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做最厲的那隻鬼(2)(1 / 2)

顏夏有了一個驚奇的發現,她做為一隻厲鬼,竟然不怕陽光?!

這合理嗎?違反厲鬼的定律了吧?!

【宿主,彆鬨,厲鬼有哪門子定律!】係統心累,這個世界的宿主是不是有點過於跳脫?!

“鬼嘛,就應該晝伏夜出啊,白天可不是他們的主場。”顏夏理所當然的道:“對了,你說,人能不能看到我?”

【宿主,你可以實驗一下。】

“廢話,我當然知道可以實驗一下。”顏夏翻了個白眼,便興衝衝的跑出去實驗了。

雖然郊區人不多,但也正好給她的實驗創造了方便。

實驗的結果就是,如果她什麼都不做,那麼人是看不到她的,除非她將精神力,或者說鬼氣把自己包裹起來,然後心中極度希望自己在人類麵前顯形,這樣人才能看到她,而且她想讓對方看到她是什麼樣子,那就是什麼樣子。

顏夏覺得很有趣,她還想試試能不能入夢,不是說鬼有入夢的能力嗎?!

【宿主,你不怕被天師發現嗎?!】

“發現就發現唄,他們打得過我嗎?!”顏夏對自己的精神力相當有自信。

這玩意可是做為她底牌的存在,之前是**調動精神力,現在她整個人就是精神體。

感覺又強大了一倍還不止。

雖然她不怵陽光,但在陽光下曬久了,就會感覺到疲憊,特彆想睡,所以顏夏也不倔著,找了個陰涼的地方,直接睡去了。

等她醒來,也差不多半夜了。

顏夏直接往市區的方向飄,星海大學嘛,飄到繁華的地區,她顯出身形,直接打了個出租,就被送到了星海大學。

至於錢嘛,她還真有,在小偷身上順的。

偷人者人衡偷之嘛,偷小偷的錢,也算是給他個教訓。

付了車費手裡隻剩下了幾十塊。

沒辦法,現在都是手機支付,帶現金的人不多了。

哪怕是小偷,他自己的現金也很少,當然,錢包什麼的,也偷,但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順手機。

顏夏沒要手機,她打算想辦法賺錢自己去買一個。

但這些並不急,現在她要找的是,原主的檔案。

按理說,應該還在星海大學中才是。

夜幕下的星海大學,很是安靜,那是在人類的眼中,顏夏的眼中就熱鬨多了。

校園門口就徘徊著兩個灰色的影子,長什麼樣根本就看不出來,隻能勉強看出個人形,很顯然,再過一段時間,這兩個影子就會消散了。

進了門,是個橢圓形的花壇,裡麵的紅的、粉的、黃的小花開得很燦爛,之後就是一棟辦公樓。

樓不高,隻有三層,但頂層上卻站著一隻鬼,從上往跳,啪唧摔到地上,然後再重複的飄到三樓,再次往下跳。

顏夏沒理會這隻跳樓鬼,她飄著繞著辦公樓,看到一大片草坪,也可以說是操場,環形的跑道將草坪圍了起來,繼續往裡走,圖書館,體育館,宿舍樓,然後就是分叉路,通往不同的學院。

顏夏轉了一圈,決定先找個能上網的地方。

檔案室什麼的大學裡肯定有,但找那個做什麼呢,現在都是電子辦公,她直接上網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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