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番外(2 / 2)

病態喜歡 霧下菘 7108 字 9個月前

倆人都穿著正裝,極其英俊惹眼,竹吟生命裡最重要的兩個男人,在這時候天正式完成了交接。

越沂手指溫度比趙微樹低,他牽著她,薄唇揚起的弧度一直沒落下。

來了不少當年他們在嘉學的高中同學。

“我就說,當年有情況。”楊晨天嚷嚷,“你們保密得有點過分了啊。”

薑欣偷偷問她,“你們當年就在一起了?那你之後乾嘛跑出國?班長高考完那天早上,打電話給我找你又是怎麼回事?”

簡直是哪壺不開提哪壺,竹吟哪敢回答,隻能尬笑,身旁男人聽到了,轉頭看了她一眼,眼神幽黑,竹吟腳底抹油,想溜,他手指使了幾分力,把她牢牢禁錮在自己身邊。

“兄弟,晚上努力點啊。”時暘喝得有些醉了,和越沂在旁邊說話,勾著他肩,“我女兒……現在都會說話,叫爸爸了。”他炫耀,有幾分得意,他剛畢業就和宋嬋結了婚,現在妻女雙全,好不快哉。

竹吟聽得麵熱,想甩開他手,知道他們這些男人聚在一起,就不會說什麼好話。

隻是竹吟確實喜歡小孩子,工作這段時間正好也閒下來,正式結婚後,要個小包子挺不錯的,她都開始在心裡琢磨名字了。

最好生兩個,一個哥哥一個妹妹,可以像趙微樹帶她一樣,哥哥護著妹妹

雖然越沂對要孩子這件事情,態度一直都不怎麼熱絡,甚至還說過幾次不要孩子,就他們倆夠了的怪話……不過竹吟沒怎麼當真,隻當耳旁風,聽了就過去了。

*

竹吟心血來潮,想要仿古式婚禮,就他們倆人,單獨沒有彆人的一場婚禮,她沒提前和越沂說,偷偷去訂做的兩身漢式喜服,直到婚禮當晚才告訴他。

“就我們倆個……”她和越沂提起,眼睛亮亮的,“再辦一場,行嗎?”

越沂一切由她,很配合。

衣服早到了,她自己穿好,係好那些繁複的絛帶,理好裙子,在鏡子裡照了照,袖口繡著精致的並蒂蓮紋,精致細密,她坐在臥室等他,倒是真有了幾分新嫁娘心情。

腳步聲近了,見竹吟規規矩矩坐在床邊,居然還真蒙了紅色蓋頭,他輕聲笑了,在她身旁止住了腳步。

卻也沒第一時間掀開,竹吟迫不及待想看看他穿這喜服的模樣,心癢癢,又不好意思自己動手扯了蓋頭,隻恨自己騎虎難下,乾嘛要把程序搞這麼齊活。

他摟了她細腰,把她帶進自己懷裡,嗅了嗅她身上的香味,卻一直沒下一步動作,紅裙下隱隱露出一截纖細的腳踝,趿著紅色的喜鞋,更顯得精致可愛。

他握了她腳踝,竹吟視線漆黑,隻感覺到他手指的觸碰,冰冰涼涼,她被碰到的皮膚卻一陣滾燙,燒得發慌,直讓她心尖都在發顫。

臭悶騷……仗著她現在看不到……竹吟臉燒得通紅。

“給你的生日禮物。”她聲音有些悶,從蓋頭下傳來,“你快掀。”

越沂在她耳旁低笑了聲,笑得很好聽。

竹吟視線亮了起來,第一反應就是趕忙去看他現在的模樣,一眼,把她直接看呆了。

她還是第一見到越沂穿紅色,有些深,衣服質地很好,亞光,布料柔軟厚實,深沉不張揚的紅色,配著他冷白的皮膚,燈光下,肌膚如玉,五官清雋出塵,他氣質極好,溫潤內斂,穿這身衣服一點不違和,倒更成就了人。

臥室大部分布置也都是紅,訂購這衣服時,店家送了一對龍鳳燭,無煙蠟燭,關了燈,光線昏黃,燃出嫋娜曖昧的煙。

“越沂,你要生在原來,估計是個考狀元的料。”她靠在他胸口,笑,“不知道能迷倒多少大姑娘小媳婦。”

從長安街邊過打馬而過,風花拂落過他的眉眼,描摹不出的風流意氣。

“迷一個就夠了。”越沂低聲說,輕輕咬了咬她耳尖,“很漂亮……”他漆黑的瞳孔裡映照著她,桃花眼灼灼,聲音低啞,修長的手指,帶著眷戀撫過她麵頰,流連著往下,停留在衣襟。

視線沒有從她身上挪開過,

“來。”竹吟卻握了他手指,床頭擱著小酒杯,纏著並蒂蓮,一龍紋一鳳紋,巴掌大,“先喝一點……”

“哪來的?”

“店家送的。”

當時,她去定製衣服,瞞著越沂,隻帶去了他的尺碼,和倆人之前的一張合影,店主看了讚不絕口,對她說她先生穿著肯定很合適,當然也誇了她,說他們看起來就很配,天造地設一對,彩虹屁吹得竹吟還挺受用。

從小就很多人誇她漂亮,不過,她自覺比越沂還是要差點,因此誇他們般配,比單誇她漂亮讓她更受用。

誇完後,老板送了他們一瓶酒,和一對小杯子,說婚禮晚上可以喝一杯交杯酒,杯子做得精致,竹吟喜歡,一起拿了回來。

竹吟忽然想起,重逢之後,基本沒見過越沂喝酒,就算是白天婚禮,敬酒時,他基本也是以水代酒。

“你現在酒量練得怎麼樣了?”知道他喝不了酒,竹吟眼底都是笑,他喝醉了,能讓她對他為所欲為一下,也不錯。

在那次生病住院之後,一直到現在,他沒沾過酒,因為天生是比較容易醉的體質,又極不喜歡失控的感覺,越沂現在在外,能避免,基本不會沾酒,說自己對酒精過敏。

不過現在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就算喝醉了,失控,他也樂意。

“越先生,喝完這點……”她笑得有幾分狡黠,“是不是要開始要撒酒瘋了?”

她撬開他的唇,把那口酒渡了過去,玫瑰酒的清冽香醇,混著唇齒間的甜,一時分不出,誰比誰更罪人。

“想讓我怎麼撒?”越沂低低的笑,她的口脂在他薄唇上留下了幾分豔色,燭光下,攝人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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