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剛見麵開始,她便排斥盧思得厲害,她覺得都已經換了二十多年,雖然是她身上掉下的肉,可也沒有什麼感情,更彆提盧思的粗俗了。
當然,這個所謂的粗俗可半點怪不上盧思。
她生長的環境就是跟著她媽賣燒烤,形形色色的人都見過,每天扯著嗓門叫賣、收拾,她媽也不是什麼溫柔夫人,隻是個普通女人,她也就生成了普通的樣子,和陸母心中的標準女兒肯定是天差地彆。
這樣子一展現出來,那可就像被引爆的□□,炸了,原本想說就聽從陸父的安排各自過各自生活的她,突然怨恨了起來。
她從小過的是什麼日子呢?
小時候媽媽存錢買店,買了店存錢買房,買了房每月還貸……其實燒烤店的生意並不算差,可是為了保證那些,她們倆母女一直過得異常的拮據。
她曾在讀書時在日記裡寫道,她的童年活得就像一條狗,每天被媽媽用繩子在腰上打個結,係在燒烤攤旁邊,因為人多怕丟。後來大了,每天待在燒烤店裡,到了飯點就吃燒烤或者拿著兩三塊錢出門打點飯菜。就像養狗一樣,隻要給吃的便能過下來。
她小學時,曾遭受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校園欺淩。
她常年待在燒烤店,身上總有股很重的香料味道,再加上母親也沒空為她打理生活,小時候的她過得很糙。也因此,她曾被選為了欺淩對象,他們手拉手繞著她,喊她賣燒烤的孩子,說她身上都是燒烤味……後來發覺她每天回家掉著眼淚洗衣服的母親到學校和老師吵了一架後這事情才慢慢平息。
稍微大點了呢?
她身邊的同學一個兩個都上起了什麼輔導班,有些家裡條件好的已經籌謀著去考托福雅思、準備出國的事。
而她隻能咬著牙自己一個人埋頭拚了命的學,畢竟一兩個小時就要大幾百的輔導費對她家來說不算輕鬆的事。
上了大學,選專業的時候,她也想像有的同學那樣,說他們追求夢想,想學什麼考古、文獻……她從小到大就隻知道,她想學賺錢多的專業,於是她選了設計。
讀大學期間,凡是假期她一定會出現在燒烤店裡幫忙,上學的時候就在學校周邊做點兼職,少從家裡拿錢。
……
這樣的事情數不勝數,她怨恨過嗎?她怨過,她怨過為什麼家裡總是條件不好,怨過為什麼她不能自由自在,怨過她為什麼沒有資格擁有自己的人生。
可怨恨完了,就看著在那切肉、切菜、串肉、串菜,收拾東西收拾得背都挺不起來的母親告訴自己,不怪母親,不怪命運,她要更努力的去改變這一切。
可是現在突然告訴她,嗨,不好意思她的命運錯了,那個她從小最羨慕的衣食無憂,想買就買,父母雙全,自由做主的人生一不小心給彆人了,她怎麼想,她恨不恨?
而且那個本來是她親生媽媽的人,高高在上的看著她,嫌棄她聽不懂說話,嫌棄她英文不行,嫌棄她買東西像沒見過世麵一樣……連你呼吸都是錯的一般。
可這些,難道是盧思可以決定的嗎?
她看著同意了陸父想法的單靜秋,心中委屈極了。
她忍不住地想,是不是連媽媽也不舍得她的親生女兒回來吃苦,所以才不讓她走。
雖然單靜秋那時隻是舍不得自己照看了二十多年的女兒,也是看出了陸母對她、對盧思的瞧不起,擔心盧思如果過去會過得不好,可她卻沒發現,她的同意讓盧思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於是,盧思炸了。
她非常決絕地提出了她要回去,她不強求兩人要回歸原位,但是她一定要回陸家去,盧思一點也不恨陸微,她隻是深深地羨慕她。
陸微很是尷尬,她想著也許她也應該回到單家,但單靜秋沒同意,她隻是同陸微說,隻要她想來,那單家的門永遠向她敞開,但是她在哪過生活,單靜秋都不會介意。
於是陸家裝進了兩個女兒,單靜秋一個人回到了家。
在的故事裡,陸微才是真正的主角,而設置這場換女大戲,隻是作者為她順順利利的感情生活平添的波瀾,她和自小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吳為本來水到渠成,將在這年成婚,而突如起來的戲碼,使得吳家人一度猶豫是否要繼續這場感情,但兩人反而是在這場換女風雲的波折中情根深種,經曆了困難的感情更加堅定。
而盧思,也隻是這個波瀾。
在那本都市小甜文裡,盧思並沒有對陸微做什麼不好的事情,畢竟她從頭到尾對陸微隻有羨慕沒有怨恨。
但她同陸母可以說是針尖對麥芒了,她想要的隻有陸母給出的一份平等的待遇,可從始至終,陸母一次也沒有給過。
“在陸母看來,盧思是半點比不上陸微的,也許是因為她自小在那個破舊的燒烤店裡長大,身上似乎永遠也帶著那無法散去的燒烤味道,她市儈、精明,不懂藝術、不懂美學,沾染了太多金錢味道的盧思根本不像是她的女兒,反而是陸微,雖然不是她親生的,可就像她心中的那個模範女兒一樣。”
“盧思越是去爭,陸母和陸父便越是看不上這個女孩,陸父私下向陸母道了歉,他曾經不該那麼莽撞地希望把這個女孩換回來,她如果不是一心隻想著錢,怎麼會二十幾歲了,還想著非要回到這個家呢?明明事前都說過了,以後對兩個女兒他們回一視同仁,看來這孩子還是算計太多,還好他們還有陸行。”
“陸微是有些同情盧思的,她知道她占了盧思的便宜,看著盧思這樣努力生活、努力掙紮,卻得不到認同的模樣,偶爾她也感到悲哀,父母究竟喜歡的是自己的孩子,還是乖的孩子呢?這個答案,陸微也不知道。”
除了陸微,陸家的幾個人從頭到尾沒有想過,盧思想回來本來就是她的權利,他們隻是執著地認定了,這個女孩是因為貪財拋棄了養她二十多年的養母,執拗地非要回到有錢人家,影響了他們的生活。
在故事的後來,陸微結婚了,她和吳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而盧思離開了這座城市,再也沒有回來過。
“其實我自己的孩子我養大的,我還不知道嗎?她是有很多缺點,但能全怪她嗎?不,得怪我這個媽媽,如果陸家人覺得她不好,怎麼不來怪我呢?是我沒教育好孩子,不是孩子的錯啊。”
“我知道孩子不是不想我,隻是不敢見我,我聽人說過,碰到過盧思在我門口站了很久……她隻是以為她沒有人要了,可她是我的寶貝女兒啊。”
“我很後悔……我也太好強了,我沒舍得和她說說我的心裡話,我想告訴她她是我的寶貝女兒。”
……
那個女人念念叨叨著眼淚掉了滿臉,她好強了一輩子,畢竟一個死了丈夫帶著女兒的寡婦不好強是很難靠自己過下去的,可她的不願低頭,卻把她的女兒丟了。
她知道陸微過得很好,所以不用那麼擔心,可盧思這個孩子,太讓她牽腸掛肚,太讓她憂心忡忡了。
“任務一:照顧好女兒盧思。
任務二:照顧好女兒陸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