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他們的預感沒錯,桑寧回了句我現在不餓,他們的小蘭蘭立刻從善如流的接了句——
“你不餓的話,這個兔子能不能給我吃?”
說著,蘭普森取下背上背著的一隻羊腿遞給她,“我也不白吃你的,這隻腿我們兩人一起吃,你負責做,你看如何?”
“可以。”
看見這條羊腿,桑寧眼睛刷的一下亮了,這幾天她吃兔子是真的吃膩了,現在來了個羊腿,正好可以改善一下口味。
不過,在改善口味之前,他們先得換個地方才行。
“走,我們去找亞曆克斯,路上要是遇上合適的落腳點我們就停下來休整一下吃個飯睡個覺,你意下如何?”
桑寧問道。
蘭普森沒有不答應的道理,他嗯嗯點頭,眼睛卻盯著兔子道,“我沒意見,但我肚子餓了,這個兔子能不能讓我先吃?”
“冷的,你要是不嫌凍牙你隨意。”
桑寧拿了兔子遞給他,蘭普森立刻接過,“我不介意。”
說著,他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兔子是真的冷了,但還沒凍到硬邦邦的程度,入口的口感不怎麼樣,但味道非常的好。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時隔這麼久後,他終於再次品嘗到了除了腥和焦糊味外以外的味道了。
恰到好處的鹹,喚醒了麻木的味蕾。
微微的辣,為味蕾帶來了彆樣的體驗。
還有···
總之,這是幸福的味道沒錯了。
“真美味!”
一口兔肉下肚的蘭普森幸福的眼睛都出現霧氣了,他詠歎調般道,“我好久好久沒吃過正常味道的食物了。”
桑寧,“···你烤肉的味道都不正常?”
“沒辦法正常。”
蘭普森邊走邊啃了一口兔子,他也是真的不嫌這個兔子難吃,吃的美滋滋的,一口下肚了才道,“我又沒鹽,這段時間我都是靠動物的血液補充的鹽分。”
說到這裡,他又補充了一句,“哦,為了找到鹽,我還跟蹤了一群大角鹿三天,最後找到了一塊帶鹹味的石頭。
我用那個石塊泡過水,但水的味道不怎麼好,鹹味確實有,卻發苦發澀,比動物血液還難喝。”
觀眾,“···”
這是個狠人!
桑寧,“···”
蘭普森厲害的,為了補充身體所需鹽分,楞是將自己一個精英人類折騰成了原始人。
隻有原始人才茹毛飲血。
“你很厲害。”
桑寧真心佩服他的好胃口,“你喝久的動物血液,胃口沒敗體質是真的好。”
“不過···”
她盯著蘭普森的臉,話鋒一轉,“你生病了,不及時治療會出大問題。”
這——
場麵頓時變得尷尬起來。
蘭普森感覺嘴裡的兔肉都不香了,他死魚眼盯著桑寧,皺眉,“桑寧,你這就不道德了,怎麼還能為了接下來的比試占便宜就說我有病,過分了啊妹子。”
他有病?
開什麼玩笑,他丁點感覺都沒有好不好。
他身體健康得狠,從他能輕鬆壓製一頭羊又能輕鬆一拳錘死就能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