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倆跟我簽合同?”黃三江看著坐在她對麵的兩個女人驚奇道。
沈紅玉和陳曉芸對視了一眼,雙雙點了點頭。
沈紅玉一直想乾點什麼,不想一直閒在家裡帶孩子,所以石更原本是想讓沈紅玉接手黃三江手中的全部股份的。可是想了又想,覺得不妥。雖然和沈紅玉一起生了個孩子,可是石更對沈紅玉並不是百分之百的信任,將所有股份都給她,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就決定由沈紅玉一個人,變成沈紅玉和陳曉芸兩個人。沈紅玉占30%,是最大的股東,將由她來掌控公司。陳曉芸占29.3%,做第二大股東。
之所以讓陳曉芸來持有一部分股份,一來是讓風險降低,二來也是給陳曉芸和孩子將來一個保障。
當然,讓陳曉芸持有股份,也有出於安全方麵的考量。
黃三江不認識沈紅玉和陳曉芸,對他而言,也沒必要認識,股份出售後,公司就和他沒關係,誰接手他自然也跟他沒關係了。
“這怎麼兩份合同呀?”黃三江看著擺在桌子上的兩份轉讓合同,感到不解。
“你仔細看一下,這兩份合同是不一樣的。”沈紅玉說道。
黃三江仔細一看,發現還真是不一樣。
“這這這怎麼回事?不是說好了五千萬嗎?怎麼又變成三千萬了?”黃三江皺眉道。
“三千萬馬上就可以給你。五千萬的話得分三年付清。兩份合同你二選一。”沈紅玉微笑道。
“你們這不是騙人嗎?”黃三江非常惱火。
“您這話說的可不對。我們可沒騙您。五千萬雖然分三年付清,那也是您的錢啊。如果您想一次性拿到手,那您就在三千萬的合同上簽字。”
黃三江把手中的筆往桌子上一拍,氣憤異常,他覺得對方這是趁火打劫,是在玩他。
黃三江顯然是想要五千萬,可是三年還清,他走了以後,他還能拿到後麵的錢了嗎?
想了半天,黃三江硬著頭皮,重新拿起筆,在三千萬的合同上簽了字。
“錢怎麼給我?”黃三江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