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遠一直很清楚, 至少在當下的環境裡,她算不上大家認同的那種好姑娘。她熱情直接, 鬼馬精靈, 遊戲人生,這些個性單獨拎出來,都讓人招架不住, 合在一起大概就是災難了吧。
追求這樣一個彆具個性的姑娘, 是非常需要勇氣的事情, 宋致遠自己也有心理準備, 但是他還是沒料到, 她能毫不羞澀的問他喜歡她什麼。
究竟喜歡她什麼?宋致遠從沒想過這個問題, 甚至她問出口之前,他都沒有意識到,原來這種心情就是喜歡。
在宋致遠所生活的環境, 周圍的人, 從來沒有人把喜歡掛在嘴邊, 在大學裡,大家都把對象稱之為誌同道合的革命戰友,也可以說是靈魂伴侶,彼此都有著共同的目標和信念,為了信仰走到一起,並且今後能夠互相扶持、共同進步, 這才是當下人們對感情和婚姻的追求。
所以聽到她說“喜歡”兩個字, 宋致遠才有種恍然大悟、豁然開朗的感覺, 他並不需要她當自己的革命戰友,不要求她有多大的追求理想,更不奢望她能當她的賢內助,在大後方默默支持著他拚事業。
他隻是出於喜歡,才會想要和她在一起。僅此而已。
現在想想,宋致遠並不清楚是什麼時候動的心,某天回過神來,就意識到自己滿腦子裡都是她的臉,在單位他會不自覺的關注她,小到她今天穿了新衣服,在外麵跟同事細數最喜歡吃的東西,然後到了外麵就會下意識的尋找她說的那些東西,莫名其妙就把這些東西一件一件送到了她的麵前。
宋致遠當然知道這是很傻的行為,每次回單位都要經曆一路的自我唾棄和反省,並且堅信這是最後一次了,可是還沒進辦公室,總能看到她雙眼發亮的迎上來,一點都沒有女同誌該有的矜持,甚至都不用他招呼,就自動跟在他身後進屋了——那模樣總讓他想起大學教授家養的小京巴,給它帶過兩次吃的後,每次看到他就自動搖尾巴。
但是跟喂小京巴不同,每次看著她歡天喜地接過他帶回來的小禮物,內心總會湧出一股滿足感,這種感覺讓他有些樂此不彼。
於是不知不覺,哄她開心已經成了刻在骨子裡的習慣。其實他早就發現了,她翻譯文件遠比他想象的要得心應手,速度快用詞準,幾乎沒有出過錯,卻偏偏喜歡趁他在的時候裝模作樣,偷懶的小計謀一戳就破。
可這種彆人做起來隻會讓他厭煩的行為,放在她身上,他竟然覺得可愛。
或許就應了那句詞,“平生不會相思,才會相思,便害相思”。
宋致遠卻不想讓她知道這個,不是害羞,以她的性格要是知道吃定了他,恐怕更不會馬上接受他了,勢必要以這個為把柄玩個儘興。所以他一麵臉紅,一麵卻又故作淡定的道,“這個問題隻能告訴對象。”
林思珈挑了挑眉,幾個意思,騙她現在就答應做他的對象?
開玩笑,她是這種——好吧,她確實被吊起了胃口,宋廠竟然沒有矢口否認,就說明他對她的喜歡,比她想象的還要多啊。
他到底是什麼時候情根深種的?她越來越想知道了。
可是讓她就這樣“被迫”接受,林思珈又有點不樂意,所以她努力眨著大眼睛,一臉可愛的試探著:“未來的對象也不可以嗎?”
宋致遠一心一意批著公文,根本沒抬眼看她,“以後的對象……那就以後再說。”
小氣鬼。林思珈朝他做了個鄙視的鬼臉,最後還是忍不住道:“一句表白都沒有,就想騙人家當你對象,想得也太美了吧?”
宋致遠終於停了動作,抬頭看著她,下意識抿了下唇,“可你不是已經知道了嗎?”
“我知道什麼?”林思珈裝傻。
宋致遠耳朵再一次泛紅,輕聲道:“知道我……的心意。”
林思珈得意的勾了勾唇,打算裝傻到底:“你什麼都不說,我怎麼會知道?我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
宋致遠頓時啞口無言,她這麼不依不饒的樣子,他多少有預感,想要讓她接受自己,某些環節是躲不過去的。隻是現在是上班時間,他們倆在辦公室不乾正事,說……說那種話,實在有些顛覆宋致遠的三觀。
然而好不容易讓她鬆了口,錯過這個機會,又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宋致遠以前不著急成家,是因為沒有參考對象,自從發現自己對她的心意後,幾乎每天都在想、想他們以後的生活,比如結婚生子……
他已經有點迫不及待了。
想到這裡,宋致遠終於決心拋棄節操,鼓起勇氣直視她的雙眼,“思、思珈同誌——”
這個神奇的稱呼多少讓林思珈出戲,她沒奢望他奔放到喊她“親愛的”“小寶貝”,直接叫“思珈”她也不介意啊,非要加個同誌,是想安利她入/黨嗎?不過現在不是吐槽的時候,林思珈默默的忍了,用眼神示意他繼續。
宋致遠艱難的把話說完:“我喜歡你。”
雖然沒什麼動人的詞語,最簡單的四個字聽在林思珈耳朵裡,仍然讓她有種心花怒放的開懷,並且興奮的追問:“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宋致遠卻不再說話,一眨不眨的看著她。
沉默的對視了幾秒,林思珈敗下陣來,抿嘴小嘴道:“好吧,看在你誠心誠意的份上,我接受你了。”
“現在可以說了吧?”
“你真的原意……”驚喜來得太突然,也許是她回答得太過兒戲,宋致遠反而有些難以置信,確認般的問,“願意做我的對象?”
林思珈一臉的躍躍欲試,“我還可以反悔的嗎?”
“不行。”宋致遠一著急,下意識就想要伸手抓住她,舉到一半才反應過來,就算開始處對象了,還沒有結婚,也應該發乎情止乎禮。
遂趕緊把手收回去,宋致遠期待的問:“明天不上班,我是不是該去拜訪一下伯父伯母?”
“剛確定關係就想登堂入室了?想得真美。”林思珈想也不想的拒絕了,說完又頓了頓,眯著眼睛看向他,“你是在轉移話題吧,說好的答應處對象,就知無不言,言無不儘的呢?”
宋致遠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還可以這麼解讀嗎?
不過看在對象已經被騙到手的份上,他還是如她所願的回答了,“大概是從你對我示好的時候開始的吧。”
氣定神閒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遠繼續說,“有些事,畢竟不能一直讓女同誌主動。”
變臉來得太快就像龍卷風,林思珈簡直懵逼,“什麼叫我對你示好?我在夢裡對你示好的嗎?”
“我知道你們女同誌臉皮薄,那段時間幫我做衛生,翻譯資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見淫。”林思珈跟人鬥嘴還從來沒輸過,畢竟一般人沒她這麼臉皮厚,什麼話都敢說,“我看你早就心懷鬼胎,是不是在車間裡就一見鐘情,想儘辦法把我調到你身邊,好來個近水樓台先得月?”
宋致遠微微一笑。
或許吧,若不是他從一開始就意誌不堅定,自然有的是辦法把她調到其他部門,現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進去了。
林思珈本來還有繼續鬥下去,就當打發無聊的工作時間了,不過下班鈴聲一響,她就歸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廠再見。”
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遠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脫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頭,他便飛快的鬆開了手,期期艾艾的問道:“你還沒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紅房子?”
* * *
這個休息日,林思珈頭一次不用父母喊她,還不到九點就自己起床了,卻在房間裡磨磨蹭蹭了一個多小時,衣服換了三四輪。
林思珈現在的衣櫃,比她過去十幾年數量都要多了。誰都沒想到,林成山生意越來越好,還跟劉小紅合作賣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卻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從小苦過來的,包括自己當起了老板的林成山,骨子裡都還帶著勤儉節約的好品格,可以給妹妹買手表買蛤/蟆鏡,讓他在自己店裡裝部電話都舍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樣,她完全不需要適應,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無師自通就知道什麼最好吃,什麼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麼打扮最好看。她隨便想出來的款式,劉小紅做了成品掛店裡賣,總能受到女孩子們的喜歡,變成店裡的活招牌。
靠著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氣壯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請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紀,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說個好人家,因此連張桂芬都不攔著劉小紅給她做新衣服。
短短兩個月,原先空蕩蕩的衣櫃已經塞得滿滿當當了。
喜新厭舊的林思珈花了半個小時,最終決定穿她一直沒機會上身的小碎花套裝。
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錯,劉小紅做了兩個同款,分彆是黃色和紅色的,選擇了相對輕薄舒適的棉綢,一拿去店裡反響就很不錯,加上仿製的還沒這麼快出來,劉小紅近期就都在做這個同款。她心裡其實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現在最流行的的確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來,價格不比的確良的衣服低多少,賣得反而要比店裡的的確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堅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給她做這身套裝,連劉小紅都看不懂了,現在大街上流行的黃色紅色多洋氣啊,其實白色也好看,城裡沒那麼講究,有些姑娘也開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膚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絕對比彆人都洋氣,偏偏這次想不開,非要弄帶花的。
讓劉小紅說,這種粉色帶花的布,小時候在他們鄉下流行過一陣,可那時候不是物資短缺嗎,人都要餓死了,哪還有力氣生產東西?所以很長一段歲月,他們周圍連新衣服都沒見過,誰要有塊花布,絕對能引來無數人的羨慕。現在生活條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飽飯,到處都在搞生產搞賺錢,的確良、混紡、燈芯絨什麼各種洋氣的新麵料都弄出來了,過時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話老土帽的。
所以,劉小紅是拗不過林思珈軟磨硬泡,給她做了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著不讓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話,影響聲譽。
不過今天休息,老媽他們總不會再攔著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確定了服裝,開始準備設計造型,這輩子的第一次約會,總算是給了她隆重打扮的機會,林思珈早就技癢難耐了,一興奮就花了小半個鐘,編出一條森女氣息滿滿的辮子,蓬鬆的發尾綁上蝴蝶結,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給她弄回來的草編帽,簡直完美。
剛忙完的林思珈還沒來得及好好欣賞自己的盛世美顏,房門就被人一把推開了,伴隨著她媽標誌性的大嗓門:“珈珈,這都快吃午飯了,快點起床。”
林思珈看著門口抗議道:“剛剛到十點呢,午飯都還沒開始做吧?”
張桂芬同誌進閨女的房間永遠學不會敲門,但這次受驚嚇的卻是她自己,一進屋發現閨女不是在床上,而是站在床邊,屋裡頭還戴了個草帽,毫無心理準備的張桂芬被嚇了一跳,“你這穿的什麼,奇奇怪怪的?”
林思珈摘下帽子,湊到她媽跟前抗議:“我這麼美,哪裡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