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感謝嵐姐的兩百打賞!(1 / 2)

“姓名?”

“江澈。”

“年齡?”

“22。”

“職業?”

“寫網絡。”

“哦,懂,那就是無業。”

“寫網文不能算無業,文化人的事情,怎麼能叫無業,起碼也是個靈活就業!”

“那你寫了什麼書啊?”

“不提了,都撲街,不賺錢。”

江澈也不知道這原主是怎麼想的,明明可以靠臉吃飯,卻偏偏想要靠實力。

結果還不怎麼賺錢,經常撲街做太監。

這相貌跑去寫網文,不是浪費嗎?

賺錢又累又難,也算是最沒前途的行業之一了。

除了少數大神滋潤,大部分作者可都是混個溫飽啊。

還一直為了寫書熬夜,身體都熬出問題來了,心臟好像時不時會抽痛一下。

估計被警察蜀黍破門衝進來那陣勢給嚇得心梗猝死,與此有關。

這死法,還不如在辦事的時候馬上風呢!

正如著名鬥士李敖所說:“與其形而上七竅流血而死,不如形而下一竅流X而亡。雲雨巫山,斷腸有道,吾與子共勉之。”

那也算是享受了。

高嵐道:“其實以你的情況,要是早些拍短視頻,說不定倒是會有不錯的收益。現在,這一行,蠻火的。”

江澈回道;“是,不過網上女舔狗不如男舔狗多。帥哥和美女,還是美女更容易賺錢。而且,這也得有公司捧,靠自己單打獨鬥,希望不大。”

生活中,男人消費不如狗。

但在網絡上某些領域,lsp們的消費能力是杠杠的。

網上擦邊女主播,老幾把吸金了,為了爭個榜一大哥,不知道要砸多少錢出去,畢竟榜二可就一根毛都撈不著了。

線上賺錢太容易,連帶著線下也水漲船高,關鍵質量還下降嚴重。

三個字:造孽啊!

說話的同時,江澈不由斜眼看高嵐翹著的二郎腿。

那筆直纖細的小腿,套著黑絲,配著精致的黑色高跟。

一晃一晃的,真是晃人心神。

他坐在高嵐旁邊的位子上,能清楚地聞到從高嵐身上散發出來的迷人香味。

難頂!

高嵐說道:“要是你能在節目上出道,我就簽你到我旗下。”

江澈心下一喜,忍不住問道:“請問一下,為什麼會邀請我上節目啊?”

高嵐回道:“臨時有個人出了問題,沒法上了。看你長得不錯,似乎有點潛力,就讓你緊急代替唄。”

她剛剛在門口看到江澈第一眼的時候,心裡就特彆滿意江澈的外形。

身材高大,有形標準,天生的衣架子,不像很多小鮮肉那樣瘦弱。

麵容俊朗,氣質陽光,比油頭粉麵的娘娘腔高級多了。

雖然現在流量鮮肉很火,但已經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

她覺得,江澈這種外形條件,要是能在節目上表現好一些,說不定,包裝一下,是有希望小火一把的。

當然,要是不行,她也不會有什麼損失,反正江澈本就是個臨時起意的備胎罷了。

江澈說道:“所以你今晚來警局,是因為那個選手?我聽警官說,是有人舉報。原本那選手,不會是花錢找妞被抓了吧?”

高嵐搖頭道:“不是,是約粉絲。”

江澈回道:“那是道德問題,倒也沒犯法。不過做愛豆搞這種事情,傳出去確實會身敗名裂。”

高嵐道:“隻是這樣就好了,事情掩蓋住就沒事了。但是,他那個對象,年齡有點問題。”

“……”

江澈無言。

他瞬間就懂了。

我草!

玩這麼大?

這特麼是作死啊!

眾所周知,年齡不到,不管自願與否,一律算作違法犯罪,嚴懲不貸!

這是真要吃牢飯的。

恐怕要踩好多年縫紉機了。

江澈不禁想起前世娛樂圈裡的某人了。

高嵐補充道:“我剛問了,人家女孩父母舉報的,覺得自己女兒不對勁,暗地裡跟蹤到了酒店。但他們不知道女兒在哪個房間,就索性報警說女兒被壞人蠱惑,在外麵賣,想讓警方幫忙救人。然後,那酒店就被掃了。”

江澈說道:“那他可真活該!”

炒粉這種事情,並不稀奇。

但是,起碼得有點腦子吧。

高嵐道:“現在的孩子營養好,發育得早。我猜,他是見人家蠻成熟了,沒意識到這個問題。”

“這倒是。”江澈不由點頭。

這年頭,很多初中生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甚至有小學五六年級的,都長得很高很大,穿衣打扮很潮流了。

時代在發展,營養太好了。

如果不穿校服,不看身份證,真的很難確定年紀。

高嵐接著感慨道:“這圈子啊,臟得很,有道德問題的人多了去了。說白了,沒人是聖人。哪怕是普通人,道德有問題的也不少。所以,道德問題,隻要影響不是太惡劣的,一般沒事。最多也就是個塌房,不會封殺。”

“隻要好好運營一下,洗一洗,還是會有腦殘粉繼續支持的。但是,違法犯罪是萬萬不行的。這是底線,沒人能挑戰。所以,我隻能找人做替補了。正好看你外形不錯,還蠻適合上偶像選秀舞台的。”

江澈聽後,心裡不由想起娛樂圈的一些傳聞。

粉絲千裡送這種事情,就不說了,稀鬆平常。

比較駭人聽聞的是有些常規的玩膩了,要挑戰特殊的。

各種花活就不說了,最可怕的就是迎難而上,使用開塞露了。

娛樂圈,確實沒有最臟,隻有更臟。

江澈看著高嵐,不由說道:“我不接受潛規則的啊!”

心裡默默補了一句,除非像你這麼好看,那勉強可以考慮下。

高嵐淡淡一笑:“目前你還不需要想這麼多,想被潛規則,你也得先入那個門啊!”

車子在高嵐的公司——嵐文傳媒停下,高嵐讓助理下車去辦公室拿了一份合同出來。

“把這份合同簽了。”

高嵐將合同遞給江澈。

江澈接過後,仔細翻閱了起來。

“還怕我坑你不成?”高嵐見狀,哂笑了一聲。

江澈回道:“合同這東西,具有法律效率,還是要仔細看看的,萬一是什麼賣身契,那我可就完蛋了。”

高嵐無奈道:“這隻是參加節目的合同,你要是有希望紅,我才會讓你簽另一份進我公司的合同。”

江澈點了點頭,自顧自看合同。

大致瀏覽了一遍,發現確實沒什麼問題之後,才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高嵐看得很無語,這要是換了一般人,早就簽了名字,恨不得直接跟著她混抱大腿了,估計巴不得賣身給她呢!

這個家夥,居然還小心翼翼看了這麼久。

“這樣就可以了吧?”

簽完名之後,江澈看向高嵐。

高嵐收好合同:“嗯,你可以回去了。”

“什麼意思?你不送我一程嗎?”江澈驚訝。

高嵐笑了:“我為什麼要送你?我又不是你司機,油費不是錢啊?”

江澈點頭,咬牙點頭。

然後,從身上掏出一張僅有的百元大鈔。

啪的一聲!

拍在了高嵐麵前。

移動支付時代,他是不用紙鈔的。

但不排除有時候緊急情況,必須得用紙鈔。

所以,他一般身上會帶一張。

江澈擲地有聲,昂首挺胸。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