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記者跟拍攝的人都愣了,沒想到會聽到周澤楷這麼說,畢竟之前的計劃可不是這樣,國人都喜歡大團圓結局,本來美女記者想的是播出之後,最好是周澤楷的親生父母來到他的麵前,然後大團圓結局……
隻是萬萬沒想到,眼前這個聰明的全國狀元,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罪一經定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我是剛出生不到兩個月就被遺棄在醫院,當時被爸媽救起來的時候差點兒就死了,當時住在兒童重症監護室一周的時間,我認為這已經構成了對我的謀殺,所以如果我所謂的親生父母知道我的存在,最好是來認我,我會讓他們付出相應的代價,生而不養,將我遺棄在溫度隻有零下八度的大雪天裡麵,這已經構成遺棄罪了。”
周澤楷又一次開口,這次直接讓記者和拍攝的人都愣住了,萬萬沒想到,這位全國狀元,竟然還因為自己的身世去查看了法律。
其實對方說的對,像是這種把剛出生的孩子扔掉這種事情,確實是遺棄罪的一種,但是國人都崇尚孝道,美女記者方柳已經想到,如果這樣的一段采訪播放出去之後,有多少人會因為這位全國狀元的話議論紛紛,畢竟,對方的話可以說是戳了不少爸媽的支氣管。
在父母的眼中,似乎生下這個孩子,給孩子賦予了生命就已經是一件偉大的事情了,接著就可以主導這個孩子的一生了,可是實際上呢?孩子究竟是要做什麼,以及孩子如何成長,真的必須是按照父母的安排來麼?
方柳想到了自己,當初爸媽是堅決不允許自己當記者的,而自己還是爭取來了這個機會,她看著眼前這個聰明的孩子,隻覺得,這個孩子,或許是她的一個機會!一個讓自己的節目紅火起來的機會!
想著這般,方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再一次看向周澤楷詢問道。
“如果說當初他們是有迫不得已的理由呢?比如說家庭困難,所以在得知你有那樣的病症之後無法負擔醫療費用,所以才想要把你放在醫院,希望有醫生能夠拯救你的生命。”
這樣的事情其實方柳見過不少,他們中央電視台那邊有一檔尋親節目,很多都是這樣的,好多夫妻遺棄孩子的理由都不是說專門的,而是因為家庭困難啊,無法負擔孩子啊之類的,所以後來後悔了就想要找到孩子的,方柳總歸是覺得,眼前這個孩子跟那些尋親節目中的孩子完全不同。
至少,能夠讓她看到另外一個可能也不一定。
周澤楷聽到方柳的問題,想到許願人的那對親生父母,是啊,就是因為許願人身體上有這樣的病症,所以在一生下來之後,就要把這個孩子給拋棄,哪怕家裡其實有十幾萬能夠給他治療,但是最終還是沒有治,他們選擇再生下一個健康的孩子,然後在得知自己曾經的孩子是一個不錯的人之後,又帶著自己的兒子如同水蛭一樣纏了上來,如同蝗蟲一樣吸光了許願人的血。
他們不是最喜歡在媒體麵前說什麼父子情深麼?不是最喜歡表現自己的愧疚麼?不是最喜歡在媒體麵前演戲麼?曾經是影帝周澤楷覺得,自己如果開演的話,總歸是比這人要強上不少的吧?
“就因為窮,所以要拋棄我麼?那為什麼不因為窮而選擇不生孩子?”
他平淡的反問,讓方柳一時之間竟然是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因為她無法解釋,這個世界上就是有一些人,哪怕已經十分的貧窮,卻依舊瘋狂的想要生孩子,試圖讓孩子來改變他們的命運。
長大之後的方柳已經懂得了這一切,但是這樣的想法在社會上終歸不是那種最大眾的,大家現在都把那所謂的期待當做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完全沒想過,雞窩裡麵能出現鳳凰麼?就算是有鳳凰,那也是假的鳳凰,遲早從枝頭被她們的那些所謂的親人給拉下來。
可是方柳不能說,她隻能夠看著眼前這個聰明的孩子說道。
“既然能夠生孩子,那證明你的親生父母還是期待你的降生的,隻是後來可能你的身體不太好,所以他們負擔不起,這樣的話,你還是無法原諒他們麼?”
從心底裡麵,方柳覺得眼前的少年是正確的,那種遺棄了孩子的父母根本就不配當人,但是這是節目,她自然是不能夠那麼說,隻能夠小心翼翼的試探和引導,讓眼前的周澤楷說出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周澤楷在這裡的時候,忽然呲笑了一聲,看向眼前的美女主持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