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大學番外4(1 / 2)

軍訓在大部分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來看,就是集體秋遊,整個年級各個專業大幾千號學生出現在學校各個操場各個角落,是認識學校全貌豐富校園生活外加結識其他專業小夥伴的好時機。

第一天開大會的時候,包括溫拾在內的新生們沒有意識到危險的到來,在台上的教官一一出列自我介紹並完整打出一套軍體拳做表演的時候,他們還有心情在台下洋溢著單純的看笑容鼓掌傻樂叫好。

隨著正式進入軍訓,早上六點半集合,晨練站軍姿半小時再加簡易的跑跳學齊步走正步走,七點半帶隊到食堂門口解散用餐,八點半集合,開始上午直到十一點半的訓練。

一上午迎著初秋那火辣辣的太陽站軍姿走正步練轉向,剛開始軍訓的那點新鮮勁,全消失了,彆說去彆的連隊串串門交朋友了,一個個穿著迷彩服的大學生幾乎是一到休息的時間就癱到陰涼下的馬紮上噸噸喝水,一動也不想動了。

“好痛苦啊——”李明飛一副快死了似的虛脫樣,把腦袋上的帽子一摘,充當扇子扇風,“明明我開始之前,還去問了上一屆的學長,他說一點兒也不辛苦的啊!這才剛半天,我就感覺腳脖子要斷了!”

“還好吧。”季雲霄仰頭喝水,從他心平氣和的狀態來看,平時運動習慣一定很好。

“這是還好?這是還好?”李明飛恨恨看了眼季雲霄的肱二頭肌,翻了個白眼,瞥向溫拾,有些關切問:“你沒事吧?我怎麼感覺你要暈了。”

“我……還好。”溫拾坐在這兩個人之間,綠色迷彩帽子下的臉煞白,腦瓜子嗡嗡響,感覺天地都在齊齊旋轉。

一般正常體格的人對這種突如其來的集中訓練尚且感到吃力,更不要說溫拾這本就體能差勁,體虛氣短的了。

雖然生了小胖後的溫拾比起在溫家村時曬曬太陽眼前都發暈身體狀態已經好不少,但眼下的境況還是叫他腿軟的跟麵條一般,屁股沉的像灌了鉛,坐在馬紮上就不想起了。

想起之前宋庭玉提過叫趙澤霖開張病曆做軍訓假條卻被自己直接拒絕,溫拾如今心裡隻有一萬個後悔和舍不得。

早知今日,他當初肯定不那麼堅持,光一上午他就有點眼前暈叨叨了,這樣的日子還有半個月,他怎麼熬才能熬過去?

“你是低血糖?”季雲霄也看到了溫拾煞白的臉色,“有帶吃的嗎?”

溫拾白著臉搖頭

,他身上沒帶著糖塊,因為他這不是低血糖,純粹就是身體差,“沒事,我歇會,歇會就好了。”

季雲霄突然站了起來,在附近的歇了一群學生的陰涼處環視一周,看準了一個方向大步邁了過去。

再回來時,他遞給了溫拾三個裹著亮晶晶糖紙的巧克力,“吃吧。”

李明飛也道:“實在不行就向教官打報告去醫務室休息休息,受不了可不要強撐著。”

溫拾點點頭,不過坐了一會緩和了發暈的腦袋又吃了塊巧克力補充體力,臉色好看多了,堅持到午休還是可以的。

坐到食堂桌前吃飯的時候,溫拾兩眼已經發直了,連季雲霄問他要不要喝點什麼都沒聽到,吃飯的動作顯得機械非常。

這突如其來的超負荷運動量叫累到發懵的溫拾腦子已經徹底不轉了。

李明飛替他道:“我看他現在隻想休息,吃完飯就趕緊回宿舍吧,下午兩點集合,吃得快點還能睡一會午覺。”

這個點出現在食堂的基本全是軍訓的新生,人多,四下都鬨哄哄的,很多人都已經找到了自己的搭子朋友,大部分都是一小撮一小撮聚在一起吃飯談天。

李明飛消息靈通的不得了,已經把新生裡最出挑風光的人打聽了個清楚,“聽說咱們這一屆裡好多已經開始自主創業的,不過都集中在經院,真羨慕他們,軍訓完就可以自由出入學校了。”

“自由出入?”溫拾抬起沉甸甸的腦袋,眼睛發光,“不用住宿嗎?”要是自主創業就可以回家住,那他豈不是也行?

“當然不用,這是特批的,人家都已經開始創業了,少不了要兩地來回跑,強迫住宿肯定是不行的,不過好像也隻有經院這樣,咱們學校一個學院一種規定製度,都不一樣。”

季雲霄喝口湯,“沒有那麼多,就一個,而且不是特批的,是捐了圖書館換的。”

“啊?”李明飛和溫拾雙雙睜大了眼睛。

“你說的是誰?”

“你怎麼知道的這麼清楚?”

季雲霄沒來得及開口解釋,就見他對麵的兩個人雙雙抬眼往他身後看去,隻聽李明飛倒吸一口涼氣,“我的天,那個就是經院的王子嗎?我剛剛說的那個人就是他……”

“經院的王子?”溫拾傻眼,這個世界還有這麼瑪麗蘇的劇情嗎?都已經出

現經院王子這種人物了?

雖然對麵那個走路帶風,舉手投足都有種譯製腔的矜貴,眉眼含笑的男生真的有種自帶玫瑰花光效和大小姐登場音效的王子風。

不過這位王子是直奔他們這桌來的。

“他怎麼好像衝我們這裡來了?”溫拾有些不確定的問。

“我也覺得。”李明飛捏著筷子點點頭,“你認識他嗎?”

“不認識——”溫拾的人物關係極其簡單,社交點數又低的令人發指,所以他還沒能在這個學校結識一位雙眼皮高鼻梁微笑唇看起來一臉混血樣的王子。

“親愛的。”傳聞中的經院王子一把勾住了坐在他們對麵滿臉沉重扒飯的季雲霄脖子,“說好了要和我一起吃飯的,為什麼你不等我。”

這下,溫拾也倒吸一口涼氣,很好,他不是這個寢室裡唯一一個基佬了。

“這是我的朋友。”季雲霄麵無表情扯下脖子上的白胳膊,“他叫王子,學金融的,和我們一屆。”

“你們好呀。”王子一屁股坐到了季雲霄身邊,“我是王子,雲霄的好朋友。”

這可真是個好名字。

看王子那笑眯眯自我介紹的模樣,應該是已經習慣了這個名字,大方又自然,優雅又得體。

王子是混血,從他長相就能看出來,加上小時候在國外生活過一段時間,性格培養的很是開放,和無趣又直接的季雲霄南轅北轍,是個自信大方又熱情浪漫的甜心男孩。

他極其自來熟,坐到溫拾這桌後,就和一樣話癆放李明飛聊起來了,沒一會,就把家底倒了個精光。

捐圖書館是真的嗎?

是真的,因為不想住校,多人宿舍很不習慣,並且想讓他親親季雲霄和他一起從學校出去呀。

創業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