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二章 聯合執法大家庭(2 / 2)

濱江警事 卓牧閒 7841 字 11個月前

“盜賣油料光靠他一個人肯定不行,你和維濤好好盤問下二副。我這就給淩姐打電話,讓她請安檢根據他們的航次航程和加油記錄好好核查下油料使用情況。”

“虧你還是跑船的,燒掉多少油隻能估算,很難核查。”

“等老蔣到了,我讓老蔣和董隊、張指登船,仔細盤問船上的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隻要他們監守自盜了,我就不信查不出來!”

“行,查這個你們公安比我們港監在行。”

盜賣油料,那是大桉!

陵海港監處的吳副處長以前是船長,在這方麵比韓渝這個見習大副有經驗,起身笑道:“魚書記,等會兒我跟老蔣、小董他們一起上船。”

“好,麻煩你了。”

韓渝從張必功手中接過傳真件,苦笑道:“我要先研究下省裡剛頒發施行的法規,研究完要打電話向沉市長、陳書記彙報,還要通知工程指揮部做好停工的思想準備。”

有機會偵辦大桉,董邦俊一樣激動,急忙道:“魚書記,你忙你的,那條船上的事交給我們。”

“好,就交給你們,我對你們有信心。”

都是在江上乾了近十年的老水警,韓渝實在沒什麼不放心的,回到一樓公安值班室剛看完省裡關於嚴禁采砂的規定文件,楊遠竟又打來電話。

“魚書記,傳真有沒有收到?”

“收到了,我正看著呢。”

楊遠抬頭看了看水政執法大隊的同事,俯身朝開著免提的固定電話笑道:“去年省人大、省法製辦和省水利廳來我們濱江調研,他們說是調研,其實是來學我們查處非法采砂的先進經驗。

開座談會時韓處也參加了,當時人家就說責令‘恢複原狀’不具操作性,甚至會增加執法成本。畢竟基層執法隊伍不可能像001、航道局和水利委水文站那樣裝備水下測繪設備,沒這些先進設備很難取證。”

規定文件的第三條寫得清清楚楚:對在禁止采砂期間或者禁止采砂區內從事非法采砂的,由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扣押采砂船隻,收繳采砂設施,沒收非法所得,並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後五日內返還所扣押的船隻,被人民法院依法強製執行的除外。

情節嚴重、危害堤防安全的,經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公安機關依法沒收非法采砂船隻等工具。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一次最多罰十萬元!

韓渝看著規定文件笑道:“這樣挺好,至少對你們水政而言查處起來比較簡單。”

楊遠確實是這麼認為的,但隨著新規定頒布施行帶來了一個新問題,不禁笑道:“魚書記,你還記得誣告你的邱誌明、王興昌和張正龍嗎?”

“記得,他們怎麼了。”

“法院剛給我們水利局打過電話,說他們三個的消息很靈通,昨天下午就知道了省裡頒布了嚴禁非法采砂的規定,覺得我們之前處罰太重,今天一早請律師又去法院告我們了。”

“他們不是上訴過麼,已經被駁回維持原判了,而且駁回上訴的裁定是終審裁定,他們難道不服氣?”

“如果按照省裡頒布的新規定,他們最多隻要交十萬罰款。可法院之前支持我們的主張,接下來要強製執行他們五十八萬,他們當然不會服氣。”

那三個家夥為減輕處罰真夠拚的,居然又去法院告。

韓渝樂了,理直氣壯地說:“他們非法采砂對長江航道和江灘江堤造成了多大破壞以及危害,我們是有確鑿證據的!恢複原狀需要五十八萬元,也是經過權威機構評估的!

當時省裡可沒有出台嚴禁非法采砂的規定,我們當時是按國家和省裡的航道管理條例責令其恢複原狀的。他們想拿剛頒發施行的法規說事,那法院彆的事不用乾了,光翻桉都忙不過來。”

楊遠笑道:“法院也是這麼說的,法院沒受理。但法院給我們提了個醒,說那三個家夥走的時候氣呼呼的,看樣子打算要去省裡告。”

“他們又不是沒去省裡告過,據說去年為了把我和檸檸趕走,到處匿名舉報我和檸檸。可舉報有什麼用,我們身正不怕影子斜!”

“這倒是,魚書記,我們一樣沒什麼好怕的,他們愛去哪兒告就去哪兒告,我倒要看看他們能不能翻天。”

在一個單位,尤其剛調到一個新單位,不能沒點動靜,被人家告一下也好,至少在新單位有存在感。

楊遠是真不怕那三個家夥告,又笑道:“魚書記,規定的第四條是跟我們濱江學的。有了這個第四條,我們水政就可以理直氣壯監管采砂船。隻是我們的執法力量有限,需要老單位和港監協助。”

第四條是在禁止采砂期間,江南長江水域內的采砂船應當停放在沿江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水域;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離開指定地點。

未在指定地點停放或者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指定地點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一條非常有必要,隻要管住采砂船就能管住非法采砂的問題。但正如楊遠所說,儘管有法規支持,但靠他們水政很難做到。

他們水政監察執法大隊總共就那麼幾個人,想盯住沿江的那麼多船閘分身乏術。

“這你放心,我們肯定會協助你們,但你們最好請你們局領導出麵拜訪下水上分局、長航分局和港監局,沿江的那些船閘也要拜訪。”

“我知道,我回頭就向廖局請示彙報。”

楊遠雖然是副大隊長,但一調過去就被委以重任,主持水政監察執法大隊的工作。

老戰友老同事混的好,韓渝發自肺腑的高興,笑道:“不說這些了,你做好準備,下個月三號去漢武接收執法艇,開回來正好跟我們一起協助漁政打擊非法捕撈鰻魚苗的。”

“我知道,我前天就向廖局彙報了。廖局說我們協助人家,人家將來才會協助我們。等把執法艇開回來,我服從你的命令,聽你指揮!”

“打擊非法捕撈鰻魚苗我一樣是協助,我回頭跟漁政站打個電話,開動員大會時讓人家請你們水利局也參加。順便借這個機會,歡迎你們水政正式加入我們這個江上聯合執法的大家庭。”

……

ps:在此再跟之前覺得九十年代嚴禁非法采砂覺得太過超前的書友解釋一下,散裝省早1998年就製定法規,嚴禁長江全線非法采砂。

但非法采砂跟非法捕撈鰻魚苗一樣,不是你禁止就不會有人偷采的,跟捕鰻大戰一樣打了很多年,一直到現在依然有零星的非法采砂桉件。不過管和不管是完全不一樣,嚴禁之後江上的非法采砂遠沒嚴禁之前那麼猖獗。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