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三十兩銀
“你下午自己去了縣裡的人市?”
劉氏的臉又轉黑了,三兩銀子,價值三兩的能是什麼好人?當年她才十一歲,就賣了四兩銀子呢!三兩銀子的成年漢子怕不是有點殘疾就是年紀不小了做不動體力活兒了的老叟。
劉氏很鐵不成鋼的看著沈慕。自己這個哥兒什麼都好,就是對這婚嫁之事也太不上心了,也都怪她家那口子把他從小當小子養,養得這孩子都不知道漢子對於一個哥兒是怎樣重要的存在了。
人家小哥兒十五六歲就知道打扮愛俏了,瞧見英俊的漢子就知道臉紅,自己小哥兒十五六歲跟著一群小子爬樹撈魚,比小子還皮!
“你居然一個人跑到人市上去了?你一個沒出門子的哥兒自己跑去相看人像什麼話?再說了,要買也得買個好的,知書達理,相貌英俊,性情乖巧,嗯……年紀小點也行,回來咱們自己教養著,守個三年孝正好成婚……”劉氏陷入幻想。
那種白白淨淨的小子上午沈慕今天就見著一個,是預備賣給讀書人家做書僮的,都得要十好幾兩,沈慕可舍不得,買個那回來能乾活嗎,那不是浪費嗎?於是辯道:“哪有那麼巧就遇上個四角俱全的了?再說了咱家哪有那麼多銀子?要我說挑個便宜實惠的最好了……”
沈慕摳門的脾氣又犯了。他想買個夫婿,歸根究底還不是為了省錢保家產?花最少的錢實現利益最大化!
要是他嫁人了,配送的嫁妝就都到了夫家,太虧了;要是他找個普通夫婿上門,萬一那人回頭要補貼自己家,豈不是更虧?
還是買一個無牽無掛的人回來最好,賣身契在手這人本身就是他的財產,給一口飯吃還能乾活,惹自己不高興了就,就賣掉再換一個!
對於沈慕來說,買個人回來隻是為了保住家產,夫婿什麼的隻是一個名頭。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間是怎麼一會兒事兒,完全沒有要和對方共度一生的自覺。
愛情是什麼,喜歡又是什麼,沈慕活了十七年還沒體會過。
劉氏恨鐵不成鋼,一個指頭戳到他頭上:“你懂個啥?貴有貴的道理,那是你得過一輩子的人!錢的事兒你彆操心,再不濟還有你爹那三十兩銀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會把心思動到那筆銀子上,心裡老大不樂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換來的,不能動。”
“為啥不能動?該用也得用!就是你爹在天有靈,也願意你後半生陪著的是個好人。”劉氏想起自己男人,心裡又是一陣難受。“行了,去把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倆一塊兒上鎮上瞧瞧,這挑人可不能馬虎了……”
劉氏在心裡盤算著家裡的銀錢,想著明天去鎮上給沈慕買個好夫婿。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滿十四的小公子也會被賣掉。當年她被賣的時候在人市就遇見過,聽說都是知書達理識文斷字的,瞧著樣貌也都極好。雖然年紀小了點兒,好在沈慕年紀也不大,況且沈慕還有二十七個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戶籍過了,等孝期過了再圓房那不是正好嗎?這幾年還能和沈慕培養培養感情。
唉,人家都說這姑娘、哥兒到了年紀就該思、春了,連她當年在夫子家,見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動,怎麼沈慕這個孩子都十七了,還跟塊兒木頭似的呢?
人家都是怕自己家孩子學壞,她是恨自己家孩子不開竅……劉氏頭疼。
沈慕也在心裡盤算著。“娘,您這幾天身子不舒服,明天還是我自己去吧。”他這個人從小就有個毛病,可能是小時候沈老大淨身出戶分家那段日子過得實在苦,沈慕從小就對銀錢非常計較,計較到摳門的地步,能不花錢就不花錢,還特彆喜歡攢錢、數錢。
要不是不招個婿回來他家的房子地可能都要被老宅弄走,他才舍不得花錢買個夫婿回來。現在他娘又說要買個貴的,沈慕更是覺得心在滴血。
劉氏瞪他一眼:“你自己去,我等你買個殘廢的還是買個年紀比我還大的回來啊?到時候咱們家就擎等著被村裡人笑話吧。”
沈慕卻不以為然,人不能總為著彆人的眼光活著,自己的日子卻不顧了。那個三兩銀子的也就是腦子不太靈光,餓得瘦了些,能乾活是個漢子不就行了……
可惜劉氏根本不聽他的,一個勁兒趕他去洗碗。沈慕是個孝順孩子,也不想忤逆母親的意思,那就隻能明日多勸解,買個性價比高的,再從彆的地方找補找補了。
唉,有點可惜,沈慕還是覺得那個三兩的最劃算了……
卻沒想到第二日他們娘倆還未來得及去縣城,沈家老宅的人又上門了。來的人是沈老漢,他特意起了個大早過來,就是不想讓彆人看見他又上沈慕家的門。昨天鬨得那出他不是不知道丟臉,雖然堅持認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可被村裡人盯著議論,他老臉也是會發紅的。
屋裡,劉氏把家裡大額的錢貼身藏好,又收拾了個小籃子放了些零碎的銅錢,上麵搭一塊粗布蓋住,這樣籃子裡裝了什麼東西彆人就不能瞧見了,還能擋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