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02. 深海(1 / 2)

刑偵:禁地玫瑰 二獅 7514 字 8個月前

第一種可能:將首飾放回二樓的是袁詠芳本人。也就是說,在聚會結束後、收拾餐桌前,袁詠芳先回來放了一下首飾,隨後案件發生——如此,一樓廚房很有可能隻是一個“擺拍”現場,不過,這種情況屍檢很容易就能查出真正的死因。

第二種可能:將首飾放回二樓的並非袁詠芳本人。那邵麟首先懷疑趙春花——她在抵達現場後,偷走了貴重首飾,又怕警方發現,便先藏去袁詠芳臥室掩人耳目。如果警方未曾察覺,她可以事後偷走,如果警察不幸發現,那她也可輕易推脫。又或者,將首飾放回去的是凶手,那麼首飾上一定會留下對方想傳達的信息……

僅僅是走上樓梯這麼點功夫,邵麟腦海中閃過了無數種猜測。

二樓主臥,紅木雕花梳妝台。

薑沫拉開一座精巧的珠寶盒,裡頭珍珠項鏈與白玉鐲子纏在一塊兒,正放在口子上。袁詠芳的飾品並不多,主要是一些戒指,項鏈,耳環……都是質量上好的貨色。

薑沫撿起鐲子,與照片裡的比對一番:“就是這個沒跑了吧?”

她帶著手套,迅速提取了首飾物、以及珠寶盒上的指紋。

邵麟打量了一眼梳妝台,目光瞄向另一側——那裡還放著一枚木盒子,上麵印著的“碧玉軒”燙金標識。邵麟平時多少聽說過,這“碧玉軒”是燕安城裡頗有名氣的玉器老字號。他打開盒子一看,發現裡麵還有一隻白玉鐲子,與袁詠芳手上那隻一模一樣。盒子絲絨內膽裡還附了一份珠寶鑒定說明,從落款時間上來看,這鐲子應該是最近三個月買的。

袁詠芳平時拍照不帶手鐲,珠寶盒裡也沒什麼鐲子,可見不是一個愛鐲之人。那麼,同樣的手鐲一式兩份,不拆包裝與鑒定牌,大概率是要送人的。

在一些地方,未來婆婆送兒媳婦“玉鐲子”,就是“我很中意你”的意思。

邵麟想到了徐赫光的那個媳婦。

“之前是說……”他眨眨眼,輕聲問道,“徐赫光那張吃燒烤的照片,是發給他未婚妻的?”

夏熠點頭:“沒錯。叫季彤。”

邵麟眉心微蹙。種種跡象表明,昨天晚上季彤並沒有和他們在一起吃燒烤,但他依然覺得奇怪:“……那昨天晚上,季彤在哪裡?”

……

“我昨晚在工作室忙布展設計。這兩禮拜都在忙這個,畢竟再過幾天就開展了。”

詢問室裡,季彤安靜地坐著,容妝精致,神情冷淡。明明未婚夫一家剛去世,她卻不怎麼傷心。

薑沫問道:“剛才你說,你本來是要和他們一塊兒去吃燒烤的?”

“是。本來是約好了的。但我下午工作上有些事兒,就拖了拖,我工作室離他爸媽那兒實在是太遠了。”季彤歎了口氣,“要是我在,肯定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有人能證明你昨晚一直在工作室嗎?”

季彤秀眉一皺:“我一個人。設計的時候很不喜歡被打擾。”

“就沒有一個人可以證明你當時在工作室嗎?”

季彤想了想,說道:“昨天晚飯,我是去工作室隔壁的美格裡廣場吃的。吃的是……那家‘田園輕食’,點了牛油果雞胸肉沙拉。然後我在美格裡逛了逛,去EJI家買了點美術工具,或許商場裡能有人證明。”

“具體是幾點吃的飯呢?”

“我不大記得了,但我記得回到工作室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左右,晚上我就一直在工作室呆著了。”

警察點了點頭。

“買了什麼美術工具呢?有沒有可以作證的收銀員、店員什麼的?”

“就我平時畫畫的那些,缺了幾個色,新顏料都已經用上了。收銀員是誰我不記得,但小票應該還在的,我這周還沒丟垃圾。”

隔著一麵單麵可視的玻璃,觀察室裡,夏熠向閻晶晶一努下巴:“去查一下季彤的不在場證明。如果昨晚八點她還在美格裡,開車兩小時到不了西城華錦。”

閻晶晶小聲提醒:“小票可以造假的。”

“我知道,”夏熠命令,“你按小票的時間直接去調美格裡商場監控。”

與此同時,詢問室裡。

“那你能幫我回憶一下,昨天去美格裡的時候,你穿的什麼樣的衣服?”

季彤答得很爽快:“我昨天上午剛見了一個國外策展合夥人,中午請客吃飯,所以穿了一件高定孔雀藍旗袍,就一直沒有換。”

“如果沒有其它問題的話,”季彤眨眨眼,情緒似乎未受半點影響,“我能先回去布展了麼?”

薑沫頗為意外的挑了挑眉,雖然她沒開口,但那意思再明確不過了——您未婚夫一家剛離奇去世,您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著急回去工作?

這也太不合常理了。

“男人就像衣服,死了換一件就是,但事業才是我的立身之本。這次的展覽我準備了好久,真的特彆重要。”季彤誠懇地說道,“放心,如果需要,你們隨時可以找到我,我的藝術展在燕安,我的人就在燕安。”

說完,她從自己皮夾裡掏出一張名片,遞了過去。

“說真的,你們警方不用在我身上浪費時間。”女人起身拎起小挎包,“我一個還沒扯證的未婚妻,謀害阿光全家圖什麼?要我真有這個歹心,怎麼說也得等到扯了證再乾,不是嗎?現在婚還沒結,人就死了,我豈不是半毛錢都撈不到?”

一句話懟得薑沫啞口無言。

真tmd有道理。

“開個玩笑。”季彤垂下眼睫,肌肉僵硬地勾起唇角,“不是不難過,隻是一些難過不必與外人說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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