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墨思忖著點點頭:“行吧……那你們商量出結果給我回個話。”
“好。”謝青應下,就回了自己的房間。
點開肆言的對話框,她措辭了半天,覺得說來話長,索性發了一條:“肆大在麼?方不方便給個手機號?我有點事,想跟您電話商量一下。”
海澱某居民小區裡,上下兩套公寓打成一套複式。
門鈴響了兩聲,穿著格子衫、帶著黑框眼鏡,看起來很像是理科男的助理梁安去開門,剛在健身房裡揮汗如雨的肆言氣喘籲籲地進了門。
梁安隨口彙報:“剛把更新發上,編輯在QQ上委婉地提了一下,說最近的更新量有點小。”
“日更六千,也可以了。”肆言從飲水機裡接出溫水喝了一口,“就跟他說我最近寫得慢,隻能更這麼多。”
他總不能讓謝青再進醫院一次。
說完他問梁安:“更新的時候你看了嗎?”
梁安:“大致檢查了一下分段,沒細看,怎麼了?”
“沒事,你該乾啥乾啥去!”肆言連連揮手,“我要追更去了,你彆劇透給我!”
說罷放下水杯就往樓上躥。
梁安:“……”
他是個理科生,也不太看,不太懂肆言這種追文的心態。
——雖然找了代筆來寫,但大綱是他自己寫的啊?劇情走向都知道了,還有什麼可追的?
奈何肆言就是追得興致勃勃。
三分鐘後,樓上傳來聲如洪鐘的爆笑:“我艸!哈哈哈哈哈!牛逼!”
梁安:“……”
又聽見肆言在樓上喊:“在微信上給宋墨發個紅包,就說我給謝青砸票!”
梁安:“哦……”
看爽了更新的肆言從床上翻起來,放下手機,坐到電腦前去登QQ。
登上看見謝青的留言,愣了一下,趕忙把手機號發過去。
兩分鐘後,電話撥通。
謝青在電話裡簡明扼要地說了經過,最後告訴肆言:“合同我還沒簽,想先跟您把這件事定下再說。”
毫不誇張地說,肆言發自肺腑地為謝青激動了一陣。
他不知道這樣有才華的人來當代筆到底是有什麼難言之隱,但他早就在盼著她自己寫文了,他要當她的頭號大粉!
肆言於是立刻說:“沒事沒事,你該簽就簽,我這邊你不用管!”
謝青:“不是,我覺得精煉些寫其實……”
“精煉些寫你也還要耽誤兩三個月啊!”肆言替她著急,“誠書文化那邊重要,我這邊沒什麼可顧慮的,你不用擔心!”
“我不是擔心。”謝青頓了頓聲,“我是覺得這樣對不起讀者,怕自己心裡以後會過意不去,會一直後悔。”
會一直後悔。
肆言拿著手機的手忽而輕顫,無意識地咕噥:
“我也怕我會後悔。”
“什麼?”謝青沒聽清楚。
肆言忙說:“沒什麼。”
靜了一靜,謝青聽到他乾笑:“代筆這事兒……你會後悔嗎?”
謝青想了想:“我認為我是對得起這個故事的。”
肆言輕輕吸了口涼氣。
是的,代筆雖然屬於灰色行業,但畢竟不違法。從供需關係上來說,更是因為他們這樣的作者有需要,才會有代筆存在。
代筆也並不會和讀者有什麼接觸,不會對這撥讀者有感情,讀者群體是歸原作者的。他們直接接觸的隻有自己接手的故事,對筆下的故事負責就已足夠。
若非要論哪一方在欺騙讀者,自然是他們這些主動找代筆的作者在刻意欺騙。
如果他都沒有負罪感,代筆為什麼要有負罪感?
不論代筆有沒有負罪感,他都應該有負罪感。
  “重要的是很多事,會讓人在午夜夢回的時候越想越後悔。”
這些日子,肆言都在想一生書說的這句話。
在那之前,他明明沒有太多道德感可言。但很奇怪,這句話就像一根刺,刺破胸中那條被稱為良知血管,負罪感源源不斷地流出來,讓他回想起一種叫做“初心”的東西。
所以在談出版的時候,他無法克製地想給謝青加署名。
當時那個話題因為謝青不想與綺文合作而終結,但如果後續還要出版,他依舊想為謝青加上署名。
現在,他卻覺得單是署名大概也是不夠的。
加上署名,讀者會認為這部作品是聯合創作,但不會想到他找了代筆,更不會想到,是這個代筆讓他的整部作品都得到了升華。
多麼卑劣的做法,多麼滑稽的自欺欺人。
“你說得對……”伴隨一聲長歎,肆言又說,“文的事,你先彆管了,我三天內給你答複。”
電話隨之掛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