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錦鈺當然知道番薯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大周老百姓的溫飽問題。
但那隻是一種抽象的認知, 真正具體到了眼前大柱這個小小的個體身上,才讓周錦鈺更直觀的感受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多麼有意義。
他相信,等到玉米以及馬鈴薯等高產作物在大周的土地上普及, 百姓們會迎來真正的好日子。
接下來的時間,周錦鈺把時間和精力大都用在了視察黃河水道上
隻是他前世學得並非是什麼水利工程專業, 哪裡懂什麼治水治河。
沒關係,他其實隻要把這裡水道的情況認認真真如實記錄下來就可以。我。
畢竟太子的態度就代表了朝廷的態度, 朝廷的態度就是皇帝的態度, 皇帝讓自己唯一的兒子親自前來視察河道,太子又將考察工作做的如此細致,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朝廷治河的決心,誰要能乾成事兒, 那必然會入了太子的眼,入了皇帝的眼,升職加薪前途不可限量,甚至於有可能載入史冊。
這就是周二郎教給周錦鈺的為君之道, 不必事事躬親, 但要懂用人之道。
七八月份的天氣, 安京城酷暑難耐,二郎搬至京郊錦鈺山莊內避暑。
如今大哥去了西北, 爹娘過不慣皇宮裡的生活,非要回周家莊養老。
老頭兒說他老了以後不想住皇陵,想要埋在周家莊,守著他的田,守著他的驢,守著他的雞和鴨,也守著從小陪伴他的小青河大青山, 舒服自在。
一家人,還陪在自己身邊的也就隻有兒子,大姐和外甥女兒,而大姐雖然與自己仍舊親近,卻是回不到從前那般了。
大姐不敢對自己隨意,而自己似乎也不適應大姐對自己不敬,姐弟倆能說的話除了客氣寒暄,似乎剩下的便再無可說之言。
蘭姐兒那孩子倒是很孝敬,時常來宮裡轉轉,可自己一個當舅舅的總不可能與她一個小姑娘談心。
至於好友薛良,就更不敢把自己還當做是以前的朋友了,那是大不敬之罪。
以往有鈺哥兒在身邊陪著,批閱奏折之餘,同兒子一起說說話,吃個飯,下下棋,偶爾一塊兒騎騎馬,釣個魚什麼的,倒也沒覺出有多孤單。
現下兒子半年不在身邊,這種孤家寡人的感覺格外明顯了。
皇帝身邊永遠都不缺察言觀色之人,就如二郎當初揣摩永和帝的心思,如今他也在被手下人揣摩著。
大概是他眼中的落寞太過明顯,被手下大臣覺察到了,上了一封折子,一番鋪墊陳詞之後,就開始勸他廣納後宮。
與雲娘分房後,其實二郎很是難受了一陣子,畢竟還年輕,哪裡會沒有正常的需求,隻是後麵忙著造反,就把這茬給忘了。
登基之後他又忙著鞏固皇權,忙著收拾永和帝留下來的爛攤子,更是沒功夫想這些。
如今有人提起這茬,二郎就嗬嗬了。
不過是鞏固皇權的手段而已,皇帝和眾嬪妃之間互為工具人,自己已經有兒子了,一個頂一萬個,吃飽了撐的納什麼後宮。
有人勸皇帝廣納後宮的消息,通過朝中某些命婦之口傳到雲娘耳朵裡,雲娘不慌不忙,隻雲淡風輕的一笑,等閒視之。
嗬嗬,還廣納三宮六院?
你看他肯讓一個爬上龍床占他的便宜不。
錦鈺山莊的四周群山環繞,隔絕了外界酷熱,又有紫玉河穿過,使得空氣愈發清新宜人。
周二郎臨水而立,感受到舒爽清涼的風撫過麵頰,想到奏報上說兒子冒著酷熱考察黃河各處河道,又是心疼又是氣兒子倔強。
兒子的回信說,他並沒有很辛苦,都是一早出去,天還沒熱就回到住處,等到傍晚再出去。並且有人給撐著傘,亦有人給帶著水,其實和玩兒也差不多。
比起真正種地人的辛苦,完全不值一提。
“陛下,趙修遠昨兒個夜裡去了。”總管太監魏倫走過來輕聲稟報。
沉默了一會兒,周二郎淡淡開口,“說吧,他有什麼臨終遺言咒我。”
魏倫:”……“
“都是一些胡言亂語的泄憤之言,陛下何故因他而汙了耳朵,影響心情。”
聞言周二郎淡淡一笑,道:“果然到死都想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落到如此地步,他輸給我,並不冤。”
魏倫道:“是的,陛下。”
話音一轉,周二郎又道:“魏公今年五十有二了吧?”
