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章 秦阿南的憂愁(1 / 1)

秦月珍一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吃癟了。w菠●蘿●小w說 她便大膽的說:“兩家子說話?那我更不走了啊,等南好叔去大隊報案,我這給她看家呢!” 秦述牙齒一呲:“報案?報什麼案!不就,不就一塊肉嗎?” “是啊,不就一塊肉嗎?可不知道是哪隻饞嘴的狗叼走了,總要找出來啊,現在公安都是為人民服務呢,公安局的人一來,一會兒就把肉找出來!” “你!” 秦述說不過人,兩隻大手在身前大力握了握,兩隻眼睛瞪的像銅鈴,凶惡極了。 秦阿南嚇的在秦月珍身後一直拉她的衣角,小聲的說:“小珍,算了,算了。” 秦月珍心裡並不怕,但這種沒文化隻有蠻力的人,不好一下子打倒,得慢慢來,她就揚著臉,口氣沒放軟,話卻鬆動了些: “爺叔,要我說,你也彆在這裡替老婆孩子吵架了,南好叔一個人生活不容易,我曉得了,有一塊肉,你們好心拿進去幫著切一切,然後你們家拿一斤去,我想南好叔是肯的,可要是十斤肉都吃滅了,這種可是祭先人的東西,說難聽點……啊?那什麼,你就不怕嗎?你說是不是?” 秦月珍說完,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的看著秦述,算是給了秦述一個台階下。 秦述腦子還沒轉過彎來,屋子裡的婆娘馮寶玉倒聽出音來了,走出來和秦月珍說: “就是就是,小珍說的對的,本來我們就是幫她切一切的啊,她還以為我們吃滅了,我們好心倒幫出毛病了,好了好了,毛毛的爹,你回來切一切,把肉還給她!” 說完,就把還愣著摸腦門的秦述拉了屋裡去。 西邊屋子裡“啪啪”切肉響了一陣,一會兒的,馮寶玉拎了一塊肉走了出來,把肉扔在秦阿南家門口,說:“努!還給你了啊!彆再吵了。”轉身就回自己那邊屋子裡去了。 秦阿南卷起衣袖擦了擦眼淚,把肉拎起來看看,眼淚卻又跑了出來:“嗷喲,割了一大半去啊!真是不要臉啊!” 但卻沒有辦法,把肉拎進了廚房,也把門關上了。 秦月珍看她一邊落淚一邊拿抹布擦著那半風乾的鹹肉,勸了句:“南好叔,這次隻能算了,下次你把門關好一點,彆再讓他們有機會進來了。” 秦阿南眼睛紅紅的,看著秦月珍說:“唉,不管怎麼說,今天還多虧了你呢!要不是你來幫著我說話,連這一半都沒有呢!小珍,來,我們一起燒火煮肉,把它吃在肚子裡算了!” 秦月珍看著她那拎著肉又舍不得又生氣的樣子,有些想笑,但更多的是傷懷。 這個秦阿南,在秦月珍的記憶裡,是個溫暖的人。 她一直對秦月珍很好,早些年秦達還沒有再娶的時候,小小秦月珍常常的在秦阿南家蹭飯。 那時候秦阿南的娘還在,如果秦達和金秀出工,秦阿南的娘便幫忙照顧秦月珍,秦阿南放工回來,也總是抱一會兒秦月珍,有什麼好吃的,也會給秦月珍吃。 要不是秦阿南母女倆幫著養,在金秀那個刻薄的老太婆手裡,還不知道秦月珍長不長得到這麼大呢! 秦月珍拉住秦阿南的手,勸她說:“好叔,你彆泄氣,肉今天還是不煮了,這都啥時候了,把這麼大塊鹹肉煮好,都要半夜了,改天吧。倒是他們那一家子,這麼一直霸占著西麵的屋子,不是件好事,日防夜防,家賊難防啊。” “誰說不是呢!可是……唉,我現在都不知道怎麼辦,這不要臉的一家子,我多麼想把他們趕走啊!可你也知道的,要是我跟隊長他們說了,趕不趕走先不說,我大伯不知道怎麼罵我,他們家兄弟三個,不定會怎麼恨我,怎麼折磨我呢,說不定,我真會給他們燒死在這屋裡,也是有的!” 秦阿南歎了一句,一屁股坐在條凳上,雙眉皺的緊緊的,看著西邊。 秦阿南父母那一輩,有兩房兄弟,很早便分好了家的。 原本,秦阿南住的這一進屋子,整個東西各兩間正房一間灶房,中間還有一間堂屋,總共七間屋子,都是秦阿南家的。後頭一進同樣的屋子才是秦阿南的伯伯家。 可是,秦阿南這一房就得了秦阿南一個女子,雖入贅了男人,但男人死了,孩子也沒有生,秦阿南的伯伯家卻生了三個兒子。 秦阿南的伯伯家就把主意打到了秦阿南身上。 秦阿南的伯伯先是說後進屋子不夠住,暫時讓小兒子、也就是秦述,住在秦阿南這一進屋子的西麵。 可等到秦阿南的爹不在了,那些人便開始欺負秦阿南孤女寡母,乾脆讓秦述成婚在秦阿南這西邊的屋子裡,這原本在江南農村風俗裡是不允許的,但秦阿南和寡母不敢說話。 如今,秦述一家一住已經七八年了,孩子都生了兩個了,絕口不提要搬走的事,行為處事還處處當作自己家,這是擺明了要霸占房子了,又豈是三言兩語能搬走的? 所以秦阿南一直想領養一個孩子,好相互能有個支撐。 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性子弱,太小的孩子沒人幫手,她一個人不好養,也幫不了她;大一點的人品要是不好,她也不敢養,一直在為難著呢! 這些事,因為秦阿南和秦月珍從小就好,常常的會和秦月珍說,所以秦月珍知道她願意出三十塊錢和許多糧票領養孩子的事。 但以前的秦月珍,自己就是包子一個,聽著也隻是聽了,根本不敢表示意見。 現在可不一樣了。 秦月珍痛恨秦衛剛,也痛恨和秦衛剛一樣、對親生女兒不好的秦達,更討厭重男輕女、和莫桂花一起欺負這身子的金秀,這樣的家庭,必須離開! 秦月珍穿越而來,她有足夠的信心,她將來一定會過得很好,她才不願意讓那些惡毒的家人跟著她占便宜呢! 可現在在七十年代,人口流動非常少,出村辦事都是要打證明的年代啊,她一個十四歲的小姑娘,必須有一個家庭有一個身份才行,不是想離開就離開的。 所以,秦月珍腦子裡的記憶一理清楚,她就打算和秦阿南過日子。 本書由瀟湘書院首發,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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