡人基本上不到林子裡來,你看咱們是不是……”
“什麼猛獸,老虎,狼?”楊盼盼真誠發問,末世的變異老虎肉發酸,變異狼肉更是有一股騷臭味兒,根本不能吃,也不知道這裡的如何,是不是像豬肉一樣美味。
“老虎和狼沒有,山上殺傷力比較大的猛獸是野豬,要不咱們還是回去吧?”
程溪不是對大佬沒信心,就算帶著他這麼一個拖後腿的,他也相信大佬麵對幾頭野豬也能不落下風,畢竟他會爬樹,爬到樹上去就乾擾不到大佬大殺四方了。
這不是還帶了個小不點嘛,他沒有帶著孩子爬樹的本領,大佬應當也沒有帶著孩子戰鬥的經驗。
野豬啊,楊盼盼咽了咽口水,腦海中自動浮現出早上的紅燒肉和中午的醬肉包,對地上的馬齒莧就有些看不上眼了。
“你們先回去吧,回去做晚飯等我回來,我多挖點兒野菜,要是聽見野豬的動靜,我就立刻往外跑,出了林子就安全了。”
她決定了,要多挖些野菜,往林子深處走,運氣好,能碰到頭野豬,運氣不好,應該也有山雞、兔子一類的小可愛。
楊盼盼打量著便宜丈夫和小娃娃,這倆人還是趁早回家,待在這兒,隻會影響她砍野豬的速度。
程溪深知大佬的凶殘程度,立刻答應下來,如果普通人遇到野豬,就算是一口氣跑到林子外麵去,那也並不安全,野豬急了眼,難道還管林裡林外,但是大佬碰到野豬,不用到林子外麵,在林子裡就已經乾脆利落的解決掉了。
但看大佬雙眼放光,一副要搞事情的模樣,程溪還是囑咐道:“野豬並不好吃,野豬肉有一股騷臭味,而且野生動物身上攜帶各種寄生蟲、細菌,人吃了容易生病,楊同誌隻管挖野菜,家裡有足夠多的肉,用不著這山上的。”
不能吃野生動物,已經成為後世大多數人的一種原則了,像程溪這種惜命愛命之人,就更是不可能不遵守。
但是對現在這個年月裡的人來說,肉是奢侈品,有肉吃的時候根本不管是野生還是家養了,但打獵的本事不是誰都有的。
大佬在書裡最早就是靠打獵維持生計,可既然他來了,又有淘寶在,打獵還是算了吧,挖野菜賣錢買肉它不香嗎。
這樣嗎?
楊盼盼皺著眉頭,在末世根本沒有‘野生動物’的概念,能不能吃隻看口感。
山上這些可愛的小東西不能吃,這讓楊盼盼有一種失去了一座肉山的悲痛感。
“那魚呢?山下河裡的魚能吃嗎?”
如果連河裡的小可愛都不能吃,那她豈不是一下子就失去了開小灶的食物來源。
要知道她的飯量差不多相當於三個程溪,要是不收斂點,她怕把富裕的家給吃垮了。
“那沒關係,水裡的魚是可以吃的。”
按照規定,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的範圍,野生魚的營養價值更高、口感更好,而且……售價也更高昂,甚至已經到了有市無價的程度,畢竟人工養殖常見,但野生魚就難尋了。
也就是說,除了賣野菜,他也可以賣野生魚。
這下雙眼放光的換成了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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