魏倫知道周二郎太多事情,見過周二郎最真實的一麵。其實胡安也知道周二郎很多事情,見過周二郎陰狠無情的一麵,但他卻非常安全。
因為胡安很幸運,看到的都是周二郎強大的一麵。
魏倫則不然,他看到過周二郎被罰跪幾個時辰,然後膝行到永和帝麵前哭著喊冤,求永和帝給他改錯的機會;他也看到過周二郎被永和帝潑了一臉茶水還要陪著笑請罪;他還看到過周二郎同永和帝說話時不為人所覺察的諂媚。
在外人麵前謫仙一般清冷孤傲的人,冷笑著說“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的人,其實膝蓋是彎的。
這才是周二郎對魏倫動殺心的真正原因。
之所以一直沒有下手,是因為他並非毫無道德底線之人,他能如此快速的登上帝位,魏倫的配合功不可沒。
讓人省心的臣子不會讓皇帝為難,魏倫已經聽出了周二郎的話外音,亦知道自己早晚會有這一天,並不驚訝,也無絲毫畏懼。
談不上誰欠誰,他與周二郎隻不過是互相利用,如今雙方的目的都達到了,並無遺憾。
魏倫輕笑道:“陛下記得沒錯,老奴已經到了知天命的年紀。”
他在“知天命”三個字上加重了語氣。
意思是:陛下您的意思,臣明白了。
周二郎不語,片刻後,他道:“陪朕喝杯酒吧。”
“魏倫的榮幸。”從以前的奴婢,到剛才的臣,現在魏倫做回了自己。
君臣二人行至一處涼亭內,周二郎命人準備了上好的酒菜。
周二郎親自為魏倫斟上一杯,道:“此酒名為忘憂,魏公覺得這名字如何?”
魏倫笑道:“無憂無慮,超脫塵世之苦,忘憂即是忘我,忘我則無我,無我則無憂,好名字。”
周二郎舉起酒杯送到魏倫麵前,笑道:“魏公大才,請!”
魏倫毫不猶豫接過來,仰頭一飲而下,動作灑脫,慷慨赴死。
周二郎看他飲下,卻沒有動自己眼前的酒杯。
“果然好酒,魏倫多謝陛下美意。”
不想死在周二郎麵前,魏倫站起身來,朝周二郎拱了拱手,道:“請陛下允許魏倫回去換件衣裳,乾乾淨淨與這個世界告彆。”
周二郎點點頭,做了個請的動作。
辭彆周二郎,魏倫獨自回到住處,從裡到外換了身乾靜的衣物,合衣躺在床榻上,靜靜等待著忘憂的發作,隻是這一等就是一宿過去了。
東方亮起魚肚白,一輪紅日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又開始了。
等到皇帝用膳的時間一過,魏倫便急匆匆朝皇帝寢宮奔來,雖不懼死,可螻蟻尚且偷生,若能好好活著,誰又願意去死。
魏倫得了宮人通傳,整理了一下衣冠,一進到養心殿,便給周二郎跪下了,頭深伏在地,咚!咚!咚!連磕三個響頭,抬起頭來時眼含熱淚。
那還有半點兒昨天的不畏生死。
周二郎哈哈大笑,道:“魏倫,原來你同朕一樣怕死。”
魏倫道:“是的,陛下,魏倫亦怕死,否則早就與永和帝同歸於儘了,何至於一直熬到陛下出現。”
頓了頓,魏倫老臉一紅道:“昨日臣以為自己難逃一死,左右是個死,不若死的有尊嚴些。”
歎了口氣,周二郎道:“魏倫,今天你還能站在朕的麵前,你不用感激我,你要感謝太子。”
“太子同朕說,真勇士敢於直麵人生,有光在的地方就會陰影,總有一天,朕的光輝要普照大周的每一寸土地。”
周二郎緩緩從龍椅上站了起來,逆光裡君王挺拔的身影威嚴肅穆,他道:“魏倫,你可願與朕一同見證?”
魏倫心潮澎湃,聲音裡難掩激動和敬仰,他道:“陛下,老臣願意,老臣亦相信,這盛世必定如陛下所願。”
這一刻,魏倫徹底臣服,誓死效忠周二郎,願為之肝腦塗地。
從劉永年到馮明恩,再到魏倫,這就是周二郎的魅力所在。
這也是周二郎逼著周錦鈺殺兔子的原因,你可以不殺兔子,但你必須有殺它的勇氣和力量來震懾它,否則它就敢騎到你頭上去,欺軟怕硬,乃人之天性也。
尤其是身為帝王,殺伐果斷以及手腕必須要有。
一轉眼,到了十月分,周二郎催促兒子回京的信件一封接著一封,給周錦鈺下了最後通牒,再繼續抗旨不遵,就親自來綁了他回去。
其實周二郎最生氣的不是兒子拖著不回京,出來半年他都允了,晚回些天又能如何,他是氣周錦鈺出來這麼久竟然一點兒都不想家,也不想他。
每次給他寫的信,字裡行間都是兒子一路所見所聞的或悲或喜或茫然或激憤,彷佛是個人就能牽動兒子的情緒,唯有自己這個爹被徹底忘到了腦袋後。
周錦鈺完全意會不到他爹的痛點。
他從小被二郎帶在身邊,出來了這麼久,他怎麼可能不想家,不想周二郎,隻不過他都十七八歲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總不能在信裡說,爹,我很想你吧。
這怎麼說得出口嘛。