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張小五結婚的時候他去了,看見新娘子是誰了。大著肚子的新娘子,人都說張小五能耐,愣是省了彩禮等媳婦肚子大了才結婚,他也一直以為剛跟自己分開,白春娟就跟張小五一塊的,誰能想到會是這個樣子的!
十七八歲的時候,所有的感情都是真的!誰也沒摻和一點假的!
林雨桐看向金嗣明,先往出走,給他留下一句:“你跟我出來!”
金嗣明又看了那孩子一眼,這才跟著出去,順便把門也帶上了。出來的時候四爺也在外麵,估計是在車上看見金嗣明過來了,跟著過來了。
幾個人沒在走廊裡說話,而是到醫院的外麵。
林雨桐就問金嗣明,“你現在過來,是想怎麼樣?這事你跟果果怎麼說?”
“孩子得管!”金嗣明先說了這四個字,“……這事不能瞞著果果,還得說!如果她能接受,我們就能過。我會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她不能接受,夫妻所有的債務我背,之前她陪嫁損失的那些,我打欠條給她,之後慢慢給她還,我們倆名下的所有財產,我願意都給她。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怎麼做才是對的!”
事情到了不能回頭的這一步,能怎麼辦?
這是這麼一會子工夫,他能想到的所有了。
說著,他幾乎是顫抖著手摸出煙來,“我不想跟媽在一塊住了,這輩子都不想。”這要不是親媽,他殺人的心都有。
這裡麵白春娟何辜?孩子何辜?錢果果何辜?自己又何辜?
怪嫂子管閒事?事就在那裡,哪裡分什麼閒不閒?誰也怪不著!
但這些話沒法跟自家親媽掰扯去,因為她作為母親,麵對還不算成年的兒子犯下的錯,她這麼做又有她的道理。
可是事情現在辦的惡心成這個樣子,怎麼辦?
眼不見,心不煩。
可桐桐還在鎮上呆一段時間,萬事都得有始有終,至少得把手裡的活昨晚,明年年底要是能調動就不錯了。
而且,錢果果的超市在鎮上,還得在家裡住的。
四爺給了一個解決辦法,“這麼著,縣城的院子現在也不貴,給三萬就下來了。我出錢買個院子,叫她住過去收租去。”
“她未必樂意離家。”
“會願意的!”由不得她。
她走了日子舒心了,大家跟著也都舒心了。
不離婚還能靠金保國轄製她,離婚了,可跟子女的關係又解除不了,沒事給你去單位鬨一鬨,你說怎麼辦?成!
就這麼著吧!
幾個人都沒再回病房,各自回家。晚上金嗣明跟錢果果不知道怎麼說的,第二天一早錢果果過來了,並不見多少惱色,“姐,嗣明跟我說了。這事吧……我其實聽著也彆扭,我一晚上我沒怎麼睡著,就看他在我邊上翻來複去睡不著……姐,這是我第一次從金嗣明的身上看到了一股子人味!”
林雨桐愣住了,沒想到錢果果是這麼想的。
“我倆這一年,磕磕絆絆的,說實話,我不要孩子的原因就在這裡了。我都不知道我倆能走多遠。因為我們壓根就不是同一種人,能過成啥樣真不好說。可這回,彆管因為啥吧,他想到了三點,其一,他得管孩子。其二,當年對白春娟有虧欠,如果我允許,他希望以補償過去這些年孩子的撫養費的名義,多給白春娟一點錢,作為補償。其三,如果我接受不了,他除了補償我所有的嫁妝,還願意把以後掙來的錢,抽出一半來補償我。”她說著,聲音裡就帶了哭腔,“我就想,彆管這人心冷不冷,隻要他不推卸責任,敢承擔責任……我想,我這日子再差,也有樣兒吧!”說著,她拉林雨桐的手,“姐,我想你跟我去一趟醫院,見見白春娟,彆管是補償還是該支付撫養費,我出麵跟她談。”
這也是一種態度,想把家庭保住的一個態度。
錢果果深吸一口氣,“就是她想放棄那個孩子的撫養權,我也接手。我有後媽,吃過後媽的苦,我儘量做個不叫人討厭的後媽……應該還能做到。”
這個決定是四爺和林雨桐都沒想到的。
林雨桐就看四爺:如果不是你昨晚上第一時間想到護著那個孩子,而是先把人叫到一塊處理事情,也許事情就會是另外一個樣子。
孩子的出現觸動了金嗣明,而金嗣明從來不占彆人便宜的性子放在這個時候就自有他的閃光之處。而他的這點稱之為責任的東西,才真正的打動了錢果果。這種感覺,隻怕在錢果果決定嫁給金嗣明的時候都沒有的。
好像因為這麼一件事,兩口子才真的親